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麒麟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麒麟区工程技术初级职...
曲靖市麒麟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麒麟区工程技术初级职...
(略) 麒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 (略) 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 (略) 工程技术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曲工信〔2023〕49号)文件要求,麒麟区工程技术初级职称评审工作将于2023年8月进行,为确保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称评审范围和对象
麒麟区企事业单位中从事机械、化工、冶金等 (略) 关于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或自由职业者。
(一)机械工程:机械设计、机械制造、仪器仪表和设备工程;
(二)化工工程:有机化工、无机化工、化学工程和化工分析工程;
(三)冶金工程:冶炼工程、轧制工程、焦化工程。
二、职称评审条件和政策
(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可以申报技术员
(1)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
(2)具备大学专科或中专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可以申报初职
(1)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3)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4)具备中专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
(三)其他政策规定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2)自由职业者申报评审职称,可由人事代理机构或属地行业管理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按照职称管理权限逐级推荐上报。
(3)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3号)、《 (略)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办法》(云人社发〔2016〕150号)要求,进一步畅通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和自由职业者等非公领域人才职称申报评审渠道。申报人员可不受户口和人事档案管理方式的限制,参加职称申报评审,评价标准和 (略) 县乡基层人员执行。
三、职称评审要求和时限
(一)申报材料及装订要求
1.《 (略) 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材料一览表》(见附件1)请填写完整贴于申报材料袋封面。
2.《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一式一份(见附件2),申报表进一步强化了用人单位的推荐审核责任,要求在基层单位意见栏目须如实填写推荐情况,包括推荐方式、参与推荐人员范围及人数、推荐意见及意见形成情况等内容。凡未按填表要求规范填写的一律拒收。此评审表需用A3纸双面填写打印后中缝装订,并保持页面结构和规格完整,若不按要求打印装订的,作拒收处理。
3.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职称资格所申报的职称系列、专业有职(执)业准入要求的,须具备相应职(执)业资格并在申报时提供相应职(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4.评审表中由单位填写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结果,履职期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履现职期间聘书(劳动合同)等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复印材料需A4纸印制装订,需单位审核后在每页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及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
6.根据《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 (略) 放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条件及拓宽技能人才成长上升通道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曲人社〔2015〕29号)规定,对县(市、区)及以下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除国家统一组织评审,并有明确要求的职称资格外,在论文方面不作硬性要求。
7.已出版或发表的论文需提供论文所在刊物的封面、目录、版权页复印件需单位审核后盖章。
8.非公有制经济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的证明材料中,除需提供履现职期间劳动执法部门鉴证过的劳动(聘任)合同外,还需提供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9.申报人通过提供虚假材料、抄袭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评委会的核准备案部门撤销其职称,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 3 年。相关职业领域对从业人员品德方面有具体要求的,按照其规定执行。用人单位在审核推荐过程中,未履行审核主体责任,审核程序不完善、对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职业道德及廉洁自律等情况把关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人员推荐上报的,按照管理权限由其上级主管部门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批评教育,责令采取补救措施;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暂停该单位下一年度职称申报推荐工作,限期整改,所造成的后果由用人单位承担,并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依法追究单位及相关人员责任。行业管理部门、人事代理机构等未依法履行审核职责的,由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上述规定处理。
10.申报人电子照片1份(要求为彩色免冠证件照,宽高比例大小为 4:5,分辨率大小为最小 480*600,最高 960*1200,清晰度 300DPI,文件大小在 200kb-1M 之间,格式为 jpg,重命名为姓名+身份证号,如“张三 *125.jpg”)。
11.《 (略)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信息表》电子版及纸质版1份(见附件3)。表格填写内容需与职称申报评审表保持一致,纸质版由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提交1份,若后期出现个人职称信息错误的,由申报者本人或所在单位自行负责。
(二)申报时间
工程技术初级职称申报材料请于2023年6月25日-7月7日前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三)评审时间
麒麟区工程技术初级职称评审时间为2023年8月。申报人履职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12月31日。
四、职称评审注意事项
(一)申报人员不得同时向两个以上评委会报送申报评审材料,也不得将评审未通过的材料再送其他评委会评审;推荐审核单位不得对上述情形的申报人员进行推荐申报。
(二)申报人员须如实填写申报评审材料,如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对本人填报内容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承担相应责任。
(三)用人单位须对申报人员所填报内容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按照谁审核谁负责原则,推荐上报证明材料须签署审核人员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并加盖审核单位公章;未经审核认可的申报评审材料不予受理。
(四)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对申报人员的申报条件和推荐 程序按照相关规定及工作流程进行把关,并明确审核推荐意见,签署审核人员姓名,加盖审核单位公章。
(五)经用人单位审核拟同意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申报的人
员,须将申报人员的资历条件及学术、业绩成果等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方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同时报送公示情况相关材料。
(六)评审工作结束后,除《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退回原单位存人事档案外,其余申报材料均不予清退,请申报人员做好所需相关材料的备份工作。评审表的清退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届时请到区工信局组织人事科办理,逾期将作销毁处理。
(七)根据《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电子证书的通知》要求(附件4),自2022 年(含)以来,经各评审委员会评审、用人单位考核认定和资格确认取得的初、中、高级职称,全面实行职称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2023年4月1日起,职称电子证书 (略) 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网址:http://**)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
(八)材料报送地址: (略) 麒麟区前北路78号麒麟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人事科。联系人:蒋露,电话:0874-*。
附件1: (略) 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一览表(中初职用).docx
附件3: (略)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信息表(申报人员填写).xlsx
附件4: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电子证书的通知.pdf
