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关于2023年5月2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关于2023年5月2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23日-2023年5月2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兼传真)
通讯地址: (略) 南湖西路215号,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国家能源集团 (略) 昌吉屯宝煤矿270万吨/年改扩建项目 | 屯宝煤矿位于准南煤田硫磺沟矿区西部,头屯河西岸哈萨坟沟,行政区 (略) 硫磺沟镇管辖。 | 国能新疆 (略) | 新疆煤 (略) (略) | 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设计煤炭生产能力为270万吨/年,井田面积26.04km2,服务年限92a,采用主、副斜井开拓。 该煤矿建设内容主要有:主斜井、副斜井、斜风井、运输巷道组成的井下开拓系统,地面生产系统;地面运输系统;辅助、办公项目有:器材库、制氮车间、空压机房、绞车房、房机房、办公楼、职工宿舍、给水系统、矿井水处理系统、生活污水处理系统、锅炉房等。本次改扩建在工业场地内新增选煤厂TGS智能干选工艺(规模为150万吨/年),其他地面工程基本不变。 | 1.生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①根据国家二级公益林(灌木林)分布情况对国家二级公益林(灌木林)分布区域划定暂不开采区进行保护,暂不开采区面积为0.94平方公里,并充分考虑临近开采边界处沉陷及导水裂缝带导通区对公益林生长的影响,合理设置周边开采范围,切实保护公益林生境。②矿井成立地测科,对地下水监测、对井下采空区对应的地表进行地形变化进行重点观测,及时圈定地形变化范围,完善周围的截排洪工程。③在人员活动比较集中的办公区、生活区等功能区进行人工绿化,生态工程主要以美化环境、防尘降噪为主要目标,选择生长快、枝叶繁茂、造型优美的绿化树种、灌木植物和草本植物,优化工人的工作环境。工业场地绿化率达到20%。④采用裂缝添堵、矸石回填、土壤覆盖和种植绿化植被等措施进行沉陷治理,对地下采空区及时监测记录,对可能发生地面塌陷的范围边界设立警示牌及埋设铁丝围栏,严禁人员进入;在交通便利,有人出没地、道路岔口、沉陷区四周界线设置警示牌,对尚未治理的沉陷区域设置告示牌。⑤按照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措施。 2.大气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工程采用两台LDJ7.5-0.7的电极式蒸汽锅炉采暖。工业场地已建成一座封闭式储煤场,储煤场总容量为30000吨,还有1个原煤仓(容量为10000吨)、3个块煤仓(每个容量为3000吨)、2个末煤仓(每个容量为20000吨)和1个矸石仓(容量为2000吨)。原煤厂内运输采用全封闭栈桥或走廊。主要采取防治措施为:原煤由皮带运输机运输出主井口时,直接采用封闭输煤廊道输送至选煤厂和储煤场,原煤的装卸均在封闭式储煤场中进行,转载点等易产生煤尘的工作环节设置喷雾洒水装置;原煤破碎、筛分工序有组织粉尘经集尘罩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净化处理达标后,由18米高的排气筒排放;针对运输扬尘,要求运输车辆在煤炭运输过程中加盖篷布,并采取限速、限载等措施,对运输道路做好硬化和养护工作,同时采取洒水、清扫路面等措施,有效控制并降低煤炭的运输扬尘污染影响。 3.水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工程矿井正常涌水量3117立方米/日,生活污水产生量218.5立方米/日。矿井水排入规模为3600立方米/日的矿井水处理站(处理规模由1500立方米/日扩建至3600立方米/日),拟采用“调节池→加药混合→斜板预沉淀→中间水池→多介质过滤器→活性炭过滤器→精密过滤器→超滤装置→净化水箱”净化工艺,出水目标执行《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426-2006)及《煤矿井下消防洒水设计规范》(GB50383-2016)要求,处理后用于生产降尘洒水、防火灌浆等,反渗透处理后《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426-2006)及《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标准》(GB/T 18920-2020)要求,处理后用于矿区绿化,近期多余矿井水储存在矿井已有储水池,冬储夏灌,后期多余矿井水通过输水管网 (略) 三宫镇三工滩, (略) 政府建设的三工滩10万亩生态林生态绿化用水,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规模为350立方米/日现有生活污水处理站,采用“格栅→调节池→提升→一级生化→一级沉淀→二级生化→二级沉淀→集水池→提升→石英砂过滤一清水池”工艺,出水水质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中一级标准A标准及《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的“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水质标准要求,处理后的生活污水用于矿区地面绿化、选煤厂补充用水,冬季全部用于选煤厂生产,不外排。 4.声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工程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施工机械本身的作业噪声较高,随着距离的增加,噪声逐渐衰减。并且施工期噪声产生短期、局部影响,施工结束随之消失。 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是矿井机械设备和进出矿运煤的汽车;本工程选用低噪声设备,提升机房、主厂房、污水处理站、水泵房、通风机房、空压机房等均安装隔声门窗,空压机、矿井通风机等设备采取基础减振措施,并安装隔声、消声等设施。生产中加强管理,机械设备应坚持定期维修,使各类机械设备保持良好、合理的工作状态。经预测和类比分析,本工程昼夜噪声值全部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功能区限值要求。 5.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工程施工期排弃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建筑垃圾尽量综合利用,不能利用 (略) 建筑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 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掘进矸石综合利用和回填露天采坑;生活垃圾146吨/年,由垃圾箱集中收集后外 (略) 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矿井水处理站污泥130吨/年,全部混入原煤一同销售;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14吨/年,经脱水干化含水率<60%后与生活垃圾一并处置;废机油等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属于HW08类危险废物(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产生量约1.5吨/年,检修过程中设备废机油由检修单位和人员集中收集,运行设备落地废机油由当值人员集中收集,临时存放至危险废物暂存间内,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危险废物按危废相关标准要求进行收运管理,并做好交接记录台账。 6.本工程环境风险主要包括:机械设备运行及维修过程中需要的油类物质和产生废油类物质,本工程油脂库库容为5吨,危险废物暂存间库容约为2吨,储量未超过临界量,不构成重大危险源。根据环评单位调查,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确定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主要环境风险物质为油脂库内油类和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油类,风险事故为油类物质泄漏或发生火灾或爆炸,矿井水、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非正常工况的环境风险。 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员工专业技能培训,加强管理,专人负责,责任到人;油脂库及危废暂存库地面采取防渗措施,地面设集油坑,四周设围堰防止泄漏油品外流。矿井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加强日常维护和保养;建设矿井水防渗收集池1800立方米、生活污水防渗事故池350立方米;制定完善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发生事故立即启动。 |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
2 | 新疆准东西黑山矿区中联润世露天煤矿800万t/a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 中联润世露天煤矿位于奇台县城北东约90km处,行政区划属奇台县管辖。 | 中联 (略) | 中煤科工集团武 (略) | 中联润世露天煤矿位于国家规划的新疆准东煤田西黑山矿区中小煤矿开采区。本工程开采规模和开采范围符合新疆准东煤田西黑山矿区中小煤矿开采区资源整合实施方案和规划环评要求。中联润世露天煤矿位于奇台县城北东约90km处,行政区划属奇台县管辖。该项目建设性质为改扩建,建设规模:由400万吨/年改扩建至800万吨/年。矿田面积12.884平方公里,开采地表境界面积11.84平方公里。设计生产规模800万吨/年,属大型露天矿,服务年限40.15年。露天矿内西山窑组地层是区内主要含煤岩组。露天矿内控制全区可采-局部可采煤层6层,自下而上编号为:B2、B3、B4、B5、B6、B7,其中B2全区可采煤层,B3、B4、B5、B7为大部可采煤层,B6为局部可采煤层。6层煤全层平均总厚50.68米,平均纯煤总厚50.04米。矿田地质储量52885.30万吨,可采储量35334.95万吨。煤质水分平均值为8.15%,灰分平均值为11.71%,挥发分平均值为33.56%,硫分平均值为0.43%,属于低水分、特低~低灰、中高~高挥发分、特低~低硫的煤。煤类为31号不粘煤(31BN),是良好的工业动力发电、民用煤,也可作为气化用煤。露天矿划分为三个采区,开采顺序依次为:首采区→二采区→三采区。目前首采区已采完,正在开采二采区。采用单斗—卡车开采工艺。全矿平均剥采比为4.57立方米/吨。工程由采掘场、外排土场、地面生产系统、地面运输系统、地面防排水系统、供排水系统、供电系统等组成。原煤通过挖掘机采装,汽车运输到露天矿地面生产系统的破碎站,经破碎站两级破碎后,进入选煤厂分选加工,选煤厂采用破碎、筛分、智能干选的选煤工艺。本工程通过扩大采掘场面积(61.6公顷增至282.16公顷),增大采煤工作线长度(900米增至1400米),加快推进速度(120米/年增至180米/年),增加剥离采煤设备(46台增至89台)等,实现了生产能力由400万吨/年增加至800万吨/年。现西部工业场地内新增800万吨/年智能化地面生产筛分系统(包括破碎站、筛分破碎车间、智能干选车间等主体工程,配套建设机修、变电所、调度楼、宿舍楼等辅助工程,原煤仓、产品仓、矸石仓等储运工程,生活污水处理站等环保工程),已单独履行了环评手续(新准环评〔2022〕17号),正在建设过程中。本次改扩建拟建项目为进场道路及联络道路,目前还未建设。内外排土场、东部工业场地、供水、供电、供暖、水处理(矿坑水及东部工业场地生活污水)设施等均不变,全部依托原有400万t/a工程内容。项目总投资*.9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44万元。约占总投资的0.67%。 | 1.生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措施 施工期矿山建设过程中,不同程度地破坏了区域土壤结构,易引发水土流失。煤炭开采对地形地貌的改变属于永久性,改变了区域地表结构。工程施工期在矿区修筑各类设施、场地道路等建设活动时,矿山开采永久占地将改变现有的土地利用方式,被占土地的地表植被破坏,使原自然生态系统所有功能完全损失,对生态系统完整性有一定影响并导致一定程度的水土流失。本工程施工期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主要为:按有关要求对矿区占地进行合理规划及建设,尽量减少占地;工程施工过程中,加强运输调度管理,禁止任意开辟施工道路,禁止车辆在非工作道路上到处碾压;科学合理地进行施工组织设计,尽量少挖方,少填方,最大限度地保持原有地貌;施工作业结束后,因地制宜地做好施工场地的恢复工作,并采取水土保持措施。运营期本工程开采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为采掘场挖损、外排土压占土地和地面设施占地引发的生态破坏。项目达产时总占地面积为282.16公顷,占地类型多为裸岩石砾地。排土场采取先拦后弃,即在排土场外围先修筑挡土围梗,然后在围梗内弃土,以减轻排土对周边的扰动。根据水土保持方案,围埂采用干砌块石垒砌,断面为梯形结构,高度为0.3米,顶宽0.6米,外边坡为1:1。目前外排已结束,已全部实施内排,同台阶实行内部排土,在内排土场侧边界设置排水沟,排水沟采用浆砌石明渠。排土场坡脚设置挡土墙,排土场外围坡脚设置排水沟汇集降雨雨水。排土场堆高达到设计标高后,堆土平台进行机械碾压使其结皮。沿露天采掘场外围30米设置围栏、警示牌,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露天采场;采矿过程中按设计要求开挖采场边坡,禁止超过设计边坡稳定角,控制好台阶帮坡角和最终帮坡角,避免无序施工引发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尽量减少爆破震动和机械碾压对采场边坡的影响,对采掘场边坡出现松动的块石或出现崩塌的岩块,应及时采取人工排除行动;随时监测各帮边坡稳定性;严格建立巡视制度,每天对内排土场边坡进行人工巡视,对坡体出现松动的坡体,应及时采取人工排除行动,随时监测边坡稳定性;内排土场由于堆放大量的废弃土石方,在大风情况下,易引起扬尘造成水土流失,需采取措施进行防护,考虑到当地环境不适宜进行大面积绿化,对最终平台进行洒水并碾压,使地表结皮或形成泥结石表面。闭矿后拟采取的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主要为:及时拆除地表一切无用建筑设施,设立多种文字警示牌。根据《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导则》等相关要求,建设单位须编制《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加强矿山生态环境管理,推进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的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2.