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生态环境局河口区分局2023年5月17日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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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生态环境局河口区分局2023年5月17日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10日-2023年5月16日(5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46-*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河口区分局

电子邮箱:*@*http://**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河口区财金农业科技创新平台项目

山东河口经济开发区海盛路以东,阳河路以南1.3公里,海昌路以西800m

(略) 河口区 (略)

山东 (略)

该项目占地面积*.1平方米(约200亩),其中改造建筑面积约7万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约1.7万平方米。主要改造现有的原料库、标准化厂房、公寓、职工餐厅、科研中心等,新建原料库3座、机修间1座;配备和完善原料堆放场地、综合动力站、配电室、门卫、设备机房、废水站、给水站、生产水池、消防水池水泵房等相关配套。改造2个标准化厂房,主要用于大虾和海参的深加工,其中1#厂房占地20600m2,设置10条生产线,主要布置隧道式速冻机、净水设备、制冷系统、蒸煮锅、清洗机、分拣机等设备进行海参深加工;2#厂房占地28800m2,设置12条生产线,主要布置微波烘干杀菌机、分拣机、蒸煮锅、清洗机、分拣机、制冰机等设备进行大虾深加工。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加工大虾9万吨、海参4万吨。

(一)废气污染防治。施工期采取设置硬质围挡、定期洒水等措施降低扬尘产生;运营期生产过程应控制原料质量,原料入厂后立即放置冷库储存,下脚料日产日清,加强车间密闭,所有生产环节均加盖密封,恶臭气体经收集后引至生物滤池除臭处理;定期加强制冷系统密封检查和检测、及时更换老化阀门和管道,确保厂界恶臭气体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二级新扩改建浓度限值要求(臭气浓度20(无量纲)、NH31.5mg/m3、H2S0.06mg/m3)。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经管道引至楼外排放,确保油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GB18483-2001) 中的中型类标准规定: 厨房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2.0mg/m3,油烟净化设施去除率不得低于75%。

(二)废水污染防治。职工生活污水、清洗废水、软化水排污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处理规模30m3/h,处理工艺:“调节池+气浮+水解酸化+接触氧化池+二级过滤+消毒池”)单管接入东营 (略) ,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并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确保污水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及东营 (略) 进水水质要求。

(三)噪声染污防治。施工期通过限制车辆进出、控制施工时间措施,确保施工噪声满足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中3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四)固废污染防治。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理;废混凝土块、碎砖由施工单位统一清运至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理站;废焊条、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外售处理;海产品内脏、分拣杂质外售综合利用;污水处理站污泥外运用作肥料;废反渗透膜由厂家回收。一般固废须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废润滑油、废冷冻机油、废油桶、含油抹布手套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须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10日-2023年5月16日(5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46-*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河口区分局

电子邮箱:*@*http://**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河口区财金农业科技创新平台项目

山东河口经济开发区海盛路以东,阳河路以南1.3公里,海昌路以西800m

(略) 河口区 (略)

山东 (略)

该项目占地面积*.1平方米(约200亩),其中改造建筑面积约7万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约1.7万平方米。主要改造现有的原料库、标准化厂房、公寓、职工餐厅、科研中心等,新建原料库3座、机修间1座;配备和完善原料堆放场地、综合动力站、配电室、门卫、设备机房、废水站、给水站、生产水池、消防水池水泵房等相关配套。改造2个标准化厂房,主要用于大虾和海参的深加工,其中1#厂房占地20600m2,设置10条生产线,主要布置隧道式速冻机、净水设备、制冷系统、蒸煮锅、清洗机、分拣机等设备进行海参深加工;2#厂房占地28800m2,设置12条生产线,主要布置微波烘干杀菌机、分拣机、蒸煮锅、清洗机、分拣机、制冰机等设备进行大虾深加工。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加工大虾9万吨、海参4万吨。

(一)废气污染防治。施工期采取设置硬质围挡、定期洒水等措施降低扬尘产生;运营期生产过程应控制原料质量,原料入厂后立即放置冷库储存,下脚料日产日清,加强车间密闭,所有生产环节均加盖密封,恶臭气体经收集后引至生物滤池除臭处理;定期加强制冷系统密封检查和检测、及时更换老化阀门和管道,确保厂界恶臭气体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二级新扩改建浓度限值要求(臭气浓度20(无量纲)、NH31.5mg/m3、H2S0.06mg/m3)。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经管道引至楼外排放,确保油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GB18483-2001) 中的中型类标准规定: 厨房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2.0mg/m3,油烟净化设施去除率不得低于75%。

(二)废水污染防治。职工生活污水、清洗废水、软化水排污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处理规模30m3/h,处理工艺:“调节池+气浮+水解酸化+接触氧化池+二级过滤+消毒池”)单管接入东营 (略) ,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并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确保污水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及东营 (略) 进水水质要求。

(三)噪声染污防治。施工期通过限制车辆进出、控制施工时间措施,确保施工噪声满足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中3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四)固废污染防治。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理;废混凝土块、碎砖由施工单位统一清运至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理站;废焊条、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外售处理;海产品内脏、分拣杂质外售综合利用;污水处理站污泥外运用作肥料;废反渗透膜由厂家回收。一般固废须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废润滑油、废冷冻机油、废油桶、含油抹布手套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须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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