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栖霞区)-2023-05-2508:29:00
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栖霞区)-2023-05-2508:29:00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25日-2023年5月31日(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 (略) 栖霞区尧化门街189号 (邮编:*) 联系人: (略) 栖霞生态环境局 环评科 联系电话/传真:025-*/* 电子邮件:*@*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公众参与情况 |
1 | (略) 建筑垃圾处理及再生利用项目 | (略) 栖霞区龙潭街道三江口园区欧泰路18号 | (略) | 南京 (略) | 总投资1000万元,租赁土地面积约9796.21平米,以建筑垃圾为原料,将建筑垃圾破碎为再生粗、细骨料,用于生产建筑产品,预计年生产墙体材料40万t,道路材料20万t,复合材料(预拌砂浆)2000t;并建设一条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年生产商品混凝土50万方。 | 水环境:本项目废水为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 (略) 政管网排入龙潭污水处理厂,尾水处理达标后排放至农场河,接管标准为《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 中B 等级标准及龙潭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尾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搅拌机清洗废水、搅拌作业区清洗废水、洗车废水、初期雨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回用水水质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表 1 中洗涤用水水质标准。 大气环境: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建筑垃圾卸料粉尘及建筑垃圾给料、破碎、筛分时产生的粉尘、物料堆存和装卸扬尘、物料转运车辆扬尘、筒仓呼吸孔粉尘、搅拌机搅拌/投料粉尘、食堂油烟。颗粒物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9-2021)表1、表2、表3标准限值;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小型”标准。 噪声:建设项目高噪声设备产生的噪声经隔声、设备减振及距离衰减后,对厂界噪声影响小,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属于危险废物,在危废库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除尘器积尘、沉淀池泥砂收集后回用,废金属、废木块、废塑料收集后外售,废布袋由厂家回收,废油脂、厨余垃圾委托有能力处置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建设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均可得到有效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25日-2023年5月31日(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 (略) 栖霞区尧化门街189号 (邮编:*) 联系人: (略) 栖霞生态环境局 环评科 联系电话/传真:025-*/* 电子邮件:*@*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公众参与情况 |
1 | (略) 建筑垃圾处理及再生利用项目 | (略) 栖霞区龙潭街道三江口园区欧泰路18号 | (略) | 南京 (略) | 总投资1000万元,租赁土地面积约9796.21平米,以建筑垃圾为原料,将建筑垃圾破碎为再生粗、细骨料,用于生产建筑产品,预计年生产墙体材料40万t,道路材料20万t,复合材料(预拌砂浆)2000t;并建设一条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年生产商品混凝土50万方。 | 水环境:本项目废水为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 (略) 政管网排入龙潭污水处理厂,尾水处理达标后排放至农场河,接管标准为《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 中B 等级标准及龙潭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尾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搅拌机清洗废水、搅拌作业区清洗废水、洗车废水、初期雨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回用水水质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表 1 中洗涤用水水质标准。 大气环境: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建筑垃圾卸料粉尘及建筑垃圾给料、破碎、筛分时产生的粉尘、物料堆存和装卸扬尘、物料转运车辆扬尘、筒仓呼吸孔粉尘、搅拌机搅拌/投料粉尘、食堂油烟。颗粒物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9-2021)表1、表2、表3标准限值;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小型”标准。 噪声:建设项目高噪声设备产生的噪声经隔声、设备减振及距离衰减后,对厂界噪声影响小,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属于危险废物,在危废库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除尘器积尘、沉淀池泥砂收集后回用,废金属、废木块、废塑料收集后外售,废布袋由厂家回收,废油脂、厨余垃圾委托有能力处置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建设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均可得到有效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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