土壤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措施 施工期本工程未建工程量较少,挖方全部用于填方,因此,本工程施工期产生的挖方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运营期采掘场挖损对原始土壤结构产生破坏性影响,排土过程主要影响地表结皮;工业场地等地面设施通过防渗措施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对加油站内的油罐区、危废暂存间、矿坑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站等可能产生污染源区采用天然材料或人工材料构筑防渗层。 3.大气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措施 施工期:本工程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期间施工和运输产生的粉尘及二次扬尘。采取施工现场设置围栏,洒水抑尘,避免在大风天气进行大量土方施工作业,物料运输、堆放加盖篷布等措施后,可减缓施工扬尘对工程区域大气环境的影响。运营期:本工程采用电锅炉供暖。西工业场地设2个直径22米原煤仓,总储量2.4万吨;3个直径27米产品仓,总储量3万吨;4个直径18米产品仓,总储量2.4万吨;1个450吨矸石仓。主要采取防治措施为:穿孔凿岩采用湿式穿孔凿岩,钻机配备干式捕尘器,并对工作面喷雾洒水降尘;爆破采用多排垂直深孔微差松动爆破,并对爆破作业场所、爆堆等进行喷雾洒水降尘预湿;装卸作业时铲斗与车辆等装载工具尽量靠近,降低卸载高度,作业工作面进行喷雾洒水降尘;对排土场采取洒水降尘、分区排土,排土场在排土过程中应及时进行碾压,顶部、坡面和平台及时砾石压盖,通过洒水使得排土场表土层形成板结-幂层。破碎站全封闭,微雾抑尘;筛分破碎系统,采用封闭式结构,布袋除尘器除尘,并配套干雾抑尘装置,抑尘率99.5%。风选车间为全封闭运行,配备布袋除尘器进行除尘处理,微雾抑尘。输煤栈桥为全封闭式,转载点设喷雾抑尘设施;采用密闭式储煤仓,并配备喷雾除尘装置,粉尘浓度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246-2006)中粉尘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针对运输扬尘,要求运输车辆在煤炭运输过程中加盖篷布,并采取限速、限载等措施,对运输道路做好硬化和养护工作,同时采取洒水、清扫路面等措施,有效控制并降低煤炭的运输扬尘污染影响。 4.水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措施 施工期:本工程施工期主要为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生活污水依托东部工业场地现有生活污水设施处理达标后用于场地防尘洒水及绿化用水。场地设置沉淀池,对生产废水进行沉淀处理,处理后用于生产用水及道路降尘用水。运营期:本工程矿坑正常涌水量284立方米/日,生活污水产生量300.66立方米/日,洗车废水产生量81立方米/日,生产系统冲洗废水产生量135立方米/日。选煤厂布置在西部工业场地范围内,选煤采用干法风选,无洗煤废水产生。现西部工业场地有矿坑水处理站1座,处理规模为400立方米/日,采用“预沉调节→加药混合→絮凝沉淀→过滤消毒”水处理工艺,出水目标执行《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及《煤炭工业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810-2012)中的洒水除尘用水水质标准要求,处理后排入300立方米回用水池,用于采场、排土场及运输道路防尘,不外排。东部工业场地已建设有污水处理站1座,本次改扩建拟在西部工业场地内建设1座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均为160立方米/日,均采用生化处理工艺,即“机械格栅→预曝调节→接触氧化→斜板沉淀→压力投药→管道混合→微絮凝过滤→活性炭吸附→二氧化氯消毒”,出水目标执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2019)表2中A级标准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要求,处理后排入300立方米回用水池,灌溉季节全部用于绿化及降尘洒水,非灌溉季节全部用于采掘场、排土场等降尘洒水,不外排。矿田内地表基本为第四系透水不含水层覆盖。评价范围内新近系独山子组弱含水层、侏罗系孔隙弱含水层矿化度较高,水质较差均不具有饮用功能。露天矿开采将煤层上覆土岩全部剥离,会改变露天采掘场周围的地下水水位线分布,煤田开采范围内的水位线将断裂缺失,以开采区为中心将形成降落漏斗,漏斗深与开采位置煤层底板持平。矿区周边地下水的流场也将因此重新整合,形成新的地下水位分布,这会对地下水造成一定影响。但在开采结束一段时间后,地下水位会有缓慢恢复。地下水最大影响半径为114.91米。正常情况下废水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不会对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事故情况下,矿坑水处理站和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染物沿地下水流方向向下游迁,最大超标距离261米。影响范围内没有地下水取水井(泉),没有居民点,影响较小。对生活污水和矿坑水全部处理后全部综合利用,严禁外排;对污水处理设施定期巡检,加强维护,保证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矿坑水处理站、事故收集池等所有地下、半地下水池均采用水平防渗工艺,对基础采取敷设土工膜等防渗方法进行处理,采取高标号防渗水泥砂浆进行施工,必要时可在内壁加涂防渗涂料,需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米,K≤1×10-7厘米/秒”的防渗技术要求;储油库罐区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以及《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中的要求,采取严格的防渗、防腐蚀和防溢流措施;对工业场地及其周围进行绿化美化,提高植被覆盖率;煤炭在存储转运过程中做到不落地,定期清除道路,加强日常洒水降尘。本矿废(污)水正常情况全部综合利用,事故情况下建设矿坑水收集池(500立方米)、生活污水事故池(350立方米)。在发生事故工况时进行矿坑水和生活污水收集,及时修复水处理设备,保证事故工况下矿坑水和废污水经过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综合利用不外排。 5.声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措施 施工期:本工程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施工机械本身的作业噪声较高,随着距离的增加,噪声逐渐衰减。并且施工期噪声产生短期、局部影响,施工结束随之消失。运营期: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是采掘、排土过程中大型机械设备,运输、爆破;工业场地内水泵房、综合维修车间以及煤炭破碎、筛分及分选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对工业场地各种噪声源均采取了总平面布置及绿化降噪措施;将噪声较大的设备置于隔声性能良好的车间内;设备选用低噪声型号及对环境影响小的产品,同时对各类设备设置减振基础;泵进出口连接管采用柔性连接方式等消声、吸声和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对采掘场、排土场的大型机械设备定期检修,控制爆破时段等声源控制措施。经预测和类比分析,场地昼夜噪声值全部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类功能区限值要求,对其影响较小。 6.固体废物影响及拟采取的措施 施工期: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土方开挖、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施工开挖土方用于铺设工业场地、道路路基,多余的土方和建筑垃圾一并运至排土场处置。生活垃圾运至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运营期: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剥离物产生量2640万立方米/年,全部运至内排土场处置;生活垃圾产生量117.71吨/年,由垃圾箱集中收集后运至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矿坑水处理站污泥产生量17.62吨/年,经压滤机脱水后产生的泥饼掺入产品煤销售;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产生量24.94吨/年,运至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选煤矸石产生量18万吨/年,运至内排土场回填。废机油、废润滑油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属于危险废物中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产生量3.15吨/年。工业场地设置砖混结构危废暂存间,将废机油和废润滑油用PVC桶分别收集并加盖密闭,定期交给新疆鑫 (略) 处置。危险废物按危废相关标准要求进行收运管理,并做好交接记录台账。 7.环境风险及拟采取的措施 本工程危险物质主要为机械设备运行过程中需要的油类物,本工程油库库容为130吨,储量未超过临界量,不构成重大危险源。根据环评单位调查,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确定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主要环境风险物质为储罐中柴油,风险事故为储油库油罐泄漏或发生火灾或爆炸,矿坑水、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非正常工况的环境风险。采取的防范措施主要为:加强员工专业技能培训,加强管理,专人负责,责任到人;油库地面采取防渗措施,地面设集油坑,四周设围堰防止泄漏油品外流。矿坑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加强日常维护和保养;生活污水设置防渗事故池350立方米和矿坑水设置防渗事故池500立方米;制定完善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发生事故立即启动。 |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
3 | 富满油田2023年产能建设项目(一期) | 阿克苏地区沙雅县 | 中国石 (略) (略) | 新疆天合 (略) |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主体工程包括:(1)8口勘探井转开采井,并配套设置8座油气生产井场;(2)新建单井集输管道22.3千米、站间集输管道8.9千米;(3)新建满深72计量阀组站、满深7计量阀组站;2.公辅工程主要包括供水、供电、防腐等;3.环保工程包括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环境风险等污染防治工程。本项目总投资4569.3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9万元,占总投资的5.4%。 | 项目实施可能造成的主要不利环境影响为生态类,主要表现在施工期占地对地表的破坏和土壤扰动,造成水土流失;项目施工活动和工程占地对土壤、植物、野生动物等各生态要素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环评文件中提出的针对性生态保护措施包括合理规划工程占地,对规划占地范围外的区域严禁机械及车辆进入、占用,禁止乱轧乱碾,避免破坏自然植被,造成土地松动;采取洒水降尘、防尘网苫盖、布设限行彩条旗;优化站场布设,减少占地;对沙地区域流动沙丘分布区的井场、站场周边采取草方格进行防风固沙等措施。同时报告书也对大气环境、水环境、固体废物等方面提出了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 |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
4 | 乌36井区乌101断块百口泉组油藏水平井加密调整地面工程建设项目 | 项目位于克拉玛依乌尔禾区 | 中 (略) 开发公司 | 南京 (略) | 在乌36井区乌101断块部署2个平台5口采油井(WTHW1011、WTHW1012、WTHW1013、WTHW1014、WTHW1015),新建1座阀池,新建单井出油管道100m、平台井管线200m、集油支线500mm,新建产能2.25×104t/a,新建道路128m,配套建设地面工程及相关供配电、仪表工程等。总投资2504.8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9.86万元,约占总投资的8.38%。 | 项目实施可能造成的主要不利环境影响为生态类,主要表现在施工对地表破坏和土壤扰动,造成水土流失及对动植物自然生长环境的影响。环评文件中提出的针对性生态保护措施包括临时性占地合理规划,严控临时占地面积;对规划占地范围外的区域严禁机械及车辆进入、占用,禁止乱轧乱碾,避免破坏自然植被;按地形走向、起伏施工,减少挖填作业量;施工期充分利用现有道路,减少道路临时占地,降低对地表和植被的破坏;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避开植被密集的区域;管线施工应严格限定施工范围,施工作业度宽度不超过12米;施工土方全部用于作业坑回填和井场平整,严禁随意堆置,分层开挖、分层堆放;严禁施工车辆在耕地区到处乱碾乱压;设置围挡设施,并张贴警示标语;在保护区边界设立警示牌;加强水土保护管理;作业坑开挖土方堆存过程中使用防尘网,并定期洒水抑尘;在作业面设置草方格固沙;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及时对临时占地区域进行平整、恢复原貌等。报告书也对大气环境、水环境、固体废物等方面提出了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 |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
5 | G219线恰热克至叶城公路建设项目 | 喀什莎车县,泽普县,叶城县 | 喀什交通 (略) | 新疆辰光 (略) | 位于莎车县、泽普县、叶城县境内,路线全长91.420km,全线为二级公路,设计速度80km/h。。项目总投资*.12万元,环保投资1189.2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0.88%。 | 项目实施主要可能造成生态环境、水环境、声环境等方面的不利影响,并产生固体废物。 环评文件中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包括优化设计,减少对耕地、林地、草地、湿地等的占用,优化土石方平衡设计,减少弃渣量,优化减少临时工程数量和面积,加强施工管理,划定施工范围,禁止越界施工,加强对施工材料的管理,严禁乱堆乱放,注意扬尘防治,施工结束后尽快恢复原有景观,加强对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方式,减轻对动植物生长环境的破坏及活动规律的影响。施工结束后按照生态恢复方案对施工场地进行修复和生态恢复。 环评文件中提出的水环境保护措施包括桥梁选在枯水期施工,采用围堰施工方式,泥浆废水沉淀后回用,禁止在河道、沟渠范围内取料、挖坑以及设置取料场,临时工程设置远离河道,施工期生产废水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采用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用于荒漠灌溉,灌溉点远离河道等。 环评文件对固体废物、噪声、土壤环境、环境风险等方面也提出了相应的防治措施。 |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
