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长寿命石墨烯动力电池技术研发及智能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首次公示
华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长寿命石墨烯动力电池技术研发及智能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首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华 (略) 特委托安徽 (略) 承担“华 (略) 长寿命石墨烯动力电池技术研发及智能制造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将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华 (略) 长寿命石墨烯动力电池技术研发及智能制造项目
建设单位:华 (略)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安徽阜阳界首高新区田营科技园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占地235亩,改造现有厂房及辅助设施*平方米。1、购置ICP、粒径分析仪、比表面积测试仪等研发、检测及中试设备,搭建技术研发中心、试验验证中心、检验检测中心、综合服务中心等职能部门,建设高性能动力电池及材料技术服务平台。2、购置连铸连轧连涂生产系统、全自动装配生产线、全自动配组打包线等生产设备,引进MES等信息化系统,对生产设备、工艺技术进行升级,搭建长寿命石墨烯动力电池智能制造生产线,构建高效、节能、绿色、环保、舒适的智能化工厂。项目建成后,可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提供技术开发中试熟化、检验检测、人才培训等服务,实现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的长寿命石墨烯动力电池智能制造,将产能由原年产700万KVAh铅蓄电池提升至年产960万KVAh石墨烯铅蓄电池。
项目代码:2304-*-04-01-*
二、项目的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华 (略)
公司地址:安徽阜阳界首高新区田营科技园
联系人:李科长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的机构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安徽 (略)
联系地址: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九龙路168号东湖创新中心1#楼5层501室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51-*
电子邮箱:*@*26.com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组织,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可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写,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话、电邮等多种方式反馈至建设单位。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六、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即日起1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华 (略)
2023年5月24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华 (略) 特委托安徽 (略) 承担“华 (略) 长寿命石墨烯动力电池技术研发及智能制造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将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华 (略) 长寿命石墨烯动力电池技术研发及智能制造项目
建设单位:华 (略)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安徽阜阳界首高新区田营科技园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占地235亩,改造现有厂房及辅助设施*平方米。1、购置ICP、粒径分析仪、比表面积测试仪等研发、检测及中试设备,搭建技术研发中心、试验验证中心、检验检测中心、综合服务中心等职能部门,建设高性能动力电池及材料技术服务平台。2、购置连铸连轧连涂生产系统、全自动装配生产线、全自动配组打包线等生产设备,引进MES等信息化系统,对生产设备、工艺技术进行升级,搭建长寿命石墨烯动力电池智能制造生产线,构建高效、节能、绿色、环保、舒适的智能化工厂。项目建成后,可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提供技术开发中试熟化、检验检测、人才培训等服务,实现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的长寿命石墨烯动力电池智能制造,将产能由原年产700万KVAh铅蓄电池提升至年产960万KVAh石墨烯铅蓄电池。
项目代码:2304-*-04-01-*
二、项目的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华 (略)
公司地址:安徽阜阳界首高新区田营科技园
联系人:李科长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的机构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安徽 (略)
联系地址: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九龙路168号东湖创新中心1#楼5层501室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51-*
电子邮箱:*@*26.com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组织,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可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写,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话、电邮等多种方式反馈至建设单位。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六、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即日起1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华 (略)
202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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