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生态环境局岐山分局2023年5月2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商品混凝土改扩建项目
宝鸡市生态环境局岐山分局2023年5月2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商品混凝土改扩建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24日至2023年5月30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7-* 传真:0917-*
邮箱:*@*63.com
通讯地址:岐山县凤鸣镇凤鸣西路 (略) 生态环境局岐山分局(*)
序 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 单位 | 基本情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
1 | 商品混凝土改扩建项目 | (略) 岐山县蔡家坡度镇龚刘村 | 岐山县龚刘水泥制品厂 | (略) (略) | 项目总投资1600万元,环保投资19.5万元,本次改扩建在原有厂区内部进行,占地面积不变,项目新增建设两条生产线,包含(混凝土拌合生产线一条、水稳生产线一条)及各自相关配套设施,建成后可年产混凝土*m3,水稳20000m3。 | 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各机械设备运行、建材装卸、车辆运输产生,要求合理布置施工场地,严格操作规程,加强施工机械管理,采取有效隔音、减振措施,降低噪声,严禁夜间施工,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运营期噪声主要是各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要求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遮挡、基础减震等措施减振、降噪。东、北、西侧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南侧执行4类声环境标准。 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期必须全面落实建筑工地“六个百分百”抑尘措施,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加强物料堆场扬尘监管,出入口道路须硬化,并配备清洗、除泥设施,加强施工车辆运行管理与维护保养。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混凝土生产线和水稳土生产线粉料上仓及搅拌机搅拌产生的颗粒物。粉料上仓产生的颗粒物经各仓顶的脉冲除尘器处理后在密闭搅拌厂房排放,搅拌机搅拌产生的颗粒物经厂房喷淋系统和搅拌机顶部设置的喷淋系统洒水降尘后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处理后由专用烟道至楼顶排放。运营期废气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的相关规定中相关标准限值。 项目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建材冲洗废水沉渣和生活垃圾等,生活垃圾依托现有项目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处置;建筑垃圾收集后运输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堆场;建材冲洗废水沉渣回用于施工。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新增员工生活垃圾、试验废砌块、沉淀废渣、废沉渣、食堂餐厨垃圾以及废油脂等。性能检测过程产生试验砌块运送至建筑垃圾堆场,洗车及冲洗废水产生的沉淀废渣用作混凝土、水稳的原料回用,食堂餐厨垃圾、废油脂等使用加盖塑料桶进行收集,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设垃圾桶收集,定期交由环卫处置;废润滑油及废润滑油桶等危险废物暂存于规范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及运输过程,执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过程的技术规范》(HJ2025-2012)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有关规定。 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是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现有项目化粪池,定期清掏用作农肥;建筑材料冲洗用水、进出车辆冲洗废水均依托现有沉淀后回用于施工,不外排。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食堂废水以及洗车废水和罐车冲洗废水,生活污水及经隔油池处理后的餐饮废水依托现有化粪池,定期清掏施肥;日常盥洗废水用于厂区洒水降尘;洗车废水、罐车冲洗废水沉淀后回用不外排。 (略) 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要求,新、改、扩建涉气重点行业企业应达到环保绩效A级、绩效引领性水平。本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营时应加强生产全流程管理。能源类型、无组织排放、监测监控水平、环境管理水平、运输方式、运输监管等应达到绩效引领性水平。 |
2 | 吉利系列汽车配套内饰件生产线技改项目 | (略) 岐山县蔡家坡百万平米标准化厂房C期内 | 宝鸡申 (略) | 陕西 (略) | 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环保投资15万元,本次改扩建在现有车间内进行,占地面积不变,项目新增轮罩隔音垫生产线、行李舱储物盒生产线、行李舱地毯生产线、前围隔音垫生产线及各自相关配套设施,建成后可新增年产轮罩隔音垫10000t/a、行李舱地毯10000t/a、行李舱储物盒10000t/a、前围隔音垫10000t/a。 | 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现场的各类机械设备和物料运输的交通噪声,高噪声设备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并合理布设,运输车辆减少鸣笛,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运营期噪声主要是各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要求选用行业内先进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对设备进行定期的维修保养,确保各机械设备正常运行,对高噪声设备设独立操作间及隔声罩,并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项目施工期主要在原有车间内安装设备,施工工艺较为简单,无废气产生。运营期废气主要为POE加热废气、喷胶废气。POE加热及喷胶过程非*烷总烃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运营期废气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项目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废包装物和生活垃圾,施工阶段产生的废包装交由废品回收站进行回收,生活垃圾通过项目区内设置的垃圾收集点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不合格品、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废液压油、废机油、含油废抹布、废手套、废活性炭等。项目加工过程产生不合格品及边角料、原料包装及产品包装产生废包装材料集中收 (略) ;废液压油、废机油、含油废抹布、废手套、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暂存于规范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及运输过程,执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过程的技术规范》(HJ2025-2012)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有关规定。 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是施工人员日常工作生活过程中产生地冲厕废水和盥洗废水,施工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拉运至农田堆肥。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是水切割废水,水切割废水经专用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
