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龙湖睿沣置业有限公司津滨北塘(挂)2017-1-G地块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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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龙湖睿沣置业有限公司津滨北塘(挂)2017-1-G地块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联系人:杨

手 机:*

邮 箱:*@*63.com

地 址: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街西区1期W8C-404

本项目由天津滨海新区北塘经济区,东至阳澄湖路、南至泰州道, 西至玄武湖路,北至徽州道。项目四角坐标为:东北 39°09"50.3"N 117°70"60.8 "E,西北 39°09"54.3"N 117°70 "39.9"E,西南 39°09"47.3"N 117°70"37.7"E,东南 39°09 "43.6"N 117°70"58.8"E。主要建设7栋住宅楼、绿地、道路等,总建筑面积 24940.25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15420.25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9520 平方米,容积率 1.07,绿地率 20%。

项目2018年5月开工建设,已于2020年12月竣工。工程总占地1.44hm2,均为永久占地。

2017年12月18日,天津 (略) 取得了“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天津 (略) 建设津滨北塘(挂)2017-1-G 地块项目备案的证明”(津滨审批投准[2017]1575 号);

2018年1月,建设单位委托上海 (略) 完成了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

2018年04月04日, (略) 滨海新区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下发了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020年6月,编制完成了《津滨北塘(挂)2017-1-G 地块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

2020年7月22日,建设单位取得了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津滨北塘(挂)2017-1-G 地块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批复编号*76110。

2020年7月,天津 (略) 委托天津 (略) 对津滨北塘(挂)2017-1-G 地块项目实施水土保持监测。

2021年3月,天津 (略) 编制完成了《津滨北塘(挂)2017-1-G 地块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 365 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 号)的要求,2021年3月,建设单位在工程现场组织施工、水土保持监理、水土保持监测和验收技术服务等单位开展了本工程水土保持设施现场和内业资料自查验收工作,自查验收结论为:本工程建设中的各项水土保持工程均达到质量评定标准,未发生任何质量事故,本工程水土保持工程质量总体评价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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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街西区1期W8C-404

本项目由天津滨海新区北塘经济区,东至阳澄湖路、南至泰州道, 西至玄武湖路,北至徽州道。项目四角坐标为:东北 39°09"50.3"N 117°70"60.8 "E,西北 39°09"54.3"N 117°70 "39.9"E,西南 39°09"47.3"N 117°70"37.7"E,东南 39°09 "43.6"N 117°70"58.8"E。主要建设7栋住宅楼、绿地、道路等,总建筑面积 24940.25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15420.25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9520 平方米,容积率 1.07,绿地率 20%。

项目2018年5月开工建设,已于2020年12月竣工。工程总占地1.44hm2,均为永久占地。

2017年12月18日,天津 (略) 取得了“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天津 (略) 建设津滨北塘(挂)2017-1-G 地块项目备案的证明”(津滨审批投准[2017]1575 号);

2018年1月,建设单位委托上海 (略) 完成了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

2018年04月04日, (略) 滨海新区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下发了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020年6月,编制完成了《津滨北塘(挂)2017-1-G 地块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

2020年7月22日,建设单位取得了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津滨北塘(挂)2017-1-G 地块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批复编号*76110。

2020年7月,天津 (略) 委托天津 (略) 对津滨北塘(挂)2017-1-G 地块项目实施水土保持监测。

2021年3月,天津 (略) 编制完成了《津滨北塘(挂)2017-1-G 地块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 365 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 号)的要求,2021年3月,建设单位在工程现场组织施工、水土保持监理、水土保持监测和验收技术服务等单位开展了本工程水土保持设施现场和内业资料自查验收工作,自查验收结论为:本工程建设中的各项水土保持工程均达到质量评定标准,未发生任何质量事故,本工程水土保持工程质量总体评价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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