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恺高新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城市地下管线...
仲恺高新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城市地下管线...
区经济发展局、区农村工作局、区交通运输分局、仲恺城管执法分局、区公用事业办、区供电局、区城发集团,各管线权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 (略) 办公厅 (略) 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7号)要求,我局已于2017年11月组织实施了全区地下综合管线信息系统的建设并于2020年1月投入使用。仲恺高新区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的平面坐标系统采用国家2000坐标系,高程系统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略) 地下管线权属单位特别是通信管线权属单位未严格落实《 (略) 地下管线管理办法》相关规划建设报建要求,对新建、改建、扩建的管线信息未进行完全更新,地下管线信息的准确率有待进一步提升。根据《 (略) 地下管线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地下管线建设工程需办理竣工验收测量(流程见附件1)。为此,我局对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自本文印发之日起,新报建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在办理方案审查前(房屋建筑项目办理总平面图审查前;交通、水利、市政和独立管线项目办理方案设计审查前)必须向审批部门提供所报项目段地下管线现状资料。地下管线现状资料可以由建设单位向我局信息中心申请获取。地下管线资料不明的,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测绘机构进行探测,查明地下管线情况后应先将探测结果报送我局信息中心备案后方可开展方案审查。
二、建设单位在项目申报审批前,如该项目包含地下管线建设工程,则必须与具备相应资质的地下管线探测单位签订地下管线数据采集、跟踪测量技术服务协议。
三、全区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有地下管线的)、市政、交通、水利项目办理规划条件核实手续前,应将符合《仲恺高新区地下管线数据标准》的地下管线实测数据信息资料(附件8)提交我局信息中心备案;独立的地下管线工程施工覆土前,建设单位须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测绘机构开展测量服务并绘制地下管线竣工图纸。经规划审批的管线建设项目完成施工后必须办理规划验收手续,同时应向我局信息中心提交地下管线测绘信息数据,信息中心要将核定的地下管线信息数据进行数据入库(具体流程见附件1)。
四、地下管线规划条件核实电子数据经批准入库后,由区住建局信息中心出具工程项目地下管线入库通知书(附件9),建设单位凭通知书至区住建局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工程竣工档案。未按规定进行的,不予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和备案手续。
五、根据地下管线数据管理要求,已建立信息系统的权属单位需与区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数据对接交换,暂未建立信息系统的权属单位需每年4月、10月向我局信息中心提交符合《仲恺高新区地下管线数据标准》的新增、迁移、变更全量地下管线规划条件核实数据成果资料。
六、 (略) 道路设置管线实行年度计划控制制度,地下管线权属单位应当于每年4月、10月底前,将管线设置或更换维 (略) 管理部门, (略) 管理部门统筹安排管线施工、道路挖掘,未 (略) 道路设置管线年度计划的不予受理。道路挖掘实行总量控制制度,城市管理部门 (略) 交通等因素确定年度道路挖掘总量,确定每年的一定时间段禁止开挖 (略) 主要道路。
七、区城管执法分局应加强对地下管线施工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特别对未办理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即施工以及未办理规划验收手续即使用的项目一律严肃查处,区经济发展局、区住建局、区农村工作局、区交通分局等相关主管部门将其纳入诚信黑名单,停止受理其在我区实施的其他建设项目报建业务申请,并提交至信用惠州平台,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特此通知。
附件:1. 地下管线信息化流程图
2.《委托书》
3.《仲恺高新区地下管线信息成果使用申请表》
4.《地下管线探测成果使用保密协议》
5.《仲恺高新区现状管网数据查询确认单》
6.《仲恺高新区地下管线信息查询告知书》
7.《地下管线地理信息资料清单》
8.《数据申请入库表》
9.《地下管线电子数据入库通知书》
仲恺高新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20年9月15日
附件0:关于进一步 (略) 地下管线信息化管理的通知.pdf
