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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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

日期:2023-05-24 来源: (略) 东河区红十字会 作者: (略) 东河区红十字会 访问次数:20


内凯铭所专审字[2023]第2号

(略) 东河区红十字会:

我们接受委托, (略) 东河区红十字会2022年捐赠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 (略) 东河区红十字会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均做出了书面承诺,对其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 (略) 东河区红十字会,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略) 东河区红十字 (略) 东河区党政大楼905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5C,开办资金30万元,该单位为全额拔款事业单位,单位负责人邢艳红,截至2022年12月,核定编制6人,实有职工6人,其中4人为区聘人员。无内设机构。主要职责是:负责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法》,备灾、救灾工作、普及应急救护知识、推动无偿献血、采集造血干细胞、宣传组织遗体器官捐献、组织志愿服务、人道救助国际救援、红十字青少年等工作。

二、审计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

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 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的规定》(民发【2016】189号)

3、《中国红十字会捐赠工作管理办法》
4、《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5、《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6、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国 (略) 社区博爱家园示范点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审计结果

(一) 募捐资金收入支出结余情况

1、 (略) 东河区红十字会对募捐资金进行专户核算。

2、202 (略) 东河区红十字会募捐资金专户收支结余情况:

2022年初结余2,449,292.88元。

2022年收入总额为847,647.02元,其中: (略) 东河区红十字会专户累计收到“博爱一日捐”捐赠资金650,469.38元,收取创城定向捐赠款项100,000.00元,疾情防控定向捐赠46,500.00元,收取捐赠物资41,700.00元,利息收入6,977.64元,其他收入2,000.00元。

2022年支出总额524,651.40元,其中:5个100项目79,012.00元(包括博爱家园项目35,892.00元,三官庙社区项目支出6,199.00元,示范校项目340.00元,宣传费用10,000.00元,救护培训费用650.00元,应急救护点支出25,931.00元);博爱一日捐项目239,650.00元(包括博家送万家项目182,400.00元,大病救助41,000.00元,慰问金1,000.00元,鹿城保商业补充医疗保险15,250.00元);疫情物资支出41,700.00元;定向捐赠款项支出146,500.00元;管理费用(工作成本)17,789.40元。

2022年募捐资金专户本年累计结余2,772,288.50元.

四、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 (略) 东河区红十字会2022年“博爱一日捐”等专项募捐资金管理及财务收支情况基本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规定,救助事项真实;接收捐赠资金在使用和管理方面未发现截留挪用、损失浪费等问题,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健全。

内蒙古凯铭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签章)

中国 包头 中国注册会计师(签章)



审计报告

日期:2023-05-24 来源: (略) 东河区红十字会 作者: (略) 东河区红十字会 访问次数:20


内凯铭所专审字[2023]第2号

(略) 东河区红十字会:

我们接受委托, (略) 东河区红十字会2022年捐赠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 (略) 东河区红十字会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均做出了书面承诺,对其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 (略) 东河区红十字会,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略) 东河区红十字 (略) 东河区党政大楼905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5C,开办资金30万元,该单位为全额拔款事业单位,单位负责人邢艳红,截至2022年12月,核定编制6人,实有职工6人,其中4人为区聘人员。无内设机构。主要职责是:负责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法》,备灾、救灾工作、普及应急救护知识、推动无偿献血、采集造血干细胞、宣传组织遗体器官捐献、组织志愿服务、人道救助国际救援、红十字青少年等工作。

二、审计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

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 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的规定》(民发【2016】189号)

3、《中国红十字会捐赠工作管理办法》
4、《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5、《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6、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国 (略) 社区博爱家园示范点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审计结果

(一) 募捐资金收入支出结余情况

1、 (略) 东河区红十字会对募捐资金进行专户核算。

2、202 (略) 东河区红十字会募捐资金专户收支结余情况:

2022年初结余2,449,292.88元。

2022年收入总额为847,647.02元,其中: (略) 东河区红十字会专户累计收到“博爱一日捐”捐赠资金650,469.38元,收取创城定向捐赠款项100,000.00元,疾情防控定向捐赠46,500.00元,收取捐赠物资41,700.00元,利息收入6,977.64元,其他收入2,000.00元。

2022年支出总额524,651.40元,其中:5个100项目79,012.00元(包括博爱家园项目35,892.00元,三官庙社区项目支出6,199.00元,示范校项目340.00元,宣传费用10,000.00元,救护培训费用650.00元,应急救护点支出25,931.00元);博爱一日捐项目239,650.00元(包括博家送万家项目182,400.00元,大病救助41,000.00元,慰问金1,000.00元,鹿城保商业补充医疗保险15,250.00元);疫情物资支出41,700.00元;定向捐赠款项支出146,500.00元;管理费用(工作成本)17,789.40元。

2022年募捐资金专户本年累计结余2,772,288.50元.

四、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 (略) 东河区红十字会2022年“博爱一日捐”等专项募捐资金管理及财务收支情况基本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规定,救助事项真实;接收捐赠资金在使用和管理方面未发现截留挪用、损失浪费等问题,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健全。

内蒙古凯铭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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