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3年5月24日)(高淳...-2023-05-2414: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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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3年5月24日)(高淳...-2023-05-2414:37:00

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3年5月24日)(高淳区)
高淳生态环境局 2023-05-24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24日-2023年5月30日

联系电话/传真:*

通信地址: (略) 高淳区淳溪街道胥河北路5号

联系人: (略) 高淳生态环境局环评与排放管理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橡塑制品及橡胶零部件技改项目(重新报批)

(略) 高淳经济开发区花山路18号

南京 (略)

南京 (略)

南京 (略) 拟投资1080万元新增橡胶制品生产线2条、橡塑生产线2条、吹膜制袋生产线4条,项目建成后年产橡胶板及橡胶零部件1200吨,吹塑薄膜制袋1500吨。

废气:本次扩建项目废气主要为吹膜制袋废气、硫化废气、开炼废气、上料粉尘、捏炼废气、精炼废气和雕刻粉尘,废气污染物主要为非*烷总烃、颗粒物、H2S、CS2,其中2#车间吹膜制袋废气和硫化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FQ-5)排放,5#车间开炼废气和硫化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FQ-6)排放,5#车间上料粉尘、捏炼废气、精炼废气和硫化废气经布袋除尘+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排气筒(FQ-7)排放,雕刻粉尘经自带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其中颗粒物、有机废气排放浓度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中相关标准要求,H2S、CS2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要求。项目产生的废气经处理后,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废水:本次扩建项目新增废水主要为新增员工生活污水和冷却循环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冷却循环废 (略) 政管网排入高淳新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对当地水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本次扩建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吹膜机、制袋机、硫化机、捏炼机、雕刻机等,噪声源强在75~85dB(A)之间。经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装置、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4类标准要求。

固废:本次扩建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塑料制品不合格品、塑料制品边角料、橡胶制品边角料及不合格品、收集的粉尘、废导热油、废活性炭、废包装袋和沾染的废包装。其中生活垃圾交由环卫清运,塑料制品不合格品、塑料制品边角料、橡胶制品边角料及不合格品和废包装袋为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外售再利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废活性炭、废导热油和沾染的废包装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各类固废均得到有效的处置和利用,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

抗血小板药物反应性评价检测试剂盒的研发与生产项目

(略) 高淳区高淳经济开发区医疗器械产业园花山路以东一期医疗器械标准厂房C栋

普灵生物(南京)有限公司

南京 (略)

项目租赁厂房面积约1880平方米。新增2条体外诊断试剂生产加工线,购置新风洁净制冷系统、化学光仪、质谱仪、荧光定量PCR仪、测序夜色等设备100余套。本项目主要产品为人血管扩张激磷蛋白测定试剂盒,人血清C4BP-蛋白测定试剂盒。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值量15万盒(1500万人份)的生产能力。

(1)大气环境

本项目终止液制备产生的硫酸雾和包被液制备产生的氯化氢经通风橱收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因此,本项目排放的各类废气污染物对周边大气环境和保护目标影响较小。

(2)地表水环境

本项目实验器具清洗废水、洁服废水、浓水、反冲洗水经厂内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废水一起接管至南京 (略) ,进一步处理达标排放官溪河。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

项目噪声主要有新风净化空调机组、空压机、静音无油空压机设备等产生,经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因此,本项目投产后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有实验废液、废包装材料、废弃实验器皿、污泥、废石英砂、废活性炭、废渗透膜、生活垃圾。其中废石英砂、废活性炭、废渗透膜属于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外售处置;实验废液、污泥、废包装材料、废弃实验器皿属于危险固废,收集后暂存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因此,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均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后,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

骨科运动医学类医疗器械生产项目

(略) 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凤山路1-1号4号楼

江苏 (略)

南京 (略)

该项目租赁厂房面积约1028平方米,投资5000万元,项目建成后,预计形成年产PEEK锚钉4万颗、半月板缝合器2万支、钛合金带线锚钉3.95万颗、镍钛锚钉3万颗、刨削主机500台、刨削刀头2万支、等离子手术电极2万支、关节镜手术工具3万把的生产能力。

(1)大气环境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有注塑废气、焊接废气、包装废气、检验废气。注塑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烷总烃,焊接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包装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烷总烃,以上三种废气产生量较小,经过洁净车间排风系统收集后由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1排放;检验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氯化氢,检验过程中盐酸使用量极小,本次环评不对氯化氢进行定量分析,检验废气无组织排放。本项目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限值,非*烷总烃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限值,非*烷总烃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限值,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限值,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氯化氢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限值,项目建成后排放的各类废气污染物对周边大气环境和保护目标影响较小。

(2)地表水环境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包括冷水机废水、产品初清洗废水、产品精清洗废水、纯水制备产生浓水、检验后续清洗废水、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冷水机废水、产品初清洗废水、产品精清洗废水、纯水制备产生浓水、检验后续清洗废水一同接管至高淳新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官溪河。

(3)声环境

(4)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因此,本项目投产后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职工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包括不合格品,废过滤器、RO膜,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危险废物包括废活性炭,废试剂瓶,废检验样品,检验废液,检验初次清洗废液,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清运,本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