附件3、仲恺高新区住建局地下管线信息成果使用申请表.docx
区经济发展局、区农村工作局、区交通运输分局、仲恺城管执法分局、区公用事业办、区供电局、区城发集团,各管线权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 (略) 办公厅 (略) 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7号)要求,我局已于2017年11月组织实施了全区地下综合管线信息系统的建设并于2020年1月投入使用。仲恺高新区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的平面坐标系统采用国家2000坐标系,高程系统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略) 地下管线权属单位特别是通信管线权属单位未严格落实《 (略) 地下管线管理办法》相关规划建设报建要求,对新建、改建、扩建的管线信息未进行完全更新,地下管线信息的准确率有待进一步提升。根据《 (略) 地下管线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地下管线建设工程需办理竣工验收测量(流程见附件1)。为此,我局对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自本文印发之日起,新报建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在办理方案审查前(房屋建筑项目办理总平面图审查前;交通、水利、市政和独立管线项目办理方案设计审查前)必须向审批部门提供所报项目段地下管线现状资料。地下管线现状资料可以由建设单位向我局信息中心申请获取。地下管线资料不明的,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测绘机构进行探测,查明地下管线情况后应先将探测结果报送我局信息中心备案后方可开展方案审查。
二、建设单位在项目申报审批前,如该项目包含地下管线建设工程,则必须与具备相应资质的地下管线探测单位签订地下管线数据采集、跟踪测量技术服务协议。
三、全区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有地下管线的)、市政、交通、水利项目办理规划条件核实手续前,应将符合《仲恺高新区地下管线数据标准》的地下管线实测数据信息资料(附件8)提交我局信息中心备案;独立的地下管线工程施工覆土前,建设单位须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测绘机构开展测量服务并绘制地下管线竣工图纸。经规划审批的管线建设项目完成施工后必须办理规划验收手续,同时应向我局信息中心提交地下管线测绘信息数据,信息中心要将核定的地下管线信息数据进行数据入库(具体流程见附件1)。
四、地下管线规划条件核实电子数据经批准入库后,由区住建局信息中心出具工程项目地下管线入库通知书(附件9),建设单位凭通知书至区住建局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工程竣工档案。未按规定进行的,不予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和备案手续。
五、根据地下管线数据管理要求,已建立信息系统的权属单位需与区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数据对接交换,暂未建立信息系统的权属单位需每年4月、10月向我局信息中心提交符合《仲恺高新区地下管线数据标准》的新增、迁移、变更全量地下管线规划条件核实数据成果资料。
六、 (略) 道路设置管线实行年度计划控制制度,地下管线权属单位应当于每年4月、10月底前,将管线设置或更换维 (略) 管理部门, (略) 管理部门统筹安排管线施工、道路挖掘,未 (略) 道路设置管线年度计划的不予受理。道路挖掘实行总量控制制度,城市管理部门 (略) 交通等因素确定年度道路挖掘总量,确定每年的一定时间段禁止开挖 (略) 主要道路。
七、区城管执法分局应加强对地下管线施工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特别对未办理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即施工以及未办理规划验收手续即使用的项目一律严肃查处,区经济发展局、区住建局、区农村工作局、区交通分局等相关主管部门将其纳入诚信黑名单,停止受理其在我区实施的其他建设项目报建业务申请,并提交至信用惠州平台,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特此通知。
附件:1. 地下管线信息化流程图
2.《委托书》
3.《仲恺高新区地下管线信息成果使用申请表》
4.《地下管线探测成果使用保密协议》
5.《仲恺高新区现状管网数据查询确认单》
6.《仲恺高新区地下管线信息查询告知书》
7.《地下管线地理信息资料清单》
8.《数据申请入库表》
9.《地下管线电子数据入库通知书》
仲恺高新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20年9月15日
附件0:关于进一步 (略) 地下管线信息化管理的通知.pdf
附件3、仲恺高新区住建局地下管线信息成果使用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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