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25日拟作出《河南安阳汤阴易都220千伏变电站第二台主变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项目审批决定的公示
2023年5月25日拟作出《河南安阳汤阴易都220千伏变电站第二台主变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项目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河南安阳汤阴易都220千伏变电站第二台主变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辐射与固废化学品股。
公示期为:2023年5月25日-2023年5月29日。
电话:0372-*
通讯地址:汤阴县产业集聚区创业大厦环保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3年5月25日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对策和措施 |
1 | 河南安阳汤阴易都220千伏变电站第二台主变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 (略) 汤阴县伏道镇小屯村南900m | (略) (略) | 湖北君邦 (略) | 易都220kV变电站为户外式变电站,终期规划容量为3×180MVA,前期已建主变(2号主变)容量为1×180MVA,本期扩建主变(1号主变)容量为1×180MVA,新建10kV出线10回,新建电容器组容量为4×8Mvar,新建接地变消弧线圈成套装置容量为1×1000kVA。本期主变扩建工程均在围墙内进行,不新征用地。 | 1.施工期:主要产生施工噪声、扬尘、固废、废污水等。应对措施: ①噪声影响:(1)要求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使用低噪声施工设备等噪声防治措施,减少振动,降低噪声,建设单位应当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在设备选型时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低噪声施工设备,同时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保养,减小机械故障产生的噪声。(3)依法禁止夜间(22:00~次日06:00)施工,站区施工均应安排在昼间其他时段进行。如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需在夜间施工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取得地方人民政府住房与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4)施工中运输车辆绕行道路两侧的集中居民区,如因交通问题必须经过时,采取限速、禁止鸣笛等措施,减少对运输道路周边居民的影响。 ②施工扬尘:(1)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始施工时,应主动向当地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接受当地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管理。(2)工程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控制扬尘污染责任标志牌,标明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主管部门、责任人及相关部门电话等内容。(3)施工单位在场内转运土石方、拆除临时设施等构筑物时必须科学、合理地设置转运路线,采用有效的洒水降尘措施。土石方工程在开挖和转运沿途必须采用湿法作业。(4)施工现场禁止将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就地焚烧。(5)弃土弃渣以及建筑垃圾采取密闭运输的方式,车身应保持整洁,防止建筑材料、垃圾和工程渣土飞扬、洒落、流溢,严禁抛扔或随意倾倒,保证运输途 (略) 道路和环境,对不符合要求的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员,严禁进场进行装运作业。(6)对施工现场定时洒水、喷淋,避免尘土飞扬,设置清洗点对运输车辆清洗车体和轮胎,车体轮胎应清理干净后再离开工地,以减少扬尘。(7)若在秋冬季施工过程中,遇到重度污染天气,应严 (略) 关于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应急响应要求,施工时间应相应顺延。 ③固体废物:(1)变电站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定点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2)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主变包装等施工废物料应分类集中堆放,尽可能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及时清运交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理。(3)变电站施工产生的弃土弃渣以及建筑垃圾由施工方 (略) 政垃圾消纳场处理。 ④施工废污水:(1)合理安排施工,尽量避免雨天开挖作业。(2)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施工场地、弃土弃渣。(3)施工期间渣土不允许就地倾倒,施工完毕后进行回填,多余弃土运 (略) 政垃圾消纳场处理。(4)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废水,可利用施工场地周边排水管网口处设置简易拦截收集装置,将废水收集、沉淀后回用。(5)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变电站已建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处理。 2.运行期:主要产生工频电磁场、噪声、废污水、固废等。应对措施: ①工频电磁场:(1)建设单位运营期应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加强巡查和检查,保障发挥环境保护作用。定期开展环境监测,确保变电站围墙外四周工频电磁场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标准要求。(2)建设单位应建立应急机构,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加强企业应急人员培训,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3)按照《 (略)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经济发展规划》(安政〔2022〕17号)落实电磁辐射设施监督性监测的要求。 ②噪声影响:(1)优选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站内电气设备,新建主变压器1m处声压级控制在65.2dB(A)以内。(2)定期对站内电气设备进行检修,保证主变等运行良好。 ③废污水:本期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不增加运行人员,不新增污水产生量。变电站临时检修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不外排。 ④固体废物:(1)变电站临时检修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定点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2)变电站产生的废铅蓄电池即产生即处理,不在变电站内存放,集中交由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的要求处置,严禁随意丢弃。(3)在主变压器发生事故或检修时,可能有变压器油排入事故油池,事故废油要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4)建设单位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订)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河南安阳汤阴易都220千伏变电站第二台主变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辐射与固废化学品股。