3 | 高端汽配密封件建设项目 | (略) 蔡家坡经开区南环路百万平方米标椎化厂房C期2-7-1-D | 宝鸡 (略) | 陕西 (略) | 项目总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50万元,本项目租赁已建成的标准化厂房,占地面积1530m2,安装橡胶硫化机、橡胶注压机等生产设备并配置相应的环保设施,主要从事汽车制造橡胶零部件的生产,建成后可年产高端汽配密封件100万件。 | 本项目租赁已建成厂房进行建设,施工过程主要进行设备安装,项目施工期较短,施工过程污染物影响较小。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是各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设备运行噪声,要求选用行业内先进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室内隔音、基础减振等措施降噪。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开炼、预成型、硫化及喷砂工序产生的废气。项目开炼、预成型、硫化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及H2S、CS2等恶臭气体通过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经管道连接至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喷砂废气收集后经设备自带的滤筒除尘器处理后沿25m排气筒(DA002)处理后有组织排放。运营期废气执行《 (略)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T1061-2017)《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标准限值。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包装袋、废胶料、不合格品、废模具、除尘器收集灰尘和废砂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 (略) ;废活性炭、废矿物油及含油抹布及棉纱等危险废物暂存于规范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及运输过程,执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过程的技术规范》(HJ2025-2012)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有关规定。 项目运营期生产环节不产生废水,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百万平米厂房工业园区化粪池处理后近期由附近农户定期清掏,远期待五丈原污水处理厂建设完毕,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后排放。 (略) 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要求,新、改、扩建涉气重点行业企业应达到环保绩效A级、绩效引领性水平。本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营时应加强生产全流程管理。原辅材料、无组织排放、治污设施、排放限值、监测监控水平、环境管理水平、运输方式、运输监管等应达到绩效A级水平。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24日至2023年5月30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7-* 传真:0917-*
邮箱:*@*63.com
通讯地址:岐山县凤鸣镇凤鸣西路 (略) 生态环境局岐山分局(*)
序 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 单位 | 基本情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
1 | 商品混凝土改扩建项目 | (略) 岐山县蔡家坡度镇龚刘村 | 岐山县龚刘水泥制品厂 | (略) (略) | 项目总投资1600万元,环保投资19.5万元,本次改扩建在原有厂区内部进行,占地面积不变,项目新增建设两条生产线,包含(混凝土拌合生产线一条、水稳生产线一条)及各自相关配套设施,建成后可年产混凝土*m3,水稳20000m3。 | 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各机械设备运行、建材装卸、车辆运输产生,要求合理布置施工场地,严格操作规程,加强施工机械管理,采取有效隔音、减振措施,降低噪声,严禁夜间施工,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运营期噪声主要是各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要求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遮挡、基础减震等措施减振、降噪。东、北、西侧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南侧执行4类声环境标准。 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期必须全面落实建筑工地“六个百分百”抑尘措施,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加强物料堆场扬尘监管,出入口道路须硬化,并配备清洗、除泥设施,加强施工车辆运行管理与维护保养。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混凝土生产线和水稳土生产线粉料上仓及搅拌机搅拌产生的颗粒物。粉料上仓产生的颗粒物经各仓顶的脉冲除尘器处理后在密闭搅拌厂房排放,搅拌机搅拌产生的颗粒物经厂房喷淋系统和搅拌机顶部设置的喷淋系统洒水降尘后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处理后由专用烟道至楼顶排放。运营期废气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的相关规定中相关标准限值。 项目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建材冲洗废水沉渣和生活垃圾等,生活垃圾依托现有项目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处置;建筑垃圾收集后运输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堆场;建材冲洗废水沉渣回用于施工。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新增员工生活垃圾、试验废砌块、沉淀废渣、废沉渣、食堂餐厨垃圾以及废油脂等。性能检测过程产生试验砌块运送至建筑垃圾堆场,洗车及冲洗废水产生的沉淀废渣用作混凝土、水稳的原料回用,食堂餐厨垃圾、废油脂等使用加盖塑料桶进行收集,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设垃圾桶收集,定期交由环卫处置;废润滑油及废润滑油桶等危险废物暂存于规范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及运输过程,执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过程的技术规范》(HJ2025-2012)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有关规定。 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是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现有项目化粪池,定期清掏用作农肥;建筑材料冲洗用水、进出车辆冲洗废水均依托现有沉淀后回用于施工,不外排。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食堂废水以及洗车废水和罐车冲洗废水,生活污水及经隔油池处理后的餐饮废水依托现有化粪池,定期清掏施肥;日常盥洗废水用于厂区洒水降尘;洗车废水、罐车冲洗废水沉淀后回用不外排。 (略) 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要求,新、改、扩建涉气重点行业企业应达到环保绩效A级、绩效引领性水平。本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营时应加强生产全流程管理。能源类型、无组织排放、监测监控水平、环境管理水平、运输方式、运输监管等应达到绩效引领性水平。 |
