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关于河南沃尔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检验检测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告知承诺制审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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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关于河南沃尔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检验检测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告知承诺制审批的公告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关于河南沃尔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检验检测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告知承诺制审批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于2023年5月24日对登封嵩正医养结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河南沃 (略)

河南沃 (略) 检验检测实验室项目

河南 (略)

总投资1500万元,占地1000平方米,郑州神武 (略) 闲置厂房房屋共3000平方米,对现有建筑进行装修改造,建设环境检验实验室项目

废气:检验废气通过通风橱收集采用碱液喷淋塔+除雾+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酸雾(氯化氢、硫酸雾)和非*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996)表2二级排放标准及《 (略) 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建议值中其他行业建议80mg/m3,去除效率大于70%的要求。

废水:检验废水设置1套1.5m3/d的污水处理设施(调节池+酸碱中和+絮凝沉淀+消毒池)预处理,检验废水经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进入厂区化粪池,出厂界废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 (略) 新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

噪声:本项目经过对中央空调空调机组设置减震基础措施后,厂界噪声预测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固废:废保安过滤器、废反渗透膜定期更换,由厂家回收;不含危险化学品的废包装等一般工业固废废物,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处理。生活垃圾定期交环卫部门处理;实验废液(渣)及危废样品残留物、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废培养基、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告知。

联系电话:0371-*

通讯地址: (略) 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关于河南沃尔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检验检测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告知承诺制审批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于2023年5月24日对登封嵩正医养结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河南沃 (略)

河南沃 (略) 检验检测实验室项目

河南 (略)

总投资1500万元,占地1000平方米,郑州神武 (略) 闲置厂房房屋共3000平方米,对现有建筑进行装修改造,建设环境检验实验室项目

废气:检验废气通过通风橱收集采用碱液喷淋塔+除雾+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酸雾(氯化氢、硫酸雾)和非*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996)表2二级排放标准及《 (略) 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建议值中其他行业建议80mg/m3,去除效率大于70%的要求。

废水:检验废水设置1套1.5m3/d的污水处理设施(调节池+酸碱中和+絮凝沉淀+消毒池)预处理,检验废水经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进入厂区化粪池,出厂界废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 (略) 新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

噪声:本项目经过对中央空调空调机组设置减震基础措施后,厂界噪声预测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固废:废保安过滤器、废反渗透膜定期更换,由厂家回收;不含危险化学品的废包装等一般工业固废废物,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处理。生活垃圾定期交环卫部门处理;实验废液(渣)及危废样品残留物、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废培养基、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告知。

联系电话:0371-*

通讯地址: (略) 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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