6 | 新疆 (略) 年产20万吨高纯晶硅项目 | 鄯善工业园区煤电硅一体化硅基新材料高质量发展布局规划区内 | 新疆 (略) | 新疆盛源 (略)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氯化氢制备、硅粉制备、三氯氢硅合成、冷氢化(含渣浆处理/高沸裂解)、精馏(含吸附/反歧化)、还原、整理、尾气回收、工艺废气处理、电解制氢。配套建设的公用工程和辅助生产设施主要包括:循环水站、装置变电所、换热站、脱盐水站、超纯水站、冷冻站、空分制氮站、备品备件库、废盐库、成品库、硅粉库、化学品库、危废暂存库、污水处理站、事故水池、分析化验中心、机修厂房等。项目建成后年产20万t电子2级品规格的多晶硅,本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4170万元,占总投资的1.94%。 | 1.大气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氯化氢制备装置产生的有组织废气为蒸发固碱装置熔盐炉燃烧废气、废氯气处理装置产生的碱洗尾气、氯化氢合成及盐酸装置产生的降膜吸收尾气;多晶硅装置产生的有组织废气为硅粉制备废气、硅粉料仓废气、三氯氢硅合成装置加料废气、冷氢化装置加料废气、渣浆水解废气、高沸水解废气、整理车间产生破碎废气、酸洗废气、工艺废气处理装置洗涤废气、化验室检验废气、危废暂存库暂存废气。 蒸发固碱装置熔盐炉采用天然气为燃料并采取低氮燃烧技术,熔盐炉燃烧废气通过28.5米高排气筒排放;碱洗尾气经两级碱液吸收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排放;氯化氢合成及盐酸装置废气经降膜吸收+水力喷射处理后通过27米高排气筒排放,氯化氢制备装置有组织废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符合《烧碱、聚氯*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2016)表3排放限值。 硅粉制备废气、硅粉料仓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三氯氢硅合成装置加料废气经烧结滤芯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7.5米高排气筒排放;冷氢化装置加料废气经烧结滤芯除尘器处理后通过40米高排气筒排放;冷氢化装置渣浆水解废气经碱洗处理后通过35米高排气筒排放;冷氢化装置高沸水解废气经碱洗处理后通过30米高排气筒排放;整理车间破碎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2米高排气筒排放;整理装置酸洗废气经两级碱洗处理后通过30米高排气筒排放;工艺废气处理装置洗涤尾气经水喷淋洗涤吸收+碱液喷淋吸收+循环液液封洗涤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排放;化验室检测废气经两级碱洗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危废暂存库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排放。多晶硅装置有组织废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 本项目产生的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氯气处理及废氯气处理装置无组织废气、氯化氢合成及盐酸工段无组织废气、浓硫酸储罐无组织废气、三氯氢硅合成装置无组织废气、冷氢化装置无组织废气、精馏装置无组织废气、还原装置无组织废气、尾气回收装置无组织废气、工艺废气处理装置无组织废气、罐区无组织废气、硅粉制备车间无组织、整理车间无组织、石灰仓无组织废气。 氯硅烷贮罐采用压力密封储罐,罐区进行喷淋降温,贮罐泄压废气收集送至深冷装置回收氯硅烷后,废气经缓冲罐送工艺废气处理装置处理;泵、法兰和阀门等选用密封性能良好设备和管件,严格控制装置动、静密封点泄漏率,定期巡检维护;压力管道选用高等级管材,焊缝做无损检测,工艺物料输送泵采用屏蔽泵等。厂界氯气、氯化氢浓度符合《烧碱、聚氯*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 2016)表5限值,其他污染物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 2.水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膜过滤器反洗水、离子交换树脂塔树脂再生废水、淡盐水脱氯塔气液分离废水、氯化氢深冷器冷却废水、氯化氢尾气吸收处理废水、渣浆处理装置及高沸水解装置水解废水、工艺废气处理装置洗涤废水、回用水站反渗透浓水、制氢装置碱性废水、整理车间酸洗机含氟废水、还原洗涤废水、冲洗废水、脱盐水站废水、超纯水站废水、循环水系统废水及生活污水。 氯化氢深冷器冷却废水、氯化氢尾气吸收处理废水、工艺废气处理装置洗涤废水经厂内高盐废水处理站的高氯化钠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于工艺废气处理装置;膜过滤器反洗水、离子交换树脂塔树脂再生废水、淡盐水脱氯塔气液分离废水、渣浆处理装置及高沸水解装置水解废水、回用水站反渗透浓水、制氢装置碱性废水经厂内高盐废水处理站的高氯化钙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送厂内回用水站处理;整理车间酸洗机含氟废水经厂内含氟废水处理站处理后送厂内回用水处理站处理;还原洗涤废水、冲洗废水送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后送厂内回用水处理站处理;脱盐水站废水、超纯水站废水、循环水系统废水送厂内回用水处理站处理,回用水站出水回用于循环水补水,浓水进入厂内高盐废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经厂内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送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同时项目采取分区防渗、规范设置地下水水质监测井,定期开展监测等措施预防地下水环境污染。 3.声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输送机、破碎机、磨锥机、切割机、风机、泵类、压缩机等设备噪声,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车间布置在远离厂界处、声强较大设备修建隔音操作室集中控制、部分设备加装隔音罩、吸声板、消声器、加强产生噪声设备维护保养、操作人员佩戴噪声防护用品、厂区绿化隔声等措施后,厂界昼、夜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功能区噪声限值。 4.固体废物影响及拟采取的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优先考虑综合利用,废硅粉回用于三氯氢硅合成装置,一般废包装物、废石墨头外售综合利用,盐泥滤饼送新疆新能源(集团) (略) 刚性填埋场填埋处理,芒硝外售综合利用或运至刚性填埋场,其余无法利用的制氢装置废催化剂、废分子筛、纯水制备反渗透膜、二氧化硅滤渣等一般工业固废全部拉运至园区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填埋处置。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废螯合塔离子树脂、废催化剂、混合废酸、废吸附剂、制氢废隔膜、废矿物油等集中收集至危废暂存库内分区暂存,定期交由新疆新能源(集团) (略) 处置。对含氟污泥及结晶盐进行鉴定。鉴定结果出具之前暂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送新疆新能源(集团) (略) 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
7 | 沙湾工业园金沟河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 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 (略) 境内 | 塔城地区沙湾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 新疆新达 (略) | 本项目新建1座污水处理厂,近期设计处理规模为5000m3/d(分为一期和二期,一期处理规模为1250m3/d,二期处理规模为3750m3/d),远期设计处理规模为10000m3/d。处理工艺为“粗格栅+沉砂池+高效过滤器+高效沉淀池+水解酸化+A2/O+MBR+臭氧高级氧化+活性炭吸附过滤+次氯酸钠消毒”,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修改单中一级A排放标准,同时新建6250m污水管线,35210m中水管线以及一座中水库(容积为90万m3)。永久占地15.3hm2,临时占地41.46hm2。估算总投资为9972.12万元,本项目为环保工程,环保投资占总投资100%。 | 1.生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提高工程施工效率,缩短施工时间;合理规划管道施工临时用地,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宽度,严格控制工业活动范围,严禁乱碾乱轧,避免对项目占地范围外的区域造成扰动;施工作业尽量利用原有公路等设施,最大限度减少扰动面积;优化施工组织,缩短施工时间,管沟挖掘时应分段作业、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严禁在大风天气进行土方作业。粉状材料及临时土方等在堆场应采取覆盖防尘布;禁止占用农田,规范施工作业,避免损坏农田的行为发生。各管线施工完毕后及时洒水封育恢复植被。加强对沿线施工队*的环境管理。 2.大气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源为施工扬尘与机械、车辆尾气,其环境影响随施工结束而逐渐消失。通过加大施工工地环境管理,严控施工范围,施工场地周围设置围墙或遮挡物,对施工堆放土方等易产生部位,采取洒水抑尘、遮盖等措施。及时清理临时弃土,大风天禁止大量土方施工作业,路面进行硬化,同时应限制车速,减少运输扬尘;粒度较小、易产生扬尘的物料采用加盖车辆运;使用高品质燃油并节约燃油,减少尾气排放。选用符合国家卫生防护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和运输工具,使用高品质燃油并节约燃油,确保废气排放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合理选择施工时间等措施后,可减缓施工废气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运营期大气污染主要来源为污水和污泥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主要污染物为NH3、H2S、臭气浓度和*烷。本项目污水处理区及污泥处理区采用设置顶盖等密闭措施,通过风机负压密闭收集,收集效率约90%,经1套生物滤池除臭装置进行处理,除臭效率按90%计,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NH3、H2S排放速率及臭气浓度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标准要求。污水处理厂无组织排放恶臭气体采用及时清运污泥、喷洒植物型除臭剂并增加厂区内绿化面积等措施,减少恶臭气体的产生。厂界外NH3、H2S、臭气浓度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修改单中厂界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二级标准。 3.水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主要为施工废水、管道试压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试压水尽量重复利用,最终经简易沉淀池沉淀后,用于场地洒水降尘或管道周边绿化,不外排。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拉运至沙湾县再生水厂(沙湾县第二污水处理厂),采取上述措施后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主要为生产地面冲洗废水为3.4m3/d,设备冲洗废水约为1.37m3/d,污泥脱水间污泥脱水滤液335.75m3/d以及生活污水1.096m3/d。全部通过厂内下水管网排入本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系统与收集废水一同处理,处理水质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一期处理达标后的中水经管网排至沙湾县再生水厂(沙湾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尾水排水口,再经过沙湾县再生水厂中水回用工程的中水管线排至柳毛湾工业园区进行企业回用,同时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相关控制标准;二期处理后的中水回用于园区道路清扫以及园区绿化,同时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剩余中水回用于生态林浇灌,同时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绿地灌溉水质》(GB/T25499-2010),非灌溉季节,中水暂存于中水库,翌年用于生态林灌溉。 4.声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噪声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组织,加强对机械的维护保养,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运输车辆进入现场应减速,并减少鸣笛等措施。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污水处理厂的设备噪声和中水库的设备噪声。噪声值为70~95dB(A)。经采取加装消声器、隔声罩,经厂房隔声及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后,污水处理厂厂界昼、夜间噪声预测值均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功能区标准限值,中水库场界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5.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为污泥产生量为1551.25t/a,污泥经“叠螺式污泥浓缩+板框脱水”处理后,再添加生石灰进行稳定化处理,使污泥含水率小于60%后进行鉴别,若鉴别为危险废物,则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若为一般固废,则定期运至沙湾工业园哈拉干德区工业固废处置中心填埋处置。栅渣产生量为105.12t/a,沉砂产生量为82.125t/a,栅渣和沉砂参照污泥进行鉴定后分别进行处置。废包装袋产生量约为0.2t/a,全部外售给废品收购站。在线监测废液0.2t/a、废活性炭0.2t/a,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825t/a,集中收集后运往沙湾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 6.本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主要为硫化氢、氨和次氯酸钠等,主要事故类型为次氯酸钠泄漏事故,中水管网泄漏事故等对区域环境的影响。 拟采取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采用性能可靠优质产品;严格控制设备质量及其安装质量,设备定期巡检、调节、保养、维修,设有专人负责管网及泵站的维护及管理;加强污泥管理,及时疏浚,防止污泥沉积;加强员工培训;对进出口水质进行在线监测,发现水质出现极端异常,立即关闭污水厂进水阀门;设置事故池(有效容积1295m3),用于事故状态下及非正常工况下的废水收集,收集废水待事故排除后重新返回处理,严禁不达标废水排放;加强对地下水井的监测;及时修订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发生事故立即启动等。 |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