2 | 吉利系列汽车配套内饰件生产线技改项目 | (略) 岐山县蔡家坡百万平米标准化厂房C期内 | 宝鸡申 (略) | 陕西 (略) | 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环保投资15万元,本次改扩建在现有车间内进行,占地面积不变,项目新增轮罩隔音垫生产线、行李舱储物盒生产线、行李舱地毯生产线、前围隔音垫生产线及各自相关配套设施,建成后可新增年产轮罩隔音垫10000t/a、行李舱地毯10000t/a、行李舱储物盒10000t/a、前围隔音垫10000t/a。 | 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现场的各类机械设备和物料运输的交通噪声,高噪声设备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并合理布设,运输车辆减少鸣笛,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运营期噪声主要是各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要求选用行业内先进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对设备进行定期的维修保养,确保各机械设备正常运行,对高噪声设备设独立操作间及隔声罩,并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项目施工期主要在原有车间内安装设备,施工工艺较为简单,无废气产生。运营期废气主要为POE加热废气、喷胶废气。POE加热及喷胶过程非*烷总烃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运营期废气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项目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废包装物和生活垃圾,施工阶段产生的废包装交由废品回收站进行回收,生活垃圾通过项目区内设置的垃圾收集点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不合格品、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废液压油、废机油、含油废抹布、废手套、废活性炭等。项目加工过程产生不合格品及边角料、原料包装及产品包装产生废包装材料集中收 (略) ;废液压油、废机油、含油废抹布、废手套、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暂存于规范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及运输过程,执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过程的技术规范》(HJ2025-2012)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有关规定。 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是施工人员日常工作生活过程中产生地冲厕废水和盥洗废水,施工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拉运至农田堆肥。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是水切割废水,水切割废水经专用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
3 | 高端汽配密封件建设项目 | (略) 蔡家坡经开区南环路百万平方米标椎化厂房C期2-7-1-D | 宝鸡 (略) | 陕西 (略) | 项目总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50万元,本项目租赁已建成的标准化厂房,占地面积1530m2,安装橡胶硫化机、橡胶注压机等生产设备并配置相应的环保设施,主要从事汽车制造橡胶零部件的生产,建成后可年产高端汽配密封件100万件。 | 本项目租赁已建成厂房进行建设,施工过程主要进行设备安装,项目施工期较短,施工过程污染物影响较小。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是各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设备运行噪声,要求选用行业内先进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室内隔音、基础减振等措施降噪。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开炼、预成型、硫化及喷砂工序产生的废气。项目开炼、预成型、硫化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及H2S、CS2等恶臭气体通过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经管道连接至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喷砂废气收集后经设备自带的滤筒除尘器处理后沿25m排气筒(DA002)处理后有组织排放。运营期废气执行《 (略)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T1061-2017)《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标准限值。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包装袋、废胶料、不合格品、废模具、除尘器收集灰尘和废砂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 (略) ;废活性炭、废矿物油及含油抹布及棉纱等危险废物暂存于规范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及运输过程,执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过程的技术规范》(HJ2025-2012)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有关规定。 项目运营期生产环节不产生废水,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百万平米厂房工业园区化粪池处理后近期由附近农户定期清掏,远期待五丈原污水处理厂建设完毕,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后排放。 (略) 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要求,新、改、扩建涉气重点行业企业应达到环保绩效A级、绩效引领性水平。本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营时应加强生产全流程管理。原辅材料、无组织排放、治污设施、排放限值、监测监控水平、环境管理水平、运输方式、运输监管等应达到绩效A级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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