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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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关于对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审批科。公示期为2023年5月15日-2023年5月19日。

电 话:0379—*

通讯地址:新安县农业大厦二楼 新安县环保局行政审批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危废贮存项目

新安县产业集聚区

河南 (略) (一分厂)(含板锭厂、铸轧厂、万基一炭)

河南青华 (略)

河南 (略) (一分厂)位于新安县新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铝钛新材料产业园,本项目主要在一分厂厂区内原石油焦仓库内建设新的危废库房,用于集中收集暂存 (略) 4厂个分厂(一分厂、板锭厂、铸轧厂、万基一炭)现有工程产生的大修渣、炭渣、二次铝灰、铝灰渣、收尘粉、废滤袋、废矿物油、废铅蓄电池、废油漆桶、废导热油等危险废物。建设内容为:防渗、围堰、事故池、厂房密闭、隔离墙土建,整体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安装等。该项目不新增占地,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

1、施工期严格按照《 (略) 2022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及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实施方案》(洛环委办〔2022〕12号)文件要求,采取低扬尘施工工艺,施工材料堆存点设置围挡,施工场地开挖的土石料应及时清运,并做好洒水抑尘措施,物料堆放场应采取防尘网覆盖,物料运输采取封闭运输,严格控制施工扬尘。

2、本项目收集暂存的二次铝灰、铝灰渣和收尘粉产生的氨气,经过氨气吸收塔收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13)排放;氨气排放浓度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要求。

3、本项目氨气吸收塔产生的废水要定期更换,专用容器收集后作为低浓度氨水,并定期运至同厂区内万基一炭碳素车间脱硫系统作为脱硫剂使用,不外排。

4、本项目噪声应采取基础减震、低噪声设备等有效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5、本项目一般固废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建设一般固废暂存间,分类存放,妥善处理。危废暂存区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设置,采取全面防腐防渗措施,收集的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及时收集,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6、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严防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7、本项目若涉国土、规划、林业、水利、安全及文物保护的相关事项,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意见为准。


2

危废贮存项目

新安县产业集聚区

河南 (略) (二分厂)

河南青华 (略)

河南 (略) (二分厂) (略) 新安县产业集聚区,本项目主要在在厂区原氧化铝粉仓库内建设新的危废库房,用于集中收集暂存现有工程产生的铝灰、收尘粉、大修渣、炭渣、废耐火砖、废包装袋(废滤袋)、废蓄电池等危险废物。在电解二车间东侧库房建设废油暂存间,用于暂存废矿物油、废油漆桶等危险废物。建设内容为:防渗、围堰、事故池、厂房密闭、隔离墙土建,整体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安装等。该项目不新增占地,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

1、施工期严格按照《 (略) 2022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及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实施方案》(洛环委办〔2022〕12号)文件要求,采取低扬尘施工工艺,施工材料堆存点设置围挡,施工场地开挖的土石料应及时清运,并做好洒水抑尘措施,物料堆放场应采取防尘网覆盖,物料运输采取封闭运输,严格控制施工扬尘。

2、本项目收集暂存的铝灰和收尘粉产生的氨气,经过氨气吸收塔收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22)排放;氨气排放浓度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要求。

3、本项目氨气吸收塔产生的废水要定期更换,专用容器收集后作为低浓度氨水,并外运 (略) (略) 作为脱硫剂使用,不外排。

4、本项目噪声应采取基础减震、低噪声设备等有效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4类标准要求。

5、本项目一般固废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建设一般固废暂存间,分类存放,妥善处理。危废暂存区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设置,采取全面防腐防渗措施,收集的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及时收集,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6、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严防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7、本项目若涉国土、规划、林业、水利、安全及文物保护的相关事项,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意见为准。




关于对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审批科。公示期为2023年5月15日-2023年5月19日。

电 话:0379—*

通讯地址:新安县农业大厦二楼 新安县环保局行政审批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危废贮存项目

新安县产业集聚区

河南 (略) (一分厂)(含板锭厂、铸轧厂、万基一炭)

河南青华 (略)

河南 (略) (一分厂)位于新安县新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铝钛新材料产业园,本项目主要在一分厂厂区内原石油焦仓库内建设新的危废库房,用于集中收集暂存 (略) 4厂个分厂(一分厂、板锭厂、铸轧厂、万基一炭)现有工程产生的大修渣、炭渣、二次铝灰、铝灰渣、收尘粉、废滤袋、废矿物油、废铅蓄电池、废油漆桶、废导热油等危险废物。建设内容为:防渗、围堰、事故池、厂房密闭、隔离墙土建,整体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安装等。该项目不新增占地,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

1、施工期严格按照《 (略) 2022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及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实施方案》(洛环委办〔2022〕12号)文件要求,采取低扬尘施工工艺,施工材料堆存点设置围挡,施工场地开挖的土石料应及时清运,并做好洒水抑尘措施,物料堆放场应采取防尘网覆盖,物料运输采取封闭运输,严格控制施工扬尘。

2、本项目收集暂存的二次铝灰、铝灰渣和收尘粉产生的氨气,经过氨气吸收塔收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13)排放;氨气排放浓度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要求。

3、本项目氨气吸收塔产生的废水要定期更换,专用容器收集后作为低浓度氨水,并定期运至同厂区内万基一炭碳素车间脱硫系统作为脱硫剂使用,不外排。

4、本项目噪声应采取基础减震、低噪声设备等有效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5、本项目一般固废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建设一般固废暂存间,分类存放,妥善处理。危废暂存区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设置,采取全面防腐防渗措施,收集的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及时收集,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6、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严防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7、本项目若涉国土、规划、林业、水利、安全及文物保护的相关事项,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意见为准。


2

危废贮存项目

新安县产业集聚区

河南 (略) (二分厂)

河南青华 (略)

河南 (略) (二分厂) (略) 新安县产业集聚区,本项目主要在在厂区原氧化铝粉仓库内建设新的危废库房,用于集中收集暂存现有工程产生的铝灰、收尘粉、大修渣、炭渣、废耐火砖、废包装袋(废滤袋)、废蓄电池等危险废物。在电解二车间东侧库房建设废油暂存间,用于暂存废矿物油、废油漆桶等危险废物。建设内容为:防渗、围堰、事故池、厂房密闭、隔离墙土建,整体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安装等。该项目不新增占地,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

1、施工期严格按照《 (略) 2022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及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实施方案》(洛环委办〔2022〕12号)文件要求,采取低扬尘施工工艺,施工材料堆存点设置围挡,施工场地开挖的土石料应及时清运,并做好洒水抑尘措施,物料堆放场应采取防尘网覆盖,物料运输采取封闭运输,严格控制施工扬尘。

2、本项目收集暂存的铝灰和收尘粉产生的氨气,经过氨气吸收塔收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22)排放;氨气排放浓度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要求。

3、本项目氨气吸收塔产生的废水要定期更换,专用容器收集后作为低浓度氨水,并外运 (略) (略) 作为脱硫剂使用,不外排。

4、本项目噪声应采取基础减震、低噪声设备等有效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4类标准要求。

5、本项目一般固废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建设一般固废暂存间,分类存放,妥善处理。危废暂存区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设置,采取全面防腐防渗措施,收集的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及时收集,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6、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严防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7、本项目若涉国土、规划、林业、水利、安全及文物保护的相关事项,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意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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