关于东至路祥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0万立方米水泥预制构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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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至路祥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0万立方米水泥预制构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 :

你公司报来的《 (略) 年产10万立方米水泥预制构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表》)等材料收悉。《报告表》经2023年3月29日技术评审(函审),修改完善后通过专家审核。经局建设项目审批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通过并公示,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东至县尧渡镇建东村,项目总投资31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3万元。项目环评类别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中“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55 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302中“商品混凝土;砼结构构件制造;水泥制品制造””,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钢构生产车间2740平方米,内设原料仓库、混凝土搅拌区、预制构件浇筑成型区、钢筋加工区,购置生产水泥预制构件所需搅拌机、布料振动机、装载机等设备及模具,形成年产10万立方米水泥预制构件生产能力。项目经东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东发改备(2023)7号文立项备案。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项目用地属于工业用地,符合尧渡镇总体规划要求。

二、原则同意专家对《报告表》技术评审意见以及《报告表》的结论,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三、项目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行中,应坚持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绿色有序发展理念,进一步优化工艺路线和设计方案,强化各装置节能降耗措施,进一步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

2.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设计、建设和使用厂区供排水系统。项目排水采取雨污分流制。初期雨水、地面冲洗废水同进出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附近农田施肥。

3.切实加强全厂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设计建设和维护管理。项目实施后建设单位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原料库位于封闭式车间内,地面硬化,车间顶部设洒水系统;砂石骨料运输廊道进行封闭。水泥粉尘经仓顶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采用封闭式搅拌楼,搅拌主机配高效袋式除尘器。地面硬化、洒水抑尘、定期清扫地面;洗车平台用于进出场车辆的冲洗。本项目以生产厂区为边界设置50m的卫生防护距离。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内的用地不得入驻以医药、食品、饮料等对环境空气质量要求较高的企业和居民、 (略) 等。

4.优化厂区平面布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用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5.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的产生、运输、贮存、处理和处置应实施全过程控制。废润滑油和废油桶属危险废物,厂内规范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配套建设5m2危废暂存库1间。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沉淀池沉渣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配套建设50m2一般固废堆场1处。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6.加强项目的日常管理和安全防范。企业应建立健全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制度,设置专门的环保管理机构,落实专职环保技术人员,加强技术人员的环保培训。

7.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控。按照分级防治的要求,落实好防渗措施。按照有关规范和技术指标要求,重点落实好化粪池、危废暂存间防渗。

四、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依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建设单位环保设施竣工、调试、验收应及时向社会公开信息并报送我局;正式投入生产(运行)前,应按照规定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运行)。

五、若项目地点、规模、生产工艺或污染防治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应依法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六、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新建排污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时限和要求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禁止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2023年5月12日

(略) :

你公司报来的《 (略) 年产10万立方米水泥预制构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表》)等材料收悉。《报告表》经2023年3月29日技术评审(函审),修改完善后通过专家审核。经局建设项目审批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通过并公示,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东至县尧渡镇建东村,项目总投资31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3万元。项目环评类别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中“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55 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302中“商品混凝土;砼结构构件制造;水泥制品制造””,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钢构生产车间2740平方米,内设原料仓库、混凝土搅拌区、预制构件浇筑成型区、钢筋加工区,购置生产水泥预制构件所需搅拌机、布料振动机、装载机等设备及模具,形成年产10万立方米水泥预制构件生产能力。项目经东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东发改备(2023)7号文立项备案。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项目用地属于工业用地,符合尧渡镇总体规划要求。

二、原则同意专家对《报告表》技术评审意见以及《报告表》的结论,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三、项目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行中,应坚持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绿色有序发展理念,进一步优化工艺路线和设计方案,强化各装置节能降耗措施,进一步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

2.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设计、建设和使用厂区供排水系统。项目排水采取雨污分流制。初期雨水、地面冲洗废水同进出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附近农田施肥。

3.切实加强全厂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设计建设和维护管理。项目实施后建设单位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原料库位于封闭式车间内,地面硬化,车间顶部设洒水系统;砂石骨料运输廊道进行封闭。水泥粉尘经仓顶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采用封闭式搅拌楼,搅拌主机配高效袋式除尘器。地面硬化、洒水抑尘、定期清扫地面;洗车平台用于进出场车辆的冲洗。本项目以生产厂区为边界设置50m的卫生防护距离。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内的用地不得入驻以医药、食品、饮料等对环境空气质量要求较高的企业和居民、 (略) 等。

4.优化厂区平面布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用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5.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的产生、运输、贮存、处理和处置应实施全过程控制。废润滑油和废油桶属危险废物,厂内规范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配套建设5m2危废暂存库1间。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沉淀池沉渣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配套建设50m2一般固废堆场1处。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6.加强项目的日常管理和安全防范。企业应建立健全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制度,设置专门的环保管理机构,落实专职环保技术人员,加强技术人员的环保培训。

7.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控。按照分级防治的要求,落实好防渗措施。按照有关规范和技术指标要求,重点落实好化粪池、危废暂存间防渗。

四、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依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建设单位环保设施竣工、调试、验收应及时向社会公开信息并报送我局;正式投入生产(运行)前,应按照规定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运行)。

五、若项目地点、规模、生产工艺或污染防治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应依法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六、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新建排污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时限和要求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禁止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2023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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