8 | (略) 萨瓦亚尔顿金矿项目采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 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乌恰县境内 | (略) | 新疆恒升 (略) | 本项目采矿规模为年产120万t金矿石,另有剥离120万t低品位矿石,露天开采服务年限为8.24年,开采标高3968~3212m。建设内容包括露天采场、采矿工业场地、排土场、表土堆场、办公生活区、爆破器材库及其他辅助设施。设计两个露天采场,分别为IV号露采场及I号露采场,IV号露采场自北向南全长约2300m、自西向东宽约500m;I号露采场自北向南全长约500m、自西向东宽约200m;露采场总占地面积约127万m2。估算总投资为86040.56万元,环保投资7453万元,约占总投资的8.66%。 | 1.生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项目永久占地致使土地利用类型将发生根本性的改变,对当地土地利用结构和功能有一定影响;地表扰动将使植被生境破坏,造成生物量损失;工程占地对区域内自然植被影响不大,也不会使整个评价区内植物群落的种类组成因本工程的建设而发生变化,亦不会造成某一物种在评价区范围内的消失。拟采取的环保措施:做好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规划工作,要做到少占地;加强对施工队*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做好施工组织规划工作,严禁将建设施工材料乱堆乱放,划定适宜的堆料场等临时性场所;严禁采矿人员折损植物,碾踩植被和土壤;不得捕杀野生动物;施工机械和运输工具应在规划的道路上行驶;施工结束后,应选择适应当地环境的草种对施工场地进行绿化;施工期工业场地产生的挖方全部用于填方,剩余部分用于矿区道路建设。 运营期生态影响主要为占用土地、植被破坏、土壤侵蚀、水土流失及对野生动物的影响等。拟采取的环保措施:限定车辆行驶路线,在划定道路范围内行驶,禁止私开便道碾压破坏非施工区域原始地貌;应严格按照划定的开采范围进行开采;减少开采和运输等活动对动物及植物的破坏和扰动;排土场设置防护围栏和悬挂多种文字的警示牌,采取防洪、排水、边坡防护、工程拦挡等水土保持措施;采取“先拦后弃”,按规范修筑拦石坝和截洪沟,应做好边坡防护和废石稳定工作;禁止猎杀野生动物,严禁破坏占地范围外的植被。采矿区尽量减少人为扰动,爆破应选择每天温度相对较低的时段进行。 2.大气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工程建设期建构筑物基础开挖、物料堆放、建材运输、围岩剥离、道路开拓等过程会产生的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尾气。拟采取的大气环境保护措施主要包括:在施工机械机运行时洒水防止扬尘;对于运输车辆应加盖篷布;保证施工车辆工况良好;运输道路应经常洒水,限制车辆行驶速度;对施工机械进行适当的保养、维修和操作;禁止大风天气施工;做好施工现场周边土地平整工作,对挖方产生的临时堆土实行定期喷洒、覆盖等防护措施。 本工程运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来自原矿开采、破碎等过程产生的粉尘,原矿、废石等装载、运输过程产生的扬尘,表土堆场、排土场扬尘等。拟采取的大气环境保护措施主要包括:穿孔凿岩采用湿式穿孔凿岩并对工作面喷雾洒水降尘;爆破采用多排垂直深孔微差松动爆破;装卸作业时降低卸载高度,作业工作面进行喷雾洒水降尘;采掘场、排土场及运输道路采取洒水降尘;定期对场地和路面进行洒水。在采取上述措施后,运营期废气对环境空气质量产生的不利影响很小。 3.水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水污染源主要为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中施工废水包括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少量泥浆废水、施工区的冲洗与设备清洗废水等。拟采取的废水治理措施主要包括:生活污水产生量不大,可采取优先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综合利用;施工场地设置临时沉砂池,将施工废水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工序,如洒水降尘等。 运营期矿坑涌水排入IV号矿体沉淀池容积和I号矿体沉淀池,经混凝沉淀后作生产用水,全部用于地表生产用水及降尘、选矿用水等,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同时建设的选矿厂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用于选矿厂绿化和降尘;非灌溉期,通过抽排水工程输送至选矿厂用于选矿生产和降尘。 4.声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建筑施工活动、工程施工机械噪声、运输车辆的交通噪声。拟采取的噪声治理措施主要包括:施工现场周围设置密闭围档;将易产生噪声的作业设备,尽可能设置在设有隔音功能的临房、临棚内操作;建设方应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尽量压缩施工区汽车数量和行车密度,设置禁鸣警示牌。 运营期噪声将对矿区周边声环境质量产生一定影响,噪声主要包括工业场地内设备噪声以及矿石运输道路交通噪声。拟采取的防治措施主要包括: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应加装减振机座,同时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其更好的运转,以便从根本上降低噪声源强。 5.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工程施工期产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构筑物建设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 本项目施工所产生的弃土、弃渣应全部用于回填矿区低洼地,平整地面;废石暂存于矿区规划的排土场,后期用于恢复采区;隧洞施工产生的弃渣用于矿区新建道路的垫层;施工期生活垃圾主要产生在施工生产生活区,要求生活垃圾集中堆放,定期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运营期固废包括采矿废石、生活垃圾、沉淀池底泥以及废机油等。 本项目废石均临时堆放于排土场内,部分用于矿区建设和采区恢复,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沉淀池底泥主要污染物为砂石,送矿区排土场暂存,后期用于矿山土地复垦;废机油、废油桶统一收集至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6.本工程环境风险主要包括:柴油、废机油泄漏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的影响,以及柴油、废机油、炸药发生火灾、爆炸产生的伴生、次生污染物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环境风险及防范措施主要有:项目区内一般区域采用水泥硬化地面,罐区、危废暂存间采取严格防渗。在罐区、危废暂存间设置围堰,确保泄漏后化学品不会溢出到围堰外。从总平面布置、工艺、建/构筑物防火、电气防火、消防系统等方面采取防火、防爆控制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定期开展应急演整,并恢复原地形地貌。 2.大气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工程建设期将进行大量的土石方挖填、筑路材料的运输等作业工作。在施工过程中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尾气等将对周围大气环境空气质量造成一定影响。拟采取的大气环境保护措施主要包括:定期对施工道路和施工场地洒水降尘;建筑材料运输时采用蓬布蒙严盖实,不得沿路抛洒;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不得随意露天堆放,应设置专门的堆场,且堆场四周有围挡设施;运输车辆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槽,减速行驶。 运营期工程主要为粗碎工段扬尘、原矿堆场扬尘、尾矿库扬尘、装卸粉尘、运输扬尘及食堂油烟,粗碎工段扬尘经集气罩集中收集后由袋式除尘器除尘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原矿堆场扬尘采用洒水降尘措施;尾矿库扬尘采用喷洒生态高效抑制剂及洒水降尘等措施;装卸粉尘采取降低作业高度,微风情况下装卸等措施;运输扬尘采取运输车辆上覆篷布,运输车辆严禁超载和超速行驶,运输道路进行洒水抑尘等措施;食堂油烟采取安装油烟净化器设施,在采取上述措施后,运营期废气能够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 3.水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施工设备冲洗过程产生的废水及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施工期生产废水采取施工现场修建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排入沉淀池中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期优先建设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用于处理生活污水,达标后用于场地及道路降尘,不外排。 运营期主要为选矿工艺生产废水及生活区生活污水。选矿工艺生产废水排入6000m3选矿生产回水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杂用水质标准后回用于选矿生产工艺,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由生活区排水管网统一收集排入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进行集中处理,出水水质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用于绿化,冬储夏灌,不外排。 4.声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噪声将对沿线声环境质量产生一定影响。拟采取的防治措施主要包括: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易产生噪声的作业设备尽可能设置在设有隔音功能的临房、临棚内操作,同时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其更好的运转,以便从根本上降低噪声源强。 运营期选用装备先进的低噪音设备,并采取适当的降噪措施,如机组基础设置衬垫,使之与建筑结构隔开;管路设计时尽量防止管道拐弯、交叉、截面剧变和T型汇流,对与机、泵等振源相连接的管线,在靠近振源处设置软接头,以隔断固体传声;在管线穿越建筑物的墙体和金属桁架接触时,采用弹性连接;设备布置时尽量远离行政办公区,设置隔音机房。5.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主要为地面建(构)筑物建设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筑垃圾由施工单位集中收集后运走,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送至乌恰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 运营期固废主要为尾矿、除尘灰、废布袋(除尘器)、水池底泥、废矿物油、废药剂及包装物、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底泥及生活垃圾。尾矿综合利用,部分用于回填釆坑,其余堆存至尾矿库内;除尘灰收集后作为原料返回生产;废布袋(除尘器)集中收集后定期由厂家回收利用;生产回水池底泥定期清掏后,返回生产工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底泥经压滤后(底泥含水率小于60%)定期拉运至乌恰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废矿物油、废药剂及包装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拉运至乌恰县生活垃圾填埋场。 6.本工程环境风险主要包括:尾矿浆输送管线和回水管线渗漏及溃坝;药剂库药剂泄漏;原矿堆场发生滑坡、垮塌等异常现象;选矿车间废水管道发生溢流、下渗等现象;化学品运输车辆发生事故及化学品泄漏;洪水、地质灾害等。 环境风险及防范措施主要有: 尾矿输送管线设置压力报警系统,配备视频在线监控系统,尾矿库应按照《尾矿库安全管理规定》(AQ2006-2005)进行管理,监理尾矿库安全检查及巡查制度及编制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等;药剂库严格按防火规范进行平面布置,所有设备、管线均应做防雷、防静电接地;原矿堆场应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制度,要派专人负责仔细检査;选矿车间定期对选矿厂管道进行维护检修,加强日常监管,尤其选矿废水输送管道应加强定期巡检;化学品物料运输单位应有资质,行车途中勤检查化学品是否有泄漏;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开展洪水影响评价,防止发生洪水、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 |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23日-2023年5月2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兼传真)
