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恒辉医药化工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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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恒辉医药化工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及《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第42号令)等文件规定,江西 (略) 委托南昌 (略) 对江西 (略) 地块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编制初步调查报告。现将《江西 (略) 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报告名称:《江西 (略) 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项目位置: (略) (略) 峡江县工业园区,总面积13.01亩(约8276.8m2),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5°18′36″,北纬27°34′12″。

项目业主:江西 (略)

地块现状:,2022年10月江西 (略) 管理人委托梁山 (略) 公司对场内设备及建筑物进行拆除并对废旧设备进行回收。江西 (略) 于2022年11月正式停产,目前地块设备及建筑物均已拆除。

规划用途:地块未来规划作为二类工业用地使用,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1282-2020)中二类用地。

二、初步调查方案和结论

本次疑似污染地块初步调查方案和调查结论简述如下:

(1)调查方案:调查场地面积约13.01亩(约8276.8m2),根据地块内8个土壤调查点位,5个地下水调查点位,以及地块外12个土壤对照点位,1个地下水对照点位。土壤样品检测项目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1282-2020)中45项及pH、氨氮及石油烃。地下水环境监测在地块内布置5个地下水监测井,在地块外布置1个对照监测井。

(2)调查结论:经对场地历史资料的调查分析结果、场地采样检测结果的综合分析,地块内8个土壤调查点位各检测项目检测值均未超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1282-2020)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

地块内5个地下水调查点位各检测项目检测值均未《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标准要求,其中石油烃(C10-C40) (略) 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

综上所述,该地块符合二类工业用地的规划使用要求。《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部令第42号)中规定:“按照国家技术规范确认超过有关土壤环境标准的疑似污染地块,称为污染地块”。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严格按照国家技术规范和相关导则开展,相关土壤监测项目均未超过二类用地的筛选值,地块在该类用地条件下为非污染地块,未来可作为规划作为二类工业用地使用。

该地块在后期开发利用过程中,建议企业在开发利用中如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设施设备、构筑物和污染治理设施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分区防渗。

调查报告通过评审后,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存在未查明的污染(包括污染物或者污染区域),申请人和施工方应当履行法律义务,立即停止施工活动,争取必要的防护管控措施,并立即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现场检查后,认为有必要开展重新调查的,应当要求申请人补充调查并重新评审。

三、公共咨询途径

按照《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2014〕66号)第六条“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现对江西 (略) 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有关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24日-5月30日(7日)。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对公示项目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电话、邮寄或电子邮件 (略) 生态环境局提出意见,并提出异议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报告查看链接: 链接: http://** 提取码: 4xud


编制单位:南昌 (略)

通讯地址: (略) 南昌县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玉沙村以西、小蓝大道以南

联系电话:*

邮 箱:* @QQ.com


南昌 (略)

2022年2月14日

,江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及《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第42号令)等文件规定,江西 (略) 委托南昌 (略) 对江西 (略) 地块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编制初步调查报告。现将《江西 (略) 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报告名称:《江西 (略) 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项目位置: (略) (略) 峡江县工业园区,总面积13.01亩(约8276.8m2),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5°18′36″,北纬27°34′12″。

项目业主:江西 (略)

地块现状:,2022年10月江西 (略) 管理人委托梁山 (略) 公司对场内设备及建筑物进行拆除并对废旧设备进行回收。江西 (略) 于2022年11月正式停产,目前地块设备及建筑物均已拆除。

规划用途:地块未来规划作为二类工业用地使用,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1282-2020)中二类用地。

二、初步调查方案和结论

本次疑似污染地块初步调查方案和调查结论简述如下:

(1)调查方案:调查场地面积约13.01亩(约8276.8m2),根据地块内8个土壤调查点位,5个地下水调查点位,以及地块外12个土壤对照点位,1个地下水对照点位。土壤样品检测项目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1282-2020)中45项及pH、氨氮及石油烃。地下水环境监测在地块内布置5个地下水监测井,在地块外布置1个对照监测井。

(2)调查结论:经对场地历史资料的调查分析结果、场地采样检测结果的综合分析,地块内8个土壤调查点位各检测项目检测值均未超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1282-2020)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

地块内5个地下水调查点位各检测项目检测值均未《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标准要求,其中石油烃(C10-C40) (略) 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

综上所述,该地块符合二类工业用地的规划使用要求。《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部令第42号)中规定:“按照国家技术规范确认超过有关土壤环境标准的疑似污染地块,称为污染地块”。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严格按照国家技术规范和相关导则开展,相关土壤监测项目均未超过二类用地的筛选值,地块在该类用地条件下为非污染地块,未来可作为规划作为二类工业用地使用。

该地块在后期开发利用过程中,建议企业在开发利用中如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设施设备、构筑物和污染治理设施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分区防渗。

调查报告通过评审后,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存在未查明的污染(包括污染物或者污染区域),申请人和施工方应当履行法律义务,立即停止施工活动,争取必要的防护管控措施,并立即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现场检查后,认为有必要开展重新调查的,应当要求申请人补充调查并重新评审。

三、公共咨询途径

按照《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2014〕66号)第六条“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现对江西 (略) 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有关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24日-5月30日(7日)。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对公示项目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电话、邮寄或电子邮件 (略) 生态环境局提出意见,并提出异议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报告查看链接: 链接: http://** 提取码: 4xud


编制单位:南昌 (略)

通讯地址: (略) 南昌县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玉沙村以西、小蓝大道以南

联系电话:*

邮 箱:* @QQ.com


南昌 (略)

2022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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