光激发光免疫分析体外诊断试剂研发生产项目

(略) 高淳区高淳经济开发区凤山路1-1号12号楼

威特曼医学检验(南京)有限公司

南京迪天高新产 (略)

项目已立项,备案号为高行审备[2022]179号。项目 (略) 高淳区高淳经济开发区凤山路1-1号12号楼,建设1条化学发光系统生产加工线;建筑面积为4713平方米。本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3千万人份测试试剂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19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00万元,环保投资占比0.51%。

1、本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一起经租赁方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道经南京 (略) 处理达标后排放。


2、本项目建设1条化学发光系统生产加工线。生产线产生的废气通过负压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

3、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混合机等生产机械以及风机、台式离心机、高速冷冻离心机、磁力搅拌器,通过减振、消声、厂房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本项目产生的纯水制备产生的过滤器材属于一般工业固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本项目产生的实验室废弃物、废实验耗材、不合格品、通风橱柜产生过滤杂质、初期清洗废水和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

5

工程机械零部件生产项目

(略) 高淳经济开发区游山路56号3幢

南京 (略)

南京鑫 (略)

本项目租赁标准厂房占地面积为3000平方米,一层为生产车间,二层为办公区,总建筑面积为4287.4平方米,新增工程机械零部件生产线1条,购置激光切割机、激光切管机、数控折弯机、激光焊机、移动伸缩式喷漆房、烘箱、抛丸机等国产设备,项目竣工后,可形成年产10万件/套各类工程机械/通用机械零部件的生产能力。

运营期

1、废气:

本项目焊接烟尘通过焊烟净化器处置;打磨废气通过除尘集尘器治理;切割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过1台脉冲除尘器治理,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抛丸室密闭收集后1台脉冲除尘器治理,治理后的尾气与切割工段合并到同一根排气筒排放;喷塑废气通过密闭收集后,通过一套旋风除尘器进行治理,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喷漆房内密闭负压收集后,通过1套过滤棉+二级活性炭治理,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喷塑后烘干废气通过密闭管道收集后,通过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治理,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4);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直排(DA005)。

2、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预处理达接管标准接管至高淳新区污水处理厂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采取合理布局、隔声、减振措施后,项目噪声排放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废:

本项目需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设置一般固废仓库。本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油漆桶、废漆渣、废油桶、脱脂废液、废过滤棉、废切削液、废液压油属于危险废物,必须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边角料和除尘器集尘(机加工)作为废品外售处置,废滤芯(除尘)、废钢丸交由工业固废单位处置,喷塑工段的除尘器收集的塑粉回用于生产。




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3年5月24日)(高淳区)
高淳生态环境局 2023-05-24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24日-2023年5月30日

联系电话/传真:*

通信地址: (略) 高淳区淳溪街道胥河北路5号

联系人: (略) 高淳生态环境局环评与排放管理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橡塑制品及橡胶零部件技改项目(重新报批)

(略) 高淳经济开发区花山路18号

南京 (略)

南京 (略)

南京 (略) 拟投资1080万元新增橡胶制品生产线2条、橡塑生产线2条、吹膜制袋生产线4条,项目建成后年产橡胶板及橡胶零部件1200吨,吹塑薄膜制袋1500吨。

废气:本次扩建项目废气主要为吹膜制袋废气、硫化废气、开炼废气、上料粉尘、捏炼废气、精炼废气和雕刻粉尘,废气污染物主要为非*烷总烃、颗粒物、H2S、CS2,其中2#车间吹膜制袋废气和硫化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FQ-5)排放,5#车间开炼废气和硫化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FQ-6)排放,5#车间上料粉尘、捏炼废气、精炼废气和硫化废气经布袋除尘+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排气筒(FQ-7)排放,雕刻粉尘经自带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其中颗粒物、有机废气排放浓度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中相关标准要求,H2S、CS2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要求。项目产生的废气经处理后,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废水:本次扩建项目新增废水主要为新增员工生活污水和冷却循环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冷却循环废 (略) 政管网排入高淳新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对当地水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本次扩建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吹膜机、制袋机、硫化机、捏炼机、雕刻机等,噪声源强在75~85dB(A)之间。经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装置、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4类标准要求。

固废:本次扩建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塑料制品不合格品、塑料制品边角料、橡胶制品边角料及不合格品、收集的粉尘、废导热油、废活性炭、废包装袋和沾染的废包装。其中生活垃圾交由环卫清运,塑料制品不合格品、塑料制品边角料、橡胶制品边角料及不合格品和废包装袋为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外售再利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废活性炭、废导热油和沾染的废包装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各类固废均得到有效的处置和利用,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

抗血小板药物反应性评价检测试剂盒的研发与生产项目

(略) 高淳区高淳经济开发区医疗器械产业园花山路以东一期医疗器械标准厂房C栋

普灵生物(南京)有限公司

南京 (略)

项目租赁厂房面积约1880平方米。新增2条体外诊断试剂生产加工线,购置新风洁净制冷系统、化学光仪、质谱仪、荧光定量PCR仪、测序夜色等设备100余套。本项目主要产品为人血管扩张激磷蛋白测定试剂盒,人血清C4BP-蛋白测定试剂盒。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值量15万盒(1500万人份)的生产能力。