通讯地址: (略) 南湖西路215号,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国家能源集团 (略) 昌吉屯宝煤矿270万吨/年改扩建项目 | 屯宝煤矿位于准南煤田硫磺沟矿区西部,头屯河西岸哈萨坟沟,行政区 (略) 硫磺沟镇管辖。 | 国能新疆 (略) | 新疆煤 (略) (略) | 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设计煤炭生产能力为270万吨/年,井田面积26.04km2,服务年限92a,采用主、副斜井开拓。 该煤矿建设内容主要有:主斜井、副斜井、斜风井、运输巷道组成的井下开拓系统,地面生产系统;地面运输系统;辅助、办公项目有:器材库、制氮车间、空压机房、绞车房、房机房、办公楼、职工宿舍、给水系统、矿井水处理系统、生活污水处理系统、锅炉房等。本次改扩建在工业场地内新增选煤厂TGS智能干选工艺(规模为150万吨/年),其他地面工程基本不变。 | 1.生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①根据国家二级公益林(灌木林)分布情况对国家二级公益林(灌木林)分布区域划定暂不开采区进行保护,暂不开采区面积为0.94平方公里,并充分考虑临近开采边界处沉陷及导水裂缝带导通区对公益林生长的影响,合理设置周边开采范围,切实保护公益林生境。②矿井成立地测科,对地下水监测、对井下采空区对应的地表进行地形变化进行重点观测,及时圈定地形变化范围,完善周围的截排洪工程。③在人员活动比较集中的办公区、生活区等功能区进行人工绿化,生态工程主要以美化环境、防尘降噪为主要目标,选择生长快、枝叶繁茂、造型优美的绿化树种、灌木植物和草本植物,优化工人的工作环境。工业场地绿化率达到20%。④采用裂缝添堵、矸石回填、土壤覆盖和种植绿化植被等措施进行沉陷治理,对地下采空区及时监测记录,对可能发生地面塌陷的范围边界设立警示牌及埋设铁丝围栏,严禁人员进入;在交通便利,有人出没地、道路岔口、沉陷区四周界线设置警示牌,对尚未治理的沉陷区域设置告示牌。⑤按照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措施。 2.大气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工程采用两台LDJ7.5-0.7的电极式蒸汽锅炉采暖。工业场地已建成一座封闭式储煤场,储煤场总容量为30000吨,还有1个原煤仓(容量为10000吨)、3个块煤仓(每个容量为3000吨)、2个末煤仓(每个容量为20000吨)和1个矸石仓(容量为2000吨)。原煤厂内运输采用全封闭栈桥或走廊。主要采取防治措施为:原煤由皮带运输机运输出主井口时,直接采用封闭输煤廊道输送至选煤厂和储煤场,原煤的装卸均在封闭式储煤场中进行,转载点等易产生煤尘的工作环节设置喷雾洒水装置;原煤破碎、筛分工序有组织粉尘经集尘罩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净化处理达标后,由18米高的排气筒排放;针对运输扬尘,要求运输车辆在煤炭运输过程中加盖篷布,并采取限速、限载等措施,对运输道路做好硬化和养护工作,同时采取洒水、清扫路面等措施,有效控制并降低煤炭的运输扬尘污染影响。 3.水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工程矿井正常涌水量3117立方米/日,生活污水产生量218.5立方米/日。矿井水排入规模为3600立方米/日的矿井水处理站(处理规模由1500立方米/日扩建至3600立方米/日),拟采用“调节池→加药混合→斜板预沉淀→中间水池→多介质过滤器→活性炭过滤器→精密过滤器→超滤装置→净化水箱”净化工艺,出水目标执行《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426-2006)及《煤矿井下消防洒水设计规范》(GB50383-2016)要求,处理后用于生产降尘洒水、防火灌浆等,反渗透处理后《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426-2006)及《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标准》(GB/T 18920-2020)要求,处理后用于矿区绿化,近期多余矿井水储存在矿井已有储水池,冬储夏灌,后期多余矿井水通过输水管网 (略) 三宫镇三工滩, (略) 政府建设的三工滩10万亩生态林生态绿化用水,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规模为350立方米/日现有生活污水处理站,采用“格栅→调节池→提升→一级生化→一级沉淀→二级生化→二级沉淀→集水池→提升→石英砂过滤一清水池”工艺,出水水质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中一级标准A标准及《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的“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水质标准要求,处理后的生活污水用于矿区地面绿化、选煤厂补充用水,冬季全部用于选煤厂生产,不外排。 4.声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工程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施工机械本身的作业噪声较高,随着距离的增加,噪声逐渐衰减。并且施工期噪声产生短期、局部影响,施工结束随之消失。 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是矿井机械设备和进出矿运煤的汽车;本工程选用低噪声设备,提升机房、主厂房、污水处理站、水泵房、通风机房、空压机房等均安装隔声门窗,空压机、矿井通风机等设备采取基础减振措施,并安装隔声、消声等设施。生产中加强管理,机械设备应坚持定期维修,使各类机械设备保持良好、合理的工作状态。经预测和类比分析,本工程昼夜噪声值全部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功能区限值要求。 5.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工程施工期排弃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建筑垃圾尽量综合利用,不能利用 (略) 建筑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 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掘进矸石综合利用和回填露天采坑;生活垃圾146吨/年,由垃圾箱集中收集后外 (略) 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矿井水处理站污泥130吨/年,全部混入原煤一同销售;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14吨/年,经脱水干化含水率<60%后与生活垃圾一并处置;废机油等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属于HW08类危险废物(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产生量约1.5吨/年,检修过程中设备废机油由检修单位和人员集中收集,运行设备落地废机油由当值人员集中收集,临时存放至危险废物暂存间内,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危险废物按危废相关标准要求进行收运管理,并做好交接记录台账。 6.本工程环境风险主要包括:机械设备运行及维修过程中需要的油类物质和产生废油类物质,本工程油脂库库容为5吨,危险废物暂存间库容约为2吨,储量未超过临界量,不构成重大危险源。根据环评单位调查,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确定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主要环境风险物质为油脂库内油类和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油类,风险事故为油类物质泄漏或发生火灾或爆炸,矿井水、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非正常工况的环境风险。 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员工专业技能培训,加强管理,专人负责,责任到人;油脂库及危废暂存库地面采取防渗措施,地面设集油坑,四周设围堰防止泄漏油品外流。矿井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加强日常维护和保养;建设矿井水防渗收集池1800立方米、生活污水防渗事故池350立方米;制定完善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发生事故立即启动。 |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
2 | 新疆准东西黑山矿区中联润世露天煤矿800万t/a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 中联润世露天煤矿位于奇台县城北东约90km处,行政区划属奇台县管辖。 | 中联 (略) | 中煤科工集团武 (略) | 中联润世露天煤矿位于国家规划的新疆准东煤田西黑山矿区中小煤矿开采区。本工程开采规模和开采范围符合新疆准东煤田西黑山矿区中小煤矿开采区资源整合实施方案和规划环评要求。中联润世露天煤矿位于奇台县城北东约90km处,行政区划属奇台县管辖。该项目建设性质为改扩建,建设规模:由400万吨/年改扩建至800万吨/年。矿田面积12.884平方公里,开采地表境界面积11.84平方公里。设计生产规模800万吨/年,属大型露天矿,服务年限40.15年。露天矿内西山窑组地层是区内主要含煤岩组。露天矿内控制全区可采-局部可采煤层6层,自下而上编号为:B2、B3、B4、B5、B6、B7,其中B2全区可采煤层,B3、B4、B5、B7为大部可采煤层,B6为局部可采煤层。6层煤全层平均总厚50.68米,平均纯煤总厚50.04米。矿田地质储量52885.30万吨,可采储量35334.95万吨。煤质水分平均值为8.15%,灰分平均值为11.71%,挥发分平均值为33.56%,硫分平均值为0.43%,属于低水分、特低~低灰、中高~高挥发分、特低~低硫的煤。煤类为31号不粘煤(31BN),是良好的工业动力发电、民用煤,也可作为气化用煤。露天矿划分为三个采区,开采顺序依次为:首采区→二采区→三采区。目前首采区已采完,正在开采二采区。采用单斗—卡车开采工艺。全矿平均剥采比为4.57立方米/吨。工程由采掘场、外排土场、地面生产系统、地面运输系统、地面防排水系统、供排水系统、供电系统等组成。原煤通过挖掘机采装,汽车运输到露天矿地面生产系统的破碎站,经破碎站两级破碎后,进入选煤厂分选加工,选煤厂采用破碎、筛分、智能干选的选煤工艺。本工程通过扩大采掘场面积(61.6公顷增至282.16公顷),增大采煤工作线长度(900米增至1400米),加快推进速度(120米/年增至180米/年),增加剥离采煤设备(46台增至89台)等,实现了生产能力由400万吨/年增加至800万吨/年。现西部工业场地内新增800万吨/年智能化地面生产筛分系统(包括破碎站、筛分破碎车间、智能干选车间等主体工程,配套建设机修、变电所、调度楼、宿舍楼等辅助工程,原煤仓、产品仓、矸石仓等储运工程,生活污水处理站等环保工程),已单独履行了环评手续(新准环评〔2022〕17号),正在建设过程中。本次改扩建拟建项目为进场道路及联络道路,目前还未建设。内外排土场、东部工业场地、供水、供电、供暖、水处理(矿坑水及东部工业场地生活污水)设施等均不变,全部依托原有400万t/a工程内容。项目总投资*.9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44万元。约占总投资的0.67%。 | 1.生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措施 施工期矿山建设过程中,不同程度地破坏了区域土壤结构,易引发水土流失。煤炭开采对地形地貌的改变属于永久性,改变了区域地表结构。工程施工期在矿区修筑各类设施、场地道路等建设活动时,矿山开采永久占地将改变现有的土地利用方式,被占土地的地表植被破坏,使原自然生态系统所有功能完全损失,对生态系统完整性有一定影响并导致一定程度的水土流失。本工程施工期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主要为:按有关要求对矿区占地进行合理规划及建设,尽量减少占地;工程施工过程中,加强运输调度管理,禁止任意开辟施工道路,禁止车辆在非工作道路上到处碾压;科学合理地进行施工组织设计,尽量少挖方,少填方,最大限度地保持原有地貌;施工作业结束后,因地制宜地做好施工场地的恢复工作,并采取水土保持措施。运营期本工程开采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为采掘场挖损、外排土压占土地和地面设施占地引发的生态破坏。项目达产时总占地面积为282.16公顷,占地类型多为裸岩石砾地。排土场采取先拦后弃,即在排土场外围先修筑挡土围梗,然后在围梗内弃土,以减轻排土对周边的扰动。根据水土保持方案,围埂采用干砌块石垒砌,断面为梯形结构,高度为0.3米,顶宽0.6米,外边坡为1:1。目前外排已结束,已全部实施内排,同台阶实行内部排土,在内排土场侧边界设置排水沟,排水沟采用浆砌石明渠。排土场坡脚设置挡土墙,排土场外围坡脚设置排水沟汇集降雨雨水。排土场堆高达到设计标高后,堆土平台进行机械碾压使其结皮。沿露天采掘场外围30米设置围栏、警示牌,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露天采场;采矿过程中按设计要求开挖采场边坡,禁止超过设计边坡稳定角,控制好台阶帮坡角和最终帮坡角,避免无序施工引发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尽量减少爆破震动和机械碾压对采场边坡的影响,对采掘场边坡出现松动的块石或出现崩塌的岩块,应及时采取人工排除行动;随时监测各帮边坡稳定性;严格建立巡视制度,每天对内排土场边坡进行人工巡视,对坡体出现松动的坡体,应及时采取人工排除行动,随时监测边坡稳定性;内排土场由于堆放大量的废弃土石方,在大风情况下,易引起扬尘造成水土流失,需采取措施进行防护,考虑到当地环境不适宜进行大面积绿化,对最终平台进行洒水并碾压,使地表结皮或形成泥结石表面。闭矿后拟采取的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主要为:及时拆除地表一切无用建筑设施,设立多种文字警示牌。根据《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导则》等相关要求,建设单位须编制《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加强矿山生态环境管理,推进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的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2.土壤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措施 施工期本工程未建工程量较少,挖方全部用于填方,因此,本工程施工期产生的挖方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运营期采掘场挖损对原始土壤结构产生破坏性影响,排土过程主要影响地表结皮;工业场地等地面设施通过防渗措施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对加油站内的油罐区、危废暂存间、矿坑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站等可能产生污染源区采用天然材料或人工材料构筑防渗层。 