氯酸钠仓库2改建项目(外贸专用)
氯酸钠仓库2改建项目(外贸专用)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氯酸钠仓库2改建项目(外贸专用)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或在我局网站意见征集栏目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鹤城区府前路2号( (略) 民服务中心C栋四楼410)
邮编:*
联系电话:074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2023年5月24日-2023年5月30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氯酸钠仓库2改建项目(外贸专用) |
建设地点 | 洪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洪江区)湖南 (略) 现有厂区内 |
建设单位 | 湖南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为满足出口氯酸钠外贸量的存储需求,加大加快氯酸钠库容量的周转,确保生产安全,提高抗风险能力和外贸出口能力,湖南 (略) 拟投资260万元在洪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洪江区)公司现有氯酸钠仓库1北侧空地建设一座氯酸钠仓库2。项目占地面积804.27m2,建筑面积约730.84m2。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1个储量为500t的*类氯酸钠产品仓库2,同时配套建设相应的消防、给排水、供电、通信、通风、运输等公辅工程与环保工程。该项目在厂区现有征地范围内建设,不新增用地。现有氯酸钠生产线及产能均维持不变。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施工期污染影响。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按照“6个100%”要求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文明施工,减小噪声和扬尘污染,做好水土保持。 2.废气污染影响。该项目无生产活动,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柴油叉车或专用车辆运输袋装氯酸钠时产生的尾气和扬尘污染,通过加强运输道路环境管理,合理控制运输车速,落实运输道路地面硬化、清扫、洒水抑尘等措施,确保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之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废水污染影响。该项目无生产工艺废水排放,员工生活污水经厂内现有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之三级标准排至园区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再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沅江。 4.固体废物污染影响。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交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噪声污染影响。采取隔音降噪和管理措施,对噪声进行衰减和控制,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6. 地下水及土壤污染影响。对拟建氯酸钠仓库、厂内运输道路等场所地面采取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7. 其他。严格落实安全预评价及应急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安全措施要求,加强对氯酸钠的运输和贮存过程管理,防止安全事故引发环境污染事故;落实应急事故池(总容积147.9m3)建设,确保事故消防废水及初期雨水不外排。严格履行环保主体责任,加强环境管理,建立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确保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严防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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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氯酸钠仓库2改建项目(外贸专用)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或在我局网站意见征集栏目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鹤城区府前路2号( (略) 民服务中心C栋四楼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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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2023年5月24日-2023年5月30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氯酸钠仓库2改建项目(外贸专用) |
建设地点 | 洪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洪江区)湖南 (略) 现有厂区内 |
建设单位 | 湖南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为满足出口氯酸钠外贸量的存储需求,加大加快氯酸钠库容量的周转,确保生产安全,提高抗风险能力和外贸出口能力,湖南 (略) 拟投资260万元在洪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洪江区)公司现有氯酸钠仓库1北侧空地建设一座氯酸钠仓库2。项目占地面积804.27m2,建筑面积约730.84m2。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1个储量为500t的*类氯酸钠产品仓库2,同时配套建设相应的消防、给排水、供电、通信、通风、运输等公辅工程与环保工程。该项目在厂区现有征地范围内建设,不新增用地。现有氯酸钠生产线及产能均维持不变。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施工期污染影响。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按照“6个100%”要求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文明施工,减小噪声和扬尘污染,做好水土保持。 2.废气污染影响。该项目无生产活动,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柴油叉车或专用车辆运输袋装氯酸钠时产生的尾气和扬尘污染,通过加强运输道路环境管理,合理控制运输车速,落实运输道路地面硬化、清扫、洒水抑尘等措施,确保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之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废水污染影响。该项目无生产工艺废水排放,员工生活污水经厂内现有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之三级标准排至园区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再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沅江。 4.固体废物污染影响。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交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噪声污染影响。采取隔音降噪和管理措施,对噪声进行衰减和控制,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6. 地下水及土壤污染影响。对拟建氯酸钠仓库、厂内运输道路等场所地面采取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7. 其他。严格落实安全预评价及应急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安全措施要求,加强对氯酸钠的运输和贮存过程管理,防止安全事故引发环境污染事故;落实应急事故池(总容积147.9m3)建设,确保事故消防废水及初期雨水不外排。严格履行环保主体责任,加强环境管理,建立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确保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严防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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