(1)大气环境

本项目终止液制备产生的硫酸雾和包被液制备产生的氯化氢经通风橱收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因此,本项目排放的各类废气污染物对周边大气环境和保护目标影响较小。

(2)地表水环境

本项目实验器具清洗废水、洁服废水、浓水、反冲洗水经厂内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废水一起接管至南京 (略) ,进一步处理达标排放官溪河。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

项目噪声主要有新风净化空调机组、空压机、静音无油空压机设备等产生,经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因此,本项目投产后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有实验废液、废包装材料、废弃实验器皿、污泥、废石英砂、废活性炭、废渗透膜、生活垃圾。其中废石英砂、废活性炭、废渗透膜属于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外售处置;实验废液、污泥、废包装材料、废弃实验器皿属于危险固废,收集后暂存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因此,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均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后,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

骨科运动医学类医疗器械生产项目

(略) 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凤山路1-1号4号楼

江苏 (略)

南京 (略)

该项目租赁厂房面积约1028平方米,投资5000万元,项目建成后,预计形成年产PEEK锚钉4万颗、半月板缝合器2万支、钛合金带线锚钉3.95万颗、镍钛锚钉3万颗、刨削主机500台、刨削刀头2万支、等离子手术电极2万支、关节镜手术工具3万把的生产能力。

(1)大气环境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有注塑废气、焊接废气、包装废气、检验废气。注塑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烷总烃,焊接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包装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烷总烃,以上三种废气产生量较小,经过洁净车间排风系统收集后由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1排放;检验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氯化氢,检验过程中盐酸使用量极小,本次环评不对氯化氢进行定量分析,检验废气无组织排放。本项目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限值,非*烷总烃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限值,非*烷总烃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限值,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限值,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氯化氢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限值,项目建成后排放的各类废气污染物对周边大气环境和保护目标影响较小。

(2)地表水环境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包括冷水机废水、产品初清洗废水、产品精清洗废水、纯水制备产生浓水、检验后续清洗废水、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冷水机废水、产品初清洗废水、产品精清洗废水、纯水制备产生浓水、检验后续清洗废水一同接管至高淳新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官溪河。

(3)声环境

(4)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因此,本项目投产后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职工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包括不合格品,废过滤器、RO膜,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危险废物包括废活性炭,废试剂瓶,废检验样品,检验废液,检验初次清洗废液,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清运,本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

光激发光免疫分析体外诊断试剂研发生产项目

(略) 高淳区高淳经济开发区凤山路1-1号12号楼

威特曼医学检验(南京)有限公司

南京迪天高新产 (略)

项目已立项,备案号为高行审备[2022]179号。项目 (略) 高淳区高淳经济开发区凤山路1-1号12号楼,建设1条化学发光系统生产加工线;建筑面积为4713平方米。本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3千万人份测试试剂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19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00万元,环保投资占比0.51%。

1、本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一起经租赁方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道经南京 (略) 处理达标后排放。


2、本项目建设1条化学发光系统生产加工线。生产线产生的废气通过负压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

3、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混合机等生产机械以及风机、台式离心机、高速冷冻离心机、磁力搅拌器,通过减振、消声、厂房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本项目产生的纯水制备产生的过滤器材属于一般工业固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本项目产生的实验室废弃物、废实验耗材、不合格品、通风橱柜产生过滤杂质、初期清洗废水和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

5

工程机械零部件生产项目

(略) 高淳经济开发区游山路56号3幢

南京 (略)

南京鑫 (略)

本项目租赁标准厂房占地面积为3000平方米,一层为生产车间,二层为办公区,总建筑面积为4287.4平方米,新增工程机械零部件生产线1条,购置激光切割机、激光切管机、数控折弯机、激光焊机、移动伸缩式喷漆房、烘箱、抛丸机等国产设备,项目竣工后,可形成年产10万件/套各类工程机械/通用机械零部件的生产能力。

运营期

1、废气:

本项目焊接烟尘通过焊烟净化器处置;打磨废气通过除尘集尘器治理;切割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过1台脉冲除尘器治理,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抛丸室密闭收集后1台脉冲除尘器治理,治理后的尾气与切割工段合并到同一根排气筒排放;喷塑废气通过密闭收集后,通过一套旋风除尘器进行治理,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喷漆房内密闭负压收集后,通过1套过滤棉+二级活性炭治理,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喷塑后烘干废气通过密闭管道收集后,通过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治理,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4);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直排(DA005)。

2、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预处理达接管标准接管至高淳新区污水处理厂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采取合理布局、隔声、减振措施后,项目噪声排放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废:

本项目需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设置一般固废仓库。本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油漆桶、废漆渣、废油桶、脱脂废液、废过滤棉、废切削液、废液压油属于危险废物,必须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边角料和除尘器集尘(机加工)作为废品外售处置,废滤芯(除尘)、废钢丸交由工业固废单位处置,喷塑工段的除尘器收集的塑粉回用于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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