3.大气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措施 施工期:本工程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期间施工和运输产生的粉尘及二次扬尘。采取施工现场设置围栏,洒水抑尘,避免在大风天气进行大量土方施工作业,物料运输、堆放加盖篷布等措施后,可减缓施工扬尘对工程区域大气环境的影响。运营期:本工程采用电锅炉供暖。西工业场地设2个直径22米原煤仓,总储量2.4万吨;3个直径27米产品仓,总储量3万吨;4个直径18米产品仓,总储量2.4万吨;1个450吨矸石仓。主要采取防治措施为:穿孔凿岩采用湿式穿孔凿岩,钻机配备干式捕尘器,并对工作面喷雾洒水降尘;爆破采用多排垂直深孔微差松动爆破,并对爆破作业场所、爆堆等进行喷雾洒水降尘预湿;装卸作业时铲斗与车辆等装载工具尽量靠近,降低卸载高度,作业工作面进行喷雾洒水降尘;对排土场采取洒水降尘、分区排土,排土场在排土过程中应及时进行碾压,顶部、坡面和平台及时砾石压盖,通过洒水使得排土场表土层形成板结-幂层。破碎站全封闭,微雾抑尘;筛分破碎系统,采用封闭式结构,布袋除尘器除尘,并配套干雾抑尘装置,抑尘率99.5%。风选车间为全封闭运行,配备布袋除尘器进行除尘处理,微雾抑尘。输煤栈桥为全封闭式,转载点设喷雾抑尘设施;采用密闭式储煤仓,并配备喷雾除尘装置,粉尘浓度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246-2006)中粉尘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针对运输扬尘,要求运输车辆在煤炭运输过程中加盖篷布,并采取限速、限载等措施,对运输道路做好硬化和养护工作,同时采取洒水、清扫路面等措施,有效控制并降低煤炭的运输扬尘污染影响。 4.水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措施 施工期:本工程施工期主要为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生活污水依托东部工业场地现有生活污水设施处理达标后用于场地防尘洒水及绿化用水。场地设置沉淀池,对生产废水进行沉淀处理,处理后用于生产用水及道路降尘用水。运营期:本工程矿坑正常涌水量284立方米/日,生活污水产生量300.66立方米/日,洗车废水产生量81立方米/日,生产系统冲洗废水产生量135立方米/日。选煤厂布置在西部工业场地范围内,选煤采用干法风选,无洗煤废水产生。现西部工业场地有矿坑水处理站1座,处理规模为400立方米/日,采用“预沉调节→加药混合→絮凝沉淀→过滤消毒”水处理工艺,出水目标执行《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及《煤炭工业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810-2012)中的洒水除尘用水水质标准要求,处理后排入300立方米回用水池,用于采场、排土场及运输道路防尘,不外排。东部工业场地已建设有污水处理站1座,本次改扩建拟在西部工业场地内建设1座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均为160立方米/日,均采用生化处理工艺,即“机械格栅→预曝调节→接触氧化→斜板沉淀→压力投药→管道混合→微絮凝过滤→活性炭吸附→二氧化氯消毒”,出水目标执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2019)表2中A级标准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要求,处理后排入300立方米回用水池,灌溉季节全部用于绿化及降尘洒水,非灌溉季节全部用于采掘场、排土场等降尘洒水,不外排。矿田内地表基本为第四系透水不含水层覆盖。评价范围内新近系独山子组弱含水层、侏罗系孔隙弱含水层矿化度较高,水质较差均不具有饮用功能。露天矿开采将煤层上覆土岩全部剥离,会改变露天采掘场周围的地下水水位线分布,煤田开采范围内的水位线将断裂缺失,以开采区为中心将形成降落漏斗,漏斗深与开采位置煤层底板持平。矿区周边地下水的流场也将因此重新整合,形成新的地下水位分布,这会对地下水造成一定影响。但在开采结束一段时间后,地下水位会有缓慢恢复。地下水最大影响半径为114.91米。正常情况下废水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不会对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事故情况下,矿坑水处理站和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染物沿地下水流方向向下游迁,最大超标距离261米。影响范围内没有地下水取水井(泉),没有居民点,影响较小。对生活污水和矿坑水全部处理后全部综合利用,严禁外排;对污水处理设施定期巡检,加强维护,保证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矿坑水处理站、事故收集池等所有地下、半地下水池均采用水平防渗工艺,对基础采取敷设土工膜等防渗方法进行处理,采取高标号防渗水泥砂浆进行施工,必要时可在内壁加涂防渗涂料,需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米,K≤1×10-7厘米/秒”的防渗技术要求;储油库罐区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以及《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中的要求,采取严格的防渗、防腐蚀和防溢流措施;对工业场地及其周围进行绿化美化,提高植被覆盖率;煤炭在存储转运过程中做到不落地,定期清除道路,加强日常洒水降尘。本矿废(污)水正常情况全部综合利用,事故情况下建设矿坑水收集池(500立方米)、生活污水事故池(350立方米)。在发生事故工况时进行矿坑水和生活污水收集,及时修复水处理设备,保证事故工况下矿坑水和废污水经过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综合利用不外排。 5.声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措施 施工期:本工程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施工机械本身的作业噪声较高,随着距离的增加,噪声逐渐衰减。并且施工期噪声产生短期、局部影响,施工结束随之消失。运营期: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是采掘、排土过程中大型机械设备,运输、爆破;工业场地内水泵房、综合维修车间以及煤炭破碎、筛分及分选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对工业场地各种噪声源均采取了总平面布置及绿化降噪措施;将噪声较大的设备置于隔声性能良好的车间内;设备选用低噪声型号及对环境影响小的产品,同时对各类设备设置减振基础;泵进出口连接管采用柔性连接方式等消声、吸声和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对采掘场、排土场的大型机械设备定期检修,控制爆破时段等声源控制措施。经预测和类比分析,场地昼夜噪声值全部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类功能区限值要求,对其影响较小。 6.固体废物影响及拟采取的措施 施工期: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土方开挖、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施工开挖土方用于铺设工业场地、道路路基,多余的土方和建筑垃圾一并运至排土场处置。生活垃圾运至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运营期: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剥离物产生量2640万立方米/年,全部运至内排土场处置;生活垃圾产生量117.71吨/年,由垃圾箱集中收集后运至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矿坑水处理站污泥产生量17.62吨/年,经压滤机脱水后产生的泥饼掺入产品煤销售;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产生量24.94吨/年,运至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选煤矸石产生量18万吨/年,运至内排土场回填。废机油、废润滑油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属于危险废物中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产生量3.15吨/年。工业场地设置砖混结构危废暂存间,将废机油和废润滑油用PVC桶分别收集并加盖密闭,定期交给新疆鑫 (略) 处置。危险废物按危废相关标准要求进行收运管理,并做好交接记录台账。 7.环境风险及拟采取的措施 本工程危险物质主要为机械设备运行过程中需要的油类物,本工程油库库容为130吨,储量未超过临界量,不构成重大危险源。根据环评单位调查,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确定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主要环境风险物质为储罐中柴油,风险事故为储油库油罐泄漏或发生火灾或爆炸,矿坑水、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非正常工况的环境风险。采取的防范措施主要为:加强员工专业技能培训,加强管理,专人负责,责任到人;油库地面采取防渗措施,地面设集油坑,四周设围堰防止泄漏油品外流。矿坑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加强日常维护和保养;生活污水设置防渗事故池350立方米和矿坑水设置防渗事故池500立方米;制定完善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发生事故立即启动。 |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
3 | 富满油田2023年产能建设项目(一期) | 阿克苏地区沙雅县 | 中国石 (略) (略) | 新疆天合 (略) |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主体工程包括:(1)8口勘探井转开采井,并配套设置8座油气生产井场;(2)新建单井集输管道22.3千米、站间集输管道8.9千米;(3)新建满深72计量阀组站、满深7计量阀组站;2.公辅工程主要包括供水、供电、防腐等;3.环保工程包括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环境风险等污染防治工程。本项目总投资4569.3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9万元,占总投资的5.4%。 | 项目实施可能造成的主要不利环境影响为生态类,主要表现在施工期占地对地表的破坏和土壤扰动,造成水土流失;项目施工活动和工程占地对土壤、植物、野生动物等各生态要素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环评文件中提出的针对性生态保护措施包括合理规划工程占地,对规划占地范围外的区域严禁机械及车辆进入、占用,禁止乱轧乱碾,避免破坏自然植被,造成土地松动;采取洒水降尘、防尘网苫盖、布设限行彩条旗;优化站场布设,减少占地;对沙地区域流动沙丘分布区的井场、站场周边采取草方格进行防风固沙等措施。同时报告书也对大气环境、水环境、固体废物等方面提出了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 |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
4 | 乌36井区乌101断块百口泉组油藏水平井加密调整地面工程建设项目 | 项目位于克拉玛依乌尔禾区 | 中 (略) 开发公司 | 南京 (略) | 在乌36井区乌101断块部署2个平台5口采油井(WTHW1011、WTHW1012、WTHW1013、WTHW1014、WTHW1015),新建1座阀池,新建单井出油管道100m、平台井管线200m、集油支线500mm,新建产能2.25×104t/a,新建道路128m,配套建设地面工程及相关供配电、仪表工程等。总投资2504.8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9.86万元,约占总投资的8.38%。 | 项目实施可能造成的主要不利环境影响为生态类,主要表现在施工对地表破坏和土壤扰动,造成水土流失及对动植物自然生长环境的影响。环评文件中提出的针对性生态保护措施包括临时性占地合理规划,严控临时占地面积;对规划占地范围外的区域严禁机械及车辆进入、占用,禁止乱轧乱碾,避免破坏自然植被;按地形走向、起伏施工,减少挖填作业量;施工期充分利用现有道路,减少道路临时占地,降低对地表和植被的破坏;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避开植被密集的区域;管线施工应严格限定施工范围,施工作业度宽度不超过12米;施工土方全部用于作业坑回填和井场平整,严禁随意堆置,分层开挖、分层堆放;严禁施工车辆在耕地区到处乱碾乱压;设置围挡设施,并张贴警示标语;在保护区边界设立警示牌;加强水土保护管理;作业坑开挖土方堆存过程中使用防尘网,并定期洒水抑尘;在作业面设置草方格固沙;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及时对临时占地区域进行平整、恢复原貌等。报告书也对大气环境、水环境、固体废物等方面提出了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 |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
5 | G219线恰热克至叶城公路建设项目 | 喀什莎车县,泽普县,叶城县 | 喀什交通 (略) | 新疆辰光 (略) | 位于莎车县、泽普县、叶城县境内,路线全长91.420km,全线为二级公路,设计速度80km/h。。项目总投资*.12万元,环保投资1189.2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0.88%。 | 项目实施主要可能造成生态环境、水环境、声环境等方面的不利影响,并产生固体废物。 环评文件中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包括优化设计,减少对耕地、林地、草地、湿地等的占用,优化土石方平衡设计,减少弃渣量,优化减少临时工程数量和面积,加强施工管理,划定施工范围,禁止越界施工,加强对施工材料的管理,严禁乱堆乱放,注意扬尘防治,施工结束后尽快恢复原有景观,加强对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方式,减轻对动植物生长环境的破坏及活动规律的影响。施工结束后按照生态恢复方案对施工场地进行修复和生态恢复。 环评文件中提出的水环境保护措施包括桥梁选在枯水期施工,采用围堰施工方式,泥浆废水沉淀后回用,禁止在河道、沟渠范围内取料、挖坑以及设置取料场,临时工程设置远离河道,施工期生产废水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采用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用于荒漠灌溉,灌溉点远离河道等。 环评文件对固体废物、噪声、土壤环境、环境风险等方面也提出了相应的防治措施。 |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
