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苏家屯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3年5月24日拟作出沈阳市苏家屯区鑫亿丰彩砖厂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沈阳市苏家屯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3年5月24日拟作出沈阳市苏家屯区鑫亿丰彩砖厂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3年5月24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24日-2023年5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传真:024-* 邮编:*
联系地址: (略) 苏家屯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 | 废气:主要为原料库堆存、装卸粉尘以及筒仓进料呼吸粉尘、投料粉尘、搅拌粉尘、车辆运输粉尘、危废间暂存废气、机动车尾气。防范措施主要为项目原料存放(1座原料库)以及所有工序均在封闭厂房内进行,项目水泥为筒仓储存,在进料、出料等过程产生的含尘废气由粉尘筒仓(2个)顶部呼吸口分别排入对应的仓顶布袋除尘器(2个)处理,最终分别经仓顶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项目2个生产车间各投料口及搅拌机上方分别设置集气罩,集气效率为80%,收集后,经过同一套处理效率为99%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米排气筒(DA003)有组织排放;项目原料输送(投料粉尘、搅拌粉尘)均为密闭输送带输送至搅拌机;项目粉料运输由密闭罐车运输,用车载气泵将原料打入筒仓内,物料运输过程中车顶要加盖篷布;危废暂存间产生的有机废气采取微负压(收集效率95%)+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去除效率70%)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DA004排放);项目厂区内应尽量减少机动车辆启动次数及怠速行驶,厂区地面硬化,道路采取清扫、洒水等措施,保持清洁,厂区和原料库采取雾炮车洒水抑尘。 废水:主要为养护废水、车轮清洗用水、生活污水。防范措施主要为养护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车轮清洗用水回流至沉淀池沉淀,再进行回用。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 噪声:主要为电钻等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防范措施主要为经基础减振、墙体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每天工作8小时,夜间不生产。 固体废物:主要为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布袋除尘器收尘灰、废布袋、废活性炭、废机油、生活垃圾。防范措施主要为不合格品人工破碎后返回生产系统,不外排,该过程在原料库中进行。废包装材料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面积4m2),定期外售,不外排。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收集后返回生产系统重复使用,不外排。废布袋定期更换,由厂家直接带走处置,不在厂内储存。废活性炭、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至垃圾箱内,由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3年5月24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24日-2023年5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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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略) 苏家屯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 | 废气:主要为原料库堆存、装卸粉尘以及筒仓进料呼吸粉尘、投料粉尘、搅拌粉尘、车辆运输粉尘、危废间暂存废气、机动车尾气。防范措施主要为项目原料存放(1座原料库)以及所有工序均在封闭厂房内进行,项目水泥为筒仓储存,在进料、出料等过程产生的含尘废气由粉尘筒仓(2个)顶部呼吸口分别排入对应的仓顶布袋除尘器(2个)处理,最终分别经仓顶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项目2个生产车间各投料口及搅拌机上方分别设置集气罩,集气效率为80%,收集后,经过同一套处理效率为99%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米排气筒(DA003)有组织排放;项目原料输送(投料粉尘、搅拌粉尘)均为密闭输送带输送至搅拌机;项目粉料运输由密闭罐车运输,用车载气泵将原料打入筒仓内,物料运输过程中车顶要加盖篷布;危废暂存间产生的有机废气采取微负压(收集效率95%)+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去除效率70%)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DA004排放);项目厂区内应尽量减少机动车辆启动次数及怠速行驶,厂区地面硬化,道路采取清扫、洒水等措施,保持清洁,厂区和原料库采取雾炮车洒水抑尘。 废水:主要为养护废水、车轮清洗用水、生活污水。防范措施主要为养护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车轮清洗用水回流至沉淀池沉淀,再进行回用。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 噪声:主要为电钻等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防范措施主要为经基础减振、墙体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每天工作8小时,夜间不生产。 固体废物:主要为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布袋除尘器收尘灰、废布袋、废活性炭、废机油、生活垃圾。防范措施主要为不合格品人工破碎后返回生产系统,不外排,该过程在原料库中进行。废包装材料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面积4m2),定期外售,不外排。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收集后返回生产系统重复使用,不外排。废布袋定期更换,由厂家直接带走处置,不在厂内储存。废活性炭、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至垃圾箱内,由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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