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清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市德兴忠奶牛养殖有限公司奶牛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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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清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市德兴忠奶牛养殖有限公司奶牛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 真:022-*

通讯地址:武清区雍阳西道118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奶牛养殖项目

(略) 德 (略)

(略) 武清区豆张庄镇龚家庄村南

农业农村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

(略) 德 (略) (略) 武清区豆张庄镇龚家庄村南,拟投资380万元,于现有场区内实施扩建项目,依托现有建筑、供排水系统、供电系统、仓储设施、粪污处理系统及办公室、值班室等办公生活设施,主要建设内容为:(1)将养殖场内现有泌乳牛舍运动场改造为牛舍,并配套购置安装饲养设施;(2)改造现有工程粪便储存间为封闭堆粪车间,用于生产再生垫料及粪肥;(3)新增污泥浓缩池、污泥压滤间,同时对粪污处理工程(集污池、固液分离间、污水处理站、堆粪车间、密闭发酵罐)恶臭气体进行收集、治理。本项目新增存栏奶牛600头,均为成年母牛,项目建成后,奶牛存栏量达800头, (略) 场提供优质鲜牛奶6100吨。

(1)废气:固液分离间、污泥压滤间密闭,集污池,污水处理单元沉降Ⅰ区、沉降Ⅱ区、沉降Ⅲ区、水解酸化池、好氧反应池、二沉池、肥水储存池、污泥浓缩池加盖密闭,产生的恶臭气体经负压换气收集后通过“生物滴滤塔+UV光氧+活性炭”装置(TA001)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P1有组织排放;堆粪车间整体密闭,产生的恶臭气体经负压换气收集后通过“生物滴滤塔+UV光氧+活性炭”装置(TA002)进行处理,其中,车间内密闭发酵罐产生的恶臭气体经管道引入TA002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P2有组织排放。排气筒P1、P2排放的H2S、NH3以及臭气浓度均满足DB12/059-2018《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可实现达标排放。

(2)废水:全场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养殖废水及生活污水,其中,养殖废水包括牛尿、牛粪含水,牛舍喷淋废水,粪沟冲洗废水,挤奶厅地面冲洗、设备清洗废水,养殖废水进入集污池,经固液分离后进入污水处理站,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截留沉淀后,进入污水处理站,项目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为80m3/d,采用“三级沉降+A/O+二沉池+稳定塘”的处理工艺,出 (略) 德 (略) 粪污集中处理中心贮存,水力停留时间不少于180d,无害化处理后作为肥料资源化利用。

(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经降噪及距离衰减后,东、西、南、北四侧厂界噪声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昼夜间限值要求,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本项目建成后,全场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畜牧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其中,畜牧业固体废物包括废包装物、污水处理站污泥、牛粪、病死牛及胎衣,危险废物包括废弃一次性治疗器具、包装和过期药物、废UV灯管、废紫外灯管、废活性炭。牛粪用于场内制作牛床垫料及粪肥,病死牛及胎衣于场内安全填埋(因重大动物疫病及人畜共患病死亡的牛将交由当地专业处理场所处理),废包装物外售给物资回收部门处理,污水处理污泥用于制作粪肥,生活垃圾由城管委定期清运;自制粪肥 (略) 德 (略) (略) 德 (略) 的600亩农田,具有土地消纳可行性;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全场固体废物去向明确合理,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并完善其在厂内暂存措施的前提下,预计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2015)、《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年1月1日施行)的要求,建设单位于2020年6月8日~6月19日(10个工作日)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了首次公开,公开形式采用网上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在环评互联网网站、天津日报以及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告栏上进行了项目内容公示,征求与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第二次信息公示日期为2022年9月7日至2022年9月21日,报纸公示日期为2022年9月7日和2022年9月14日,张贴公示日期为2022年9月7日~9月21日,以上公示内容均未收到公众反对意见。


2023年5月24日-

2023年5月30日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附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 真:022-*

通讯地址:武清区雍阳西道118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奶牛养殖项目

(略) 德 (略)

(略) 武清区豆张庄镇龚家庄村南

农业农村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

(略) 德 (略) (略) 武清区豆张庄镇龚家庄村南,拟投资380万元,于现有场区内实施扩建项目,依托现有建筑、供排水系统、供电系统、仓储设施、粪污处理系统及办公室、值班室等办公生活设施,主要建设内容为:(1)将养殖场内现有泌乳牛舍运动场改造为牛舍,并配套购置安装饲养设施;(2)改造现有工程粪便储存间为封闭堆粪车间,用于生产再生垫料及粪肥;(3)新增污泥浓缩池、污泥压滤间,同时对粪污处理工程(集污池、固液分离间、污水处理站、堆粪车间、密闭发酵罐)恶臭气体进行收集、治理。本项目新增存栏奶牛600头,均为成年母牛,项目建成后,奶牛存栏量达800头, (略) 场提供优质鲜牛奶6100吨。

(1)废气:固液分离间、污泥压滤间密闭,集污池,污水处理单元沉降Ⅰ区、沉降Ⅱ区、沉降Ⅲ区、水解酸化池、好氧反应池、二沉池、肥水储存池、污泥浓缩池加盖密闭,产生的恶臭气体经负压换气收集后通过“生物滴滤塔+UV光氧+活性炭”装置(TA001)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P1有组织排放;堆粪车间整体密闭,产生的恶臭气体经负压换气收集后通过“生物滴滤塔+UV光氧+活性炭”装置(TA002)进行处理,其中,车间内密闭发酵罐产生的恶臭气体经管道引入TA002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P2有组织排放。排气筒P1、P2排放的H2S、NH3以及臭气浓度均满足DB12/059-2018《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可实现达标排放。

(2)废水:全场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养殖废水及生活污水,其中,养殖废水包括牛尿、牛粪含水,牛舍喷淋废水,粪沟冲洗废水,挤奶厅地面冲洗、设备清洗废水,养殖废水进入集污池,经固液分离后进入污水处理站,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截留沉淀后,进入污水处理站,项目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为80m3/d,采用“三级沉降+A/O+二沉池+稳定塘”的处理工艺,出 (略) 德 (略) 粪污集中处理中心贮存,水力停留时间不少于180d,无害化处理后作为肥料资源化利用。

(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经降噪及距离衰减后,东、西、南、北四侧厂界噪声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昼夜间限值要求,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本项目建成后,全场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畜牧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其中,畜牧业固体废物包括废包装物、污水处理站污泥、牛粪、病死牛及胎衣,危险废物包括废弃一次性治疗器具、包装和过期药物、废UV灯管、废紫外灯管、废活性炭。牛粪用于场内制作牛床垫料及粪肥,病死牛及胎衣于场内安全填埋(因重大动物疫病及人畜共患病死亡的牛将交由当地专业处理场所处理),废包装物外售给物资回收部门处理,污水处理污泥用于制作粪肥,生活垃圾由城管委定期清运;自制粪肥 (略) 德 (略) (略) 德 (略) 的600亩农田,具有土地消纳可行性;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全场固体废物去向明确合理,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并完善其在厂内暂存措施的前提下,预计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2015)、《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年1月1日施行)的要求,建设单位于2020年6月8日~6月19日(10个工作日)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了首次公开,公开形式采用网上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在环评互联网网站、天津日报以及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告栏上进行了项目内容公示,征求与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第二次信息公示日期为2022年9月7日至2022年9月21日,报纸公示日期为2022年9月7日和2022年9月14日,张贴公示日期为2022年9月7日~9月21日,以上公示内容均未收到公众反对意见。


2023年5月24日-

2023年5月30日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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