6 | 新疆 (略) 年产20万吨高纯晶硅项目 | 鄯善工业园区煤电硅一体化硅基新材料高质量发展布局规划区内 | 新疆 (略) | 新疆盛源 (略)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氯化氢制备、硅粉制备、三氯氢硅合成、冷氢化(含渣浆处理/高沸裂解)、精馏(含吸附/反歧化)、还原、整理、尾气回收、工艺废气处理、电解制氢。配套建设的公用工程和辅助生产设施主要包括:循环水站、装置变电所、换热站、脱盐水站、超纯水站、冷冻站、空分制氮站、备品备件库、废盐库、成品库、硅粉库、化学品库、危废暂存库、污水处理站、事故水池、分析化验中心、机修厂房等。项目建成后年产20万t电子2级品规格的多晶硅,本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4170万元,占总投资的1.94%。 | 1.大气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氯化氢制备装置产生的有组织废气为蒸发固碱装置熔盐炉燃烧废气、废氯气处理装置产生的碱洗尾气、氯化氢合成及盐酸装置产生的降膜吸收尾气;多晶硅装置产生的有组织废气为硅粉制备废气、硅粉料仓废气、三氯氢硅合成装置加料废气、冷氢化装置加料废气、渣浆水解废气、高沸水解废气、整理车间产生破碎废气、酸洗废气、工艺废气处理装置洗涤废气、化验室检验废气、危废暂存库暂存废气。 蒸发固碱装置熔盐炉采用天然气为燃料并采取低氮燃烧技术,熔盐炉燃烧废气通过28.5米高排气筒排放;碱洗尾气经两级碱液吸收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排放;氯化氢合成及盐酸装置废气经降膜吸收+水力喷射处理后通过27米高排气筒排放,氯化氢制备装置有组织废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符合《烧碱、聚氯*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2016)表3排放限值。 硅粉制备废气、硅粉料仓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三氯氢硅合成装置加料废气经烧结滤芯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7.5米高排气筒排放;冷氢化装置加料废气经烧结滤芯除尘器处理后通过40米高排气筒排放;冷氢化装置渣浆水解废气经碱洗处理后通过35米高排气筒排放;冷氢化装置高沸水解废气经碱洗处理后通过30米高排气筒排放;整理车间破碎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2米高排气筒排放;整理装置酸洗废气经两级碱洗处理后通过30米高排气筒排放;工艺废气处理装置洗涤尾气经水喷淋洗涤吸收+碱液喷淋吸收+循环液液封洗涤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排放;化验室检测废气经两级碱洗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危废暂存库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排放。多晶硅装置有组织废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 本项目产生的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氯气处理及废氯气处理装置无组织废气、氯化氢合成及盐酸工段无组织废气、浓硫酸储罐无组织废气、三氯氢硅合成装置无组织废气、冷氢化装置无组织废气、精馏装置无组织废气、还原装置无组织废气、尾气回收装置无组织废气、工艺废气处理装置无组织废气、罐区无组织废气、硅粉制备车间无组织、整理车间无组织、石灰仓无组织废气。 氯硅烷贮罐采用压力密封储罐,罐区进行喷淋降温,贮罐泄压废气收集送至深冷装置回收氯硅烷后,废气经缓冲罐送工艺废气处理装置处理;泵、法兰和阀门等选用密封性能良好设备和管件,严格控制装置动、静密封点泄漏率,定期巡检维护;压力管道选用高等级管材,焊缝做无损检测,工艺物料输送泵采用屏蔽泵等。厂界氯气、氯化氢浓度符合《烧碱、聚氯*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 2016)表5限值,其他污染物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 2.水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膜过滤器反洗水、离子交换树脂塔树脂再生废水、淡盐水脱氯塔气液分离废水、氯化氢深冷器冷却废水、氯化氢尾气吸收处理废水、渣浆处理装置及高沸水解装置水解废水、工艺废气处理装置洗涤废水、回用水站反渗透浓水、制氢装置碱性废水、整理车间酸洗机含氟废水、还原洗涤废水、冲洗废水、脱盐水站废水、超纯水站废水、循环水系统废水及生活污水。 氯化氢深冷器冷却废水、氯化氢尾气吸收处理废水、工艺废气处理装置洗涤废水经厂内高盐废水处理站的高氯化钠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于工艺废气处理装置;膜过滤器反洗水、离子交换树脂塔树脂再生废水、淡盐水脱氯塔气液分离废水、渣浆处理装置及高沸水解装置水解废水、回用水站反渗透浓水、制氢装置碱性废水经厂内高盐废水处理站的高氯化钙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送厂内回用水站处理;整理车间酸洗机含氟废水经厂内含氟废水处理站处理后送厂内回用水处理站处理;还原洗涤废水、冲洗废水送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后送厂内回用水处理站处理;脱盐水站废水、超纯水站废水、循环水系统废水送厂内回用水处理站处理,回用水站出水回用于循环水补水,浓水进入厂内高盐废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经厂内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送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同时项目采取分区防渗、规范设置地下水水质监测井,定期开展监测等措施预防地下水环境污染。 3.声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输送机、破碎机、磨锥机、切割机、风机、泵类、压缩机等设备噪声,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车间布置在远离厂界处、声强较大设备修建隔音操作室集中控制、部分设备加装隔音罩、吸声板、消声器、加强产生噪声设备维护保养、操作人员佩戴噪声防护用品、厂区绿化隔声等措施后,厂界昼、夜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功能区噪声限值。 4.固体废物影响及拟采取的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优先考虑综合利用,废硅粉回用于三氯氢硅合成装置,一般废包装物、废石墨头外售综合利用,盐泥滤饼送新疆新能源(集团) (略) 刚性填埋场填埋处理,芒硝外售综合利用或运至刚性填埋场,其余无法利用的制氢装置废催化剂、废分子筛、纯水制备反渗透膜、二氧化硅滤渣等一般工业固废全部拉运至园区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填埋处置。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废螯合塔离子树脂、废催化剂、混合废酸、废吸附剂、制氢废隔膜、废矿物油等集中收集至危废暂存库内分区暂存,定期交由新疆新能源(集团) (略) 处置。对含氟污泥及结晶盐进行鉴定。鉴定结果出具之前暂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送新疆新能源(集团) (略) 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
7 | 沙湾工业园金沟河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 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 (略) 境内 | 塔城地区沙湾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 新疆新达 (略) | 本项目新建1座污水处理厂,近期设计处理规模为5000m3/d(分为一期和二期,一期处理规模为1250m3/d,二期处理规模为3750m3/d),远期设计处理规模为10000m3/d。处理工艺为“粗格栅+沉砂池+高效过滤器+高效沉淀池+水解酸化+A2/O+MBR+臭氧高级氧化+活性炭吸附过滤+次氯酸钠消毒”,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修改单中一级A排放标准,同时新建6250m污水管线,35210m中水管线以及一座中水库(容积为90万m3)。永久占地15.3hm2,临时占地41.46hm2。估算总投资为9972.12万元,本项目为环保工程,环保投资占总投资100%。 | 1.生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提高工程施工效率,缩短施工时间;合理规划管道施工临时用地,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宽度,严格控制工业活动范围,严禁乱碾乱轧,避免对项目占地范围外的区域造成扰动;施工作业尽量利用原有公路等设施,最大限度减少扰动面积;优化施工组织,缩短施工时间,管沟挖掘时应分段作业、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严禁在大风天气进行土方作业。粉状材料及临时土方等在堆场应采取覆盖防尘布;禁止占用农田,规范施工作业,避免损坏农田的行为发生。各管线施工完毕后及时洒水封育恢复植被。加强对沿线施工队*的环境管理。 2.大气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源为施工扬尘与机械、车辆尾气,其环境影响随施工结束而逐渐消失。通过加大施工工地环境管理,严控施工范围,施工场地周围设置围墙或遮挡物,对施工堆放土方等易产生部位,采取洒水抑尘、遮盖等措施。及时清理临时弃土,大风天禁止大量土方施工作业,路面进行硬化,同时应限制车速,减少运输扬尘;粒度较小、易产生扬尘的物料采用加盖车辆运;使用高品质燃油并节约燃油,减少尾气排放。选用符合国家卫生防护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和运输工具,使用高品质燃油并节约燃油,确保废气排放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合理选择施工时间等措施后,可减缓施工废气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运营期大气污染主要来源为污水和污泥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主要污染物为NH3、H2S、臭气浓度和*烷。本项目污水处理区及污泥处理区采用设置顶盖等密闭措施,通过风机负压密闭收集,收集效率约90%,经1套生物滤池除臭装置进行处理,除臭效率按90%计,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NH3、H2S排放速率及臭气浓度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标准要求。污水处理厂无组织排放恶臭气体采用及时清运污泥、喷洒植物型除臭剂并增加厂区内绿化面积等措施,减少恶臭气体的产生。厂界外NH3、H2S、臭气浓度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修改单中厂界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二级标准。 3.水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主要为施工废水、管道试压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试压水尽量重复利用,最终经简易沉淀池沉淀后,用于场地洒水降尘或管道周边绿化,不外排。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拉运至沙湾县再生水厂(沙湾县第二污水处理厂),采取上述措施后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主要为生产地面冲洗废水为3.4m3/d,设备冲洗废水约为1.37m3/d,污泥脱水间污泥脱水滤液335.75m3/d以及生活污水1.096m3/d。全部通过厂内下水管网排入本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系统与收集废水一同处理,处理水质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一期处理达标后的中水经管网排至沙湾县再生水厂(沙湾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尾水排水口,再经过沙湾县再生水厂中水回用工程的中水管线排至柳毛湾工业园区进行企业回用,同时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相关控制标准;二期处理后的中水回用于园区道路清扫以及园区绿化,同时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剩余中水回用于生态林浇灌,同时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绿地灌溉水质》(GB/T25499-2010),非灌溉季节,中水暂存于中水库,翌年用于生态林灌溉。 4.声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噪声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组织,加强对机械的维护保养,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运输车辆进入现场应减速,并减少鸣笛等措施。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污水处理厂的设备噪声和中水库的设备噪声。噪声值为70~95dB(A)。经采取加装消声器、隔声罩,经厂房隔声及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后,污水处理厂厂界昼、夜间噪声预测值均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功能区标准限值,中水库场界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5.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为污泥产生量为1551.25t/a,污泥经“叠螺式污泥浓缩+板框脱水”处理后,再添加生石灰进行稳定化处理,使污泥含水率小于60%后进行鉴别,若鉴别为危险废物,则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若为一般固废,则定期运至沙湾工业园哈拉干德区工业固废处置中心填埋处置。栅渣产生量为105.12t/a,沉砂产生量为82.125t/a,栅渣和沉砂参照污泥进行鉴定后分别进行处置。废包装袋产生量约为0.2t/a,全部外售给废品收购站。在线监测废液0.2t/a、废活性炭0.2t/a,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825t/a,集中收集后运往沙湾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 6.本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主要为硫化氢、氨和次氯酸钠等,主要事故类型为次氯酸钠泄漏事故,中水管网泄漏事故等对区域环境的影响。 拟采取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采用性能可靠优质产品;严格控制设备质量及其安装质量,设备定期巡检、调节、保养、维修,设有专人负责管网及泵站的维护及管理;加强污泥管理,及时疏浚,防止污泥沉积;加强员工培训;对进出口水质进行在线监测,发现水质出现极端异常,立即关闭污水厂进水阀门;设置事故池(有效容积1295m3),用于事故状态下及非正常工况下的废水收集,收集废水待事故排除后重新返回处理,严禁不达标废水排放;加强对地下水井的监测;及时修订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发生事故立即启动等。 |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
