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批前公示】关于《三峡新能源发电(临泉)有限公司三峡能源临泉县黄岭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环评批前公示】关于《三峡新能源发电(临泉)有限公司三峡能源临泉县黄岭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有关规定,参考专家函审意见,经审查,我局拟对《三峡新能源发电(临泉)有限公司三峡能源临泉县黄岭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审批提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和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临泉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处。
联系电话:0558-*、*
电子邮箱:*@*63.com
地 址:临泉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2023年5月24日
项目名称:三峡能源临泉县黄岭风电场项目
建设单位:三峡新能源发电(临泉)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略) 临泉县黄岭镇、姜寨镇、庙岔镇、鲖城镇等境内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 (略)
一、建设项目概况:该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78.45万元。项目共安装30套单机容量为5.0MW的风电组,装机总容量150MW,每台机组连接一座箱式变电站,以35kV架空集电线路接入新建配套1座220kV升压站,年上网电量33480万kWh,年等效满负荷小时数2405h,容量系数0.275。
二、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拟批复的主要内容):
1.项目水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厂区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施工期,厂区要设置临时隔油沉淀池,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预处理后用于施工生产或洒水抑尘,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营运期,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后由回用于站内绿化,不外排。
2.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全面落实国家、省关于大气污染措施各项要求,并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项目生产过程中无废气污染物产生;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处理后的废气需满足《饮食行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的排放标准要求。
3.项目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处置各类固体废物,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与综合利用。施工期,建筑垃圾作为区域回填土回填,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营运期,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项目危险废物为废蓄电池、废润滑油、废变压器油等,设置专门的危废暂存间,在升压站中,占地面积为10m2,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送、处置及监管等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相关要求,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4.项目噪声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标准限值要求。项目营运期要选取低噪设备,在厂区采取合理布局、隔声、减震等措施控制噪声,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5.距本项目厂界100米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和保留居民区、学校、医院等对环境敏感的项目。
6.防止污染物下渗污染地表水及地下水环境。项目事故油池、集油坑、排油槽、主变区和危废暂存间等按环评要求做好防渗处理,防止地下水污染。
三、强化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规范化设置排污口,项目要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境管理,强化相关的风险防范措施,强化应急处置,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按照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确认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后,办理排污许可手续。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营。
公众参与情况:我局于2023年4月19日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了项目受理公示,公示期内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相关部门意见: (略) 发改委以“皖发改能源函〔2023〕7号”予以备案。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有关规定,参考专家函审意见,经审查,我局拟对《三峡新能源发电(临泉)有限公司三峡能源临泉县黄岭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审批提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和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临泉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处。
联系电话:0558-*、*
电子邮箱:*@*63.com
地 址:临泉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2023年5月24日
项目名称:三峡能源临泉县黄岭风电场项目
建设单位:三峡新能源发电(临泉)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略) 临泉县黄岭镇、姜寨镇、庙岔镇、鲖城镇等境内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 (略)
一、建设项目概况:该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78.45万元。项目共安装30套单机容量为5.0MW的风电组,装机总容量150MW,每台机组连接一座箱式变电站,以35kV架空集电线路接入新建配套1座220kV升压站,年上网电量33480万kWh,年等效满负荷小时数2405h,容量系数0.275。
二、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拟批复的主要内容):
1.项目水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厂区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施工期,厂区要设置临时隔油沉淀池,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预处理后用于施工生产或洒水抑尘,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营运期,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后由回用于站内绿化,不外排。
2.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全面落实国家、省关于大气污染措施各项要求,并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项目生产过程中无废气污染物产生;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处理后的废气需满足《饮食行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的排放标准要求。
3.项目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处置各类固体废物,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与综合利用。施工期,建筑垃圾作为区域回填土回填,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营运期,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项目危险废物为废蓄电池、废润滑油、废变压器油等,设置专门的危废暂存间,在升压站中,占地面积为10m2,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送、处置及监管等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相关要求,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4.项目噪声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标准限值要求。项目营运期要选取低噪设备,在厂区采取合理布局、隔声、减震等措施控制噪声,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5.距本项目厂界100米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和保留居民区、学校、医院等对环境敏感的项目。
6.防止污染物下渗污染地表水及地下水环境。项目事故油池、集油坑、排油槽、主变区和危废暂存间等按环评要求做好防渗处理,防止地下水污染。
三、强化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规范化设置排污口,项目要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境管理,强化相关的风险防范措施,强化应急处置,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按照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确认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后,办理排污许可手续。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营。
公众参与情况:我局于2023年4月19日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了项目受理公示,公示期内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相关部门意见: (略) 发改委以“皖发改能源函〔2023〕7号”予以备案。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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