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缘福生物质科技有限公司2000吨/年氨基酸类食品添加剂技改项目(二期)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第一次公示
三明市缘福生物质科技有限公司2000吨/年氨基酸类食品添加剂技改项目(二期)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设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项目建设期间及建成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进行详细的分析、预测和评价,对项目的环境可行性提出明确的结论。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规定,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略) 缘 (略) 位 (略) 将乐县经济开发区积善工业园鹏程大道五路2号,拟投资建设“2000吨/年氨基酸类食品添加剂技改项目(二期)”。项目新建发酵车间,车间内布设发酵罐、种子罐及其配套的分离均质设备等,项目建成后新增5000吨/年酶制剂(食品添加剂的前端)。项目建设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包括运营期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等影响。依照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建设单位拟通过采取一系列环保治理措施,降低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在采取相关措施后,营运期产生的环境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略) 缘 (略)
联系地址: (略) 将乐县经济开发区积善工业园鹏程大道五路2号
联系人:陈总
联系电话:*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编制单位名称:福建 (略)
联系人:吴总
联系电话:*
(四)公众意见表
详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q.com)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发表相关意见和建议,以及对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建设单位将把公众意见和建议汇总在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并将公众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和有关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反馈。
公示单位: (略) 缘 (略)
2023年5月24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设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项目建设期间及建成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进行详细的分析、预测和评价,对项目的环境可行性提出明确的结论。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规定,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略) 缘 (略) 位 (略) 将乐县经济开发区积善工业园鹏程大道五路2号,拟投资建设“2000吨/年氨基酸类食品添加剂技改项目(二期)”。项目新建发酵车间,车间内布设发酵罐、种子罐及其配套的分离均质设备等,项目建成后新增5000吨/年酶制剂(食品添加剂的前端)。项目建设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包括运营期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等影响。依照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建设单位拟通过采取一系列环保治理措施,降低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在采取相关措施后,营运期产生的环境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略) 缘 (略)
联系地址: (略) 将乐县经济开发区积善工业园鹏程大道五路2号
联系人:陈总
联系电话:*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编制单位名称:福建 (略)
联系人:吴总
联系电话:*
(四)公众意见表
详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q.com)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发表相关意见和建议,以及对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建设单位将把公众意见和建议汇总在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并将公众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和有关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反馈。
公示单位: (略) 缘 (略)
2023年5月24日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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