8 | (略) 萨瓦亚尔顿金矿项目采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 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乌恰县境内 | (略) | 新疆恒升 (略) | 本项目采矿规模为年产120万t金矿石,另有剥离120万t低品位矿石,露天开采服务年限为8.24年,开采标高3968~3212m。建设内容包括露天采场、采矿工业场地、排土场、表土堆场、办公生活区、爆破器材库及其他辅助设施。设计两个露天采场,分别为IV号露采场及I号露采场,IV号露采场自北向南全长约2300m、自西向东宽约500m;I号露采场自北向南全长约500m、自西向东宽约200m;露采场总占地面积约127万m2。估算总投资为86040.56万元,环保投资7453万元,约占总投资的8.66%。 | 1.生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项目永久占地致使土地利用类型将发生根本性的改变,对当地土地利用结构和功能有一定影响;地表扰动将使植被生境破坏,造成生物量损失;工程占地对区域内自然植被影响不大,也不会使整个评价区内植物群落的种类组成因本工程的建设而发生变化,亦不会造成某一物种在评价区范围内的消失。拟采取的环保措施:做好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规划工作,要做到少占地;加强对施工队*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做好施工组织规划工作,严禁将建设施工材料乱堆乱放,划定适宜的堆料场等临时性场所;严禁采矿人员折损植物,碾踩植被和土壤;不得捕杀野生动物;施工机械和运输工具应在规划的道路上行驶;施工结束后,应选择适应当地环境的草种对施工场地进行绿化;施工期工业场地产生的挖方全部用于填方,剩余部分用于矿区道路建设。 运营期生态影响主要为占用土地、植被破坏、土壤侵蚀、水土流失及对野生动物的影响等。拟采取的环保措施:限定车辆行驶路线,在划定道路范围内行驶,禁止私开便道碾压破坏非施工区域原始地貌;应严格按照划定的开采范围进行开采;减少开采和运输等活动对动物及植物的破坏和扰动;排土场设置防护围栏和悬挂多种文字的警示牌,采取防洪、排水、边坡防护、工程拦挡等水土保持措施;采取“先拦后弃”,按规范修筑拦石坝和截洪沟,应做好边坡防护和废石稳定工作;禁止猎杀野生动物,严禁破坏占地范围外的植被。采矿区尽量减少人为扰动,爆破应选择每天温度相对较低的时段进行。 2.大气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工程建设期建构筑物基础开挖、物料堆放、建材运输、围岩剥离、道路开拓等过程会产生的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尾气。拟采取的大气环境保护措施主要包括:在施工机械机运行时洒水防止扬尘;对于运输车辆应加盖篷布;保证施工车辆工况良好;运输道路应经常洒水,限制车辆行驶速度;对施工机械进行适当的保养、维修和操作;禁止大风天气施工;做好施工现场周边土地平整工作,对挖方产生的临时堆土实行定期喷洒、覆盖等防护措施。 本工程运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来自原矿开采、破碎等过程产生的粉尘,原矿、废石等装载、运输过程产生的扬尘,表土堆场、排土场扬尘等。拟采取的大气环境保护措施主要包括:穿孔凿岩采用湿式穿孔凿岩并对工作面喷雾洒水降尘;爆破采用多排垂直深孔微差松动爆破;装卸作业时降低卸载高度,作业工作面进行喷雾洒水降尘;采掘场、排土场及运输道路采取洒水降尘;定期对场地和路面进行洒水。在采取上述措施后,运营期废气对环境空气质量产生的不利影响很小。 3.水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水污染源主要为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中施工废水包括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少量泥浆废水、施工区的冲洗与设备清洗废水等。拟采取的废水治理措施主要包括:生活污水产生量不大,可采取优先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综合利用;施工场地设置临时沉砂池,将施工废水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工序,如洒水降尘等。 运营期矿坑涌水排入IV号矿体沉淀池容积和I号矿体沉淀池,经混凝沉淀后作生产用水,全部用于地表生产用水及降尘、选矿用水等,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同时建设的选矿厂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用于选矿厂绿化和降尘;非灌溉期,通过抽排水工程输送至选矿厂用于选矿生产和降尘。 4.声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建筑施工活动、工程施工机械噪声、运输车辆的交通噪声。拟采取的噪声治理措施主要包括:施工现场周围设置密闭围档;将易产生噪声的作业设备,尽可能设置在设有隔音功能的临房、临棚内操作;建设方应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尽量压缩施工区汽车数量和行车密度,设置禁鸣警示牌。 运营期噪声将对矿区周边声环境质量产生一定影响,噪声主要包括工业场地内设备噪声以及矿石运输道路交通噪声。拟采取的防治措施主要包括: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应加装减振机座,同时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其更好的运转,以便从根本上降低噪声源强。 5.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工程施工期产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构筑物建设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 本项目施工所产生的弃土、弃渣应全部用于回填矿区低洼地,平整地面;废石暂存于矿区规划的排土场,后期用于恢复采区;隧洞施工产生的弃渣用于矿区新建道路的垫层;施工期生活垃圾主要产生在施工生产生活区,要求生活垃圾集中堆放,定期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运营期固废包括采矿废石、生活垃圾、沉淀池底泥以及废机油等。 本项目废石均临时堆放于排土场内,部分用于矿区建设和采区恢复,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沉淀池底泥主要污染物为砂石,送矿区排土场暂存,后期用于矿山土地复垦;废机油、废油桶统一收集至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6.本工程环境风险主要包括:柴油、废机油泄漏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的影响,以及柴油、废机油、炸药发生火灾、爆炸产生的伴生、次生污染物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环境风险及防范措施主要有:项目区内一般区域采用水泥硬化地面,罐区、危废暂存间采取严格防渗。在罐区、危废暂存间设置围堰,确保泄漏后化学品不会溢出到围堰外。从总平面布置、工艺、建/构筑物防火、电气防火、消防系统等方面采取防火、防爆控制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定期开展应急演整,并恢复原地形地貌。 2.大气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工程建设期将进行大量的土石方挖填、筑路材料的运输等作业工作。在施工过程中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尾气等将对周围大气环境空气质量造成一定影响。拟采取的大气环境保护措施主要包括:定期对施工道路和施工场地洒水降尘;建筑材料运输时采用蓬布蒙严盖实,不得沿路抛洒;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不得随意露天堆放,应设置专门的堆场,且堆场四周有围挡设施;运输车辆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槽,减速行驶。 运营期工程主要为粗碎工段扬尘、原矿堆场扬尘、尾矿库扬尘、装卸粉尘、运输扬尘及食堂油烟,粗碎工段扬尘经集气罩集中收集后由袋式除尘器除尘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原矿堆场扬尘采用洒水降尘措施;尾矿库扬尘采用喷洒生态高效抑制剂及洒水降尘等措施;装卸粉尘采取降低作业高度,微风情况下装卸等措施;运输扬尘采取运输车辆上覆篷布,运输车辆严禁超载和超速行驶,运输道路进行洒水抑尘等措施;食堂油烟采取安装油烟净化器设施,在采取上述措施后,运营期废气能够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 3.水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施工设备冲洗过程产生的废水及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施工期生产废水采取施工现场修建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排入沉淀池中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期优先建设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用于处理生活污水,达标后用于场地及道路降尘,不外排。 运营期主要为选矿工艺生产废水及生活区生活污水。选矿工艺生产废水排入6000m3选矿生产回水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杂用水质标准后回用于选矿生产工艺,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由生活区排水管网统一收集排入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进行集中处理,出水水质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用于绿化,冬储夏灌,不外排。 4.声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噪声将对沿线声环境质量产生一定影响。拟采取的防治措施主要包括: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易产生噪声的作业设备尽可能设置在设有隔音功能的临房、临棚内操作,同时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其更好的运转,以便从根本上降低噪声源强。 运营期选用装备先进的低噪音设备,并采取适当的降噪措施,如机组基础设置衬垫,使之与建筑结构隔开;管路设计时尽量防止管道拐弯、交叉、截面剧变和T型汇流,对与机、泵等振源相连接的管线,在靠近振源处设置软接头,以隔断固体传声;在管线穿越建筑物的墙体和金属桁架接触时,采用弹性连接;设备布置时尽量远离行政办公区,设置隔音机房。5.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主要为地面建(构)筑物建设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筑垃圾由施工单位集中收集后运走,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送至乌恰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 运营期固废主要为尾矿、除尘灰、废布袋(除尘器)、水池底泥、废矿物油、废药剂及包装物、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底泥及生活垃圾。尾矿综合利用,部分用于回填釆坑,其余堆存至尾矿库内;除尘灰收集后作为原料返回生产;废布袋(除尘器)集中收集后定期由厂家回收利用;生产回水池底泥定期清掏后,返回生产工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底泥经压滤后(底泥含水率小于60%)定期拉运至乌恰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废矿物油、废药剂及包装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拉运至乌恰县生活垃圾填埋场。 6.本工程环境风险主要包括:尾矿浆输送管线和回水管线渗漏及溃坝;药剂库药剂泄漏;原矿堆场发生滑坡、垮塌等异常现象;选矿车间废水管道发生溢流、下渗等现象;化学品运输车辆发生事故及化学品泄漏;洪水、地质灾害等。 环境风险及防范措施主要有: 尾矿输送管线设置压力报警系统,配备视频在线监控系统,尾矿库应按照《尾矿库安全管理规定》(AQ2006-2005)进行管理,监理尾矿库安全检查及巡查制度及编制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等;药剂库严格按防火规范进行平面布置,所有设备、管线均应做防雷、防静电接地;原矿堆场应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制度,要派专人负责仔细检査;选矿车间定期对选矿厂管道进行维护检修,加强日常监管,尤其选矿废水输送管道应加强定期巡检;化学品物料运输单位应有资质,行车途中勤检查化学品是否有泄漏;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开展洪水影响评价,防止发生洪水、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 |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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