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许可(紫鑫中央广场5、33#栋)批前公示
规划许可(紫鑫中央广场5、33#栋)批前公示
紫鑫中央广场5、33#栋利害关系人:
我局已受理长沙紫鑫 (略) 提出的紫鑫中央广场5、33#栋变更调整申请。该项目建设单位申请对原审批紫鑫中央广场5、33#栋单体进行调整,项目位于长沙县?梨街道。现将规划拟批准内容公示如下:
将5#栋2-27层空调位置进行调整,一层入户门厅及砌筑墙体位置进行调整;将33#栋一层由小开间商铺改为大空间商业, 1#楼梯左侧加通道直通室外;调整后无面积变化。
图纸数量: 11张
图纸名称:拟审批调整前后报建图
本公示期限从2023年5月25日起至2023年6月2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并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如有意见与建议,请以署名书面形式告知长沙县自然资源局政策法规科。申请听证的,应在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的权利。
联系电话:政策法规科0731-* *
规划技术科0731-*
长沙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25日
紫鑫中央广场5、33#栋利害关系人:
我局已受理长沙紫鑫 (略) 提出的紫鑫中央广场5、33#栋变更调整申请。该项目建设单位申请对原审批紫鑫中央广场5、33#栋单体进行调整,项目位于长沙县?梨街道。现将规划拟批准内容公示如下:
将5#栋2-27层空调位置进行调整,一层入户门厅及砌筑墙体位置进行调整;将33#栋一层由小开间商铺改为大空间商业, 1#楼梯左侧加通道直通室外;调整后无面积变化。
图纸数量: 11张
图纸名称:拟审批调整前后报建图
本公示期限从2023年5月25日起至2023年6月2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并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如有意见与建议,请以署名书面形式告知长沙县自然资源局政策法规科。申请听证的,应在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的权利。
联系电话:政策法规科0731-* *
规划技术科0731-*
长沙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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