公示期为:2023年5月25日-2023年5月29日。
电话:0372-*
通讯地址:汤阴县产业集聚区创业大厦环保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3年5月25日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对策和措施 |
1 | 河南安阳汤阴易都220千伏变电站第二台主变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 (略) 汤阴县伏道镇小屯村南900m | (略) (略) | 湖北君邦 (略) | 易都220kV变电站为户外式变电站,终期规划容量为3×180MVA,前期已建主变(2号主变)容量为1×180MVA,本期扩建主变(1号主变)容量为1×180MVA,新建10kV出线10回,新建电容器组容量为4×8Mvar,新建接地变消弧线圈成套装置容量为1×1000kVA。本期主变扩建工程均在围墙内进行,不新征用地。 | 1.施工期:主要产生施工噪声、扬尘、固废、废污水等。应对措施: ①噪声影响:(1)要求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使用低噪声施工设备等噪声防治措施,减少振动,降低噪声,建设单位应当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在设备选型时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低噪声施工设备,同时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保养,减小机械故障产生的噪声。(3)依法禁止夜间(22:00~次日06:00)施工,站区施工均应安排在昼间其他时段进行。如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需在夜间施工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取得地方人民政府住房与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4)施工中运输车辆绕行道路两侧的集中居民区,如因交通问题必须经过时,采取限速、禁止鸣笛等措施,减少对运输道路周边居民的影响。 ②施工扬尘:(1)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始施工时,应主动向当地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接受当地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管理。(2)工程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控制扬尘污染责任标志牌,标明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主管部门、责任人及相关部门电话等内容。(3)施工单位在场内转运土石方、拆除临时设施等构筑物时必须科学、合理地设置转运路线,采用有效的洒水降尘措施。土石方工程在开挖和转运沿途必须采用湿法作业。(4)施工现场禁止将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就地焚烧。(5)弃土弃渣以及建筑垃圾采取密闭运输的方式,车身应保持整洁,防止建筑材料、垃圾和工程渣土飞扬、洒落、流溢,严禁抛扔或随意倾倒,保证运输途 (略) 道路和环境,对不符合要求的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员,严禁进场进行装运作业。(6)对施工现场定时洒水、喷淋,避免尘土飞扬,设置清洗点对运输车辆清洗车体和轮胎,车体轮胎应清理干净后再离开工地,以减少扬尘。(7)若在秋冬季施工过程中,遇到重度污染天气,应严 (略) 关于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应急响应要求,施工时间应相应顺延。 ③固体废物:(1)变电站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定点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2)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主变包装等施工废物料应分类集中堆放,尽可能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及时清运交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理。(3)变电站施工产生的弃土弃渣以及建筑垃圾由施工方 (略) 政垃圾消纳场处理。 ④施工废污水:(1)合理安排施工,尽量避免雨天开挖作业。(2)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施工场地、弃土弃渣。(3)施工期间渣土不允许就地倾倒,施工完毕后进行回填,多余弃土运 (略) 政垃圾消纳场处理。(4)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废水,可利用施工场地周边排水管网口处设置简易拦截收集装置,将废水收集、沉淀后回用。(5)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变电站已建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处理。 2.运行期:主要产生工频电磁场、噪声、废污水、固废等。应对措施: ①工频电磁场:(1)建设单位运营期应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加强巡查和检查,保障发挥环境保护作用。定期开展环境监测,确保变电站围墙外四周工频电磁场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标准要求。(2)建设单位应建立应急机构,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加强企业应急人员培训,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3)按照《 (略)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经济发展规划》(安政〔2022〕17号)落实电磁辐射设施监督性监测的要求。 ②噪声影响:(1)优选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站内电气设备,新建主变压器1m处声压级控制在65.2dB(A)以内。(2)定期对站内电气设备进行检修,保证主变等运行良好。 ③废污水:本期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不增加运行人员,不新增污水产生量。变电站临时检修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不外排。 ④固体废物:(1)变电站临时检修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定点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2)变电站产生的废铅蓄电池即产生即处理,不在变电站内存放,集中交由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的要求处置,严禁随意丢弃。(3)在主变压器发生事故或检修时,可能有变压器油排入事故油池,事故废油要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4)建设单位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订)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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