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关于2023年5月22日拟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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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关于2023年5月22日拟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 (略) 汽车装备制造厂搬迁项目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22日-2023年5月26日(五个工作日)。

电话:029-*

传真:029-*

邮编:*

通讯地址:西安经开区明光路凯瑞F座711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建设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略) 汽车装备制造厂搬迁项目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泾渭新城陕汽大道1号

(略)

西安 (略)

项目由外租场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泾诚路8号搬迁至陕汽大道1号,利用现有厂房及办公楼,搬迁汽车零部件生产设备119台,自动化办公设备136台,搬迁后作业场地面积占地12672平方米,办公场

所1231平方米,搬迁后,现有产能不变。

1、废气

项目切割烟尘、焊接烟尘、打磨粉尘分别收集,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经20m排气筒排放。

2、废水

项目车间地面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依托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厂区绿化、道路浇洒及冲厕等,不外排。

3、噪声

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

4、固废

项目除尘器集尘、废边角料集中收集,出售给物资回收部门;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环评报告表,未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略) 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

2023年5月22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 (略) 汽车装备制造厂搬迁项目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22日-2023年5月26日(五个工作日)。

电话:029-*

传真:029-*

邮编:*

通讯地址:西安经开区明光路凯瑞F座711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建设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略) 汽车装备制造厂搬迁项目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泾渭新城陕汽大道1号

(略)

西安 (略)

项目由外租场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泾诚路8号搬迁至陕汽大道1号,利用现有厂房及办公楼,搬迁汽车零部件生产设备119台,自动化办公设备136台,搬迁后作业场地面积占地12672平方米,办公场

所1231平方米,搬迁后,现有产能不变。

1、废气

项目切割烟尘、焊接烟尘、打磨粉尘分别收集,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经20m排气筒排放。

2、废水

项目车间地面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依托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厂区绿化、道路浇洒及冲厕等,不外排。

3、噪声

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

4、固废

项目除尘器集尘、废边角料集中收集,出售给物资回收部门;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环评报告表,未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略) 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

202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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