(略) 麒麟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5月24日
(略) 麒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 (略) 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 (略) 工程技术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曲工信〔2023〕49号)文件要求,麒麟区工程技术初级职称评审工作将于2023年8月进行,为确保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称评审范围和对象
麒麟区企事业单位中从事机械、化工、冶金等 (略) 关于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或自由职业者。
(一)机械工程:机械设计、机械制造、仪器仪表和设备工程;
(二)化工工程:有机化工、无机化工、化学工程和化工分析工程;
(三)冶金工程:冶炼工程、轧制工程、焦化工程。
二、职称评审条件和政策
(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可以申报技术员
(1)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
(2)具备大学专科或中专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可以申报初职
(1)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3)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4)具备中专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
(三)其他政策规定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2)自由职业者申报评审职称,可由人事代理机构或属地行业管理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按照职称管理权限逐级推荐上报。
(3)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3号)、《 (略)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办法》(云人社发〔2016〕150号)要求,进一步畅通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和自由职业者等非公领域人才职称申报评审渠道。申报人员可不受户口和人事档案管理方式的限制,参加职称申报评审,评价标准和 (略) 县乡基层人员执行。
三、职称评审要求和时限
(一)申报材料及装订要求
1.《 (略) 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材料一览表》(见附件1)请填写完整贴于申报材料袋封面。
2.《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一式一份(见附件2),申报表进一步强化了用人单位的推荐审核责任,要求在基层单位意见栏目须如实填写推荐情况,包括推荐方式、参与推荐人员范围及人数、推荐意见及意见形成情况等内容。凡未按填表要求规范填写的一律拒收。此评审表需用A3纸双面填写打印后中缝装订,并保持页面结构和规格完整,若不按要求打印装订的,作拒收处理。
3.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职称资格所申报的职称系列、专业有职(执)业准入要求的,须具备相应职(执)业资格并在申报时提供相应职(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4.评审表中由单位填写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结果,履职期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履现职期间聘书(劳动合同)等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复印材料需A4纸印制装订,需单位审核后在每页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及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
6.根据《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 (略) 放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条件及拓宽技能人才成长上升通道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曲人社〔2015〕29号)规定,对县(市、区)及以下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除国家统一组织评审,并有明确要求的职称资格外,在论文方面不作硬性要求。
7.已出版或发表的论文需提供论文所在刊物的封面、目录、版权页复印件需单位审核后盖章。
8.非公有制经济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的证明材料中,除需提供履现职期间劳动执法部门鉴证过的劳动(聘任)合同外,还需提供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9.申报人通过提供虚假材料、抄袭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评委会的核准备案部门撤销其职称,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 3 年。相关职业领域对从业人员品德方面有具体要求的,按照其规定执行。用人单位在审核推荐过程中,未履行审核主体责任,审核程序不完善、对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职业道德及廉洁自律等情况把关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人员推荐上报的,按照管理权限由其上级主管部门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批评教育,责令采取补救措施;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暂停该单位下一年度职称申报推荐工作,限期整改,所造成的后果由用人单位承担,并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依法追究单位及相关人员责任。行业管理部门、人事代理机构等未依法履行审核职责的,由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上述规定处理。
10.申报人电子照片1份(要求为彩色免冠证件照,宽高比例大小为 4:5,分辨率大小为最小 480*600,最高 960*1200,清晰度 300DPI,文件大小在 200kb-1M 之间,格式为 jpg,重命名为姓名+身份证号,如“张三 *125.jpg”)。
11.《 (略)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信息表》电子版及纸质版1份(见附件3)。表格填写内容需与职称申报评审表保持一致,纸质版由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提交1份,若后期出现个人职称信息错误的,由申报者本人或所在单位自行负责。
(二)申报时间
工程技术初级职称申报材料请于2023年6月25日-7月7日前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三)评审时间
麒麟区工程技术初级职称评审时间为2023年8月。申报人履职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12月31日。
四、职称评审注意事项
(一)申报人员不得同时向两个以上评委会报送申报评审材料,也不得将评审未通过的材料再送其他评委会评审;推荐审核单位不得对上述情形的申报人员进行推荐申报。
(二)申报人员须如实填写申报评审材料,如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对本人填报内容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承担相应责任。
(三)用人单位须对申报人员所填报内容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按照谁审核谁负责原则,推荐上报证明材料须签署审核人员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并加盖审核单位公章;未经审核认可的申报评审材料不予受理。
(四)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对申报人员的申报条件和推荐 程序按照相关规定及工作流程进行把关,并明确审核推荐意见,签署审核人员姓名,加盖审核单位公章。
(五)经用人单位审核拟同意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申报的人
员,须将申报人员的资历条件及学术、业绩成果等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方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同时报送公示情况相关材料。
(六)评审工作结束后,除《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退回原单位存人事档案外,其余申报材料均不予清退,请申报人员做好所需相关材料的备份工作。评审表的清退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届时请到区工信局组织人事科办理,逾期将作销毁处理。
(七)根据《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电子证书的通知》要求(附件4),自2022 年(含)以来,经各评审委员会评审、用人单位考核认定和资格确认取得的初、中、高级职称,全面实行职称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2023年4月1日起,职称电子证书 (略) 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网址:http://**)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
(八)材料报送地址: (略) 麒麟区前北路78号麒麟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人事科。联系人:蒋露,电话:0874-*。
附件1: (略) 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一览表(中初职用).docx
附件3: (略)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信息表(申报人员填写).xlsx
附件4: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电子证书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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