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审批公示(2023.5.24-5.26)新疆宝明矿业有限公司危废暂存间改扩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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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公示(2023.5.24-5.26)新疆宝明矿业有限公司危废暂存间改扩建设项目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5月24日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24日--5月26日(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4-*

传 真:0994-*

通讯地址: (略) 健康西路505号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邮 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危废暂存间改扩建设项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吉木萨尔县 (略) 干馏厂厂区内

(略)

乌鲁木齐天 (略)


项目位于 (略) 干馏厂精脱硫区现有危废暂存间内,本项目不新增建筑物 ,新增废机油、废液压油、废齿轮润滑油、实验废液、废活性炭的贮存及处置情况;根据危废暂存间贮存的危险废物理化性质, 将现有危废暂存间划分贮存区域、制定转运周期、按照《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相关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识

主要工艺:收集-存储-转运

项目总投资5

万元,均为环保投资。项目占地面积为90m2。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废气主要为危废暂存间收集储存的废机油、废齿轮润滑油,废液压油等废矿物油储存于密闭的废油桶内,通过设置通风设备(排风扇)并结合自然风,使得废气排出危废暂存间稀释扩散, 同时应加强本项目区附近的绿化以缓解有机废气对外围空气的影响。非*烷总烃排放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非*烷总烃限值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危废暂存间外 VOCs 无组织 排放限值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10mg/m3和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30mg/m3的要求。

(二)加强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故无新增废水产生。项目仅为危险废物临时存储,无工艺废水产生。

(三)强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通过限制车速、选用低噪声排风扇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四)做好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作。项目非正常工况下有废矿物油贮存桶、实验废液贮存容器破裂造成内部残留物形成渗滤液,经设置的围堰、导流槽、事故收集池收集后,渗滤液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957-2023)《危险废物储存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中相关要求进行收集、贮存,并委托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拉运处置;工作人员日常工作中使用的工作服、废手套、清理地面产生的废棉纱、废抹布等,沾有废变压器油定期更换,依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未分类含油劳保用品、棉纱属于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按照生活垃圾处置。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至危废间暂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运输及处置,危险废物收集、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修改单,不得形成二次污染。

(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设单位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修改单、《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相关要求进行场地改造,场地要进行防渗处理,设置围堰、导流沟、事故应急池、防爆照明设施和观察窗口(门窗进行加固),大门设置标识。建立危废管理台账,制定危废管理制度,设置对应的环保标识标牌。编制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5月24日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24日--5月26日(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4-*

传 真:0994-*

通讯地址: (略) 健康西路505号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邮 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危废暂存间改扩建设项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吉木萨尔县 (略) 干馏厂厂区内

(略)

乌鲁木齐天 (略)


项目位于 (略) 干馏厂精脱硫区现有危废暂存间内,本项目不新增建筑物 ,新增废机油、废液压油、废齿轮润滑油、实验废液、废活性炭的贮存及处置情况;根据危废暂存间贮存的危险废物理化性质, 将现有危废暂存间划分贮存区域、制定转运周期、按照《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相关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识

主要工艺:收集-存储-转运

项目总投资5

万元,均为环保投资。项目占地面积为90m2。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废气主要为危废暂存间收集储存的废机油、废齿轮润滑油,废液压油等废矿物油储存于密闭的废油桶内,通过设置通风设备(排风扇)并结合自然风,使得废气排出危废暂存间稀释扩散, 同时应加强本项目区附近的绿化以缓解有机废气对外围空气的影响。非*烷总烃排放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非*烷总烃限值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危废暂存间外 VOCs 无组织 排放限值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10mg/m3和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30mg/m3的要求。

(二)加强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故无新增废水产生。项目仅为危险废物临时存储,无工艺废水产生。

(三)强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通过限制车速、选用低噪声排风扇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四)做好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作。项目非正常工况下有废矿物油贮存桶、实验废液贮存容器破裂造成内部残留物形成渗滤液,经设置的围堰、导流槽、事故收集池收集后,渗滤液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957-2023)《危险废物储存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中相关要求进行收集、贮存,并委托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拉运处置;工作人员日常工作中使用的工作服、废手套、清理地面产生的废棉纱、废抹布等,沾有废变压器油定期更换,依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未分类含油劳保用品、棉纱属于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按照生活垃圾处置。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至危废间暂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运输及处置,危险废物收集、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修改单,不得形成二次污染。

(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设单位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修改单、《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相关要求进行场地改造,场地要进行防渗处理,设置围堰、导流沟、事故应急池、防爆照明设施和观察窗口(门窗进行加固),大门设置标识。建立危废管理台账,制定危废管理制度,设置对应的环保标识标牌。编制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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