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2023年5月25日)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2023年5月25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对已审查的5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的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5月25日至5月3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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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 情况 |
1 | 阜新环 (略) 焚烧炉升级改造项目 | 阜新 | 阜新环 (略) | (略) 环保集团 (略) | 项目建设内容:新建液体危废存储区和焚烧设施改造,增加二燃室有效空间,改造后液态危废存储区新增存储能力520t,焚烧处置能力从原有的9900t/a提升至20000t/a。 项目实施后,危险废物焚烧处置类别25大类301小类,填埋处置类别不变(28大类163小类),危险废物处置类别42大类395小类。 | (一)废气 焚烧炉烟气经SNCR脱硝、急冷塔、干法脱酸、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湿法吸收、引风机和烟道管组成的烟气净化系统处理后,由1根50m高烟囱排入大气,外排烟气中各污染物浓度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的要求。 半固态和液态危废分别利用热熔喷射系统和液态喷射系统进行配*、上料,该环节采用全密闭式结构,内部设有负压系统,半固态和液体配*、上料系统外设集气罩及集气管,焚烧炉运行时,该部分产生的废气经负压抽吸送入焚烧系统回转窑和二燃室进行焚烧处理;焚烧炉停运期间,该部分废气采用现有拌料车间二的1套废气净化设施,处理工艺为布袋+UV光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废气由现有1根15m高排放筒排放。外排废气中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应标准要求,氯化氢、氟化氢和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应标准要求。 本项目液态危废储罐区位于室外,全部采用固定顶罐,储罐内均设有氮封系统,收集废气采用1套废气净化设施,处理工艺为氮封+酸洗+碱洗+二级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后废气由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外排废气中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应标准要求,氯化氢、氟化氢、非*烷总烃和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应标准要求。 厂界无组织排放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应标准要求,氯化氢、氟化氢和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应标准要求;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二)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有余热锅炉排污水、废气处理设施排水、脱酸废水、软水制备设施废水、生活污水和新增车辆清洗废水,废水产生量55.5153t/d,主要为余热锅炉排污水3t/d、软水制备设施废水1.6t/d、脱酸废水50.38t/d、废气处理设施废水0.015t/d和新增车辆清洗废水0.5203t/d,其中余热锅炉排污水、软水制备设施废水和部分脱酸废水20.68t/d经废水处理设置处理后,回用于冲渣及急冷塔补充,回用水水质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洗涤用水和工艺用水标准;脱酸废水29.7t/d回用于急冷塔;废气处理设施废水和车辆清洗废水全部送焚烧炉焚烧处理,全厂生产废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阜新镇污水处理厂。 (三)固废 本项目危险废物产生量6584.83t/a,一般固废0.3t/a。危险废物为罐区废气处理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焚烧炉废耐火材料、焚烧炉炉渣、焚烧飞灰、除尘器废布袋、急冷塔盐渣及三效蒸发盐饼。其中废活性炭2t/a、除尘器废布袋产生量0.05t/a危险废物焚烧系统焚烧处理;焚烧炉废耐火材料150t/a、危险废物中灰渣4000t/a和飞灰1300t/a优先送水泥窑协同处置后综合利用;污泥急冷塔盐渣及三效蒸发盐饼1132.78t/a危险废物填埋场填埋处置。一般固废为离子交换树脂0.3t/a焚烧装置自行处置。 (四)噪声 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噪声经厂房隔声及减震垫等降噪措施后,项目实施后的厂界昼夜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五)地下水 本项目的地下水防渗分区及措施参照《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厂区划分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和重点防渗区。地下水监控利用厂区内现有6眼地下水监控井。 (六)环境风险 厂区设置废水三级防控措施,车间厂房及门拦作为一级预防与控制体系,防止轻微事故泄漏造成的环境污染;初期雨水池和切换阀门,作为二级预防与控制体系,防止较大生产事故泄漏物料、污染消防水及污染雨水造成的环境污染;事故池作为三级预防与控制体系,防止重大生产事故泄漏物料、污染消防水及污染雨水等造成的环境污染。本项目厂区现有2座初期雨水池容积分别为300m3和400m3,1座400m3事故水池,环评预测,本项目事故废水量836m3,本项目新建1座700m3事故水池,项目实施后全厂事故水池总容积1100m3,可以满足事故废水防控要求。 | |
2 | (略) (略) (锌、铁矿)地下开采建设项目 | 丹东 | (略) (略) | 辽宁 (略) | 本项目利旧6号竖井作为提升竖井,利旧5号平硐作为穿山运输道路,新建一座回风平硐; 利用现有采矿用地设置1处竖井工业场地、1处回风平硐场地,利旧1处办公区; 竖井工业场地新建提升机房、空压机房、配电室、材料库、办公室、防渗化粪池、高位水池(300m3)、初期雨水收集池(400m3),封闭矿石中转场(500m2)、危废暂存间;回风平硐场地新建1座回风机房。 | (一)废水 本项目正常涌水量为215m3/d,最大涌水量为720m3/d,全部综合利用不外排。井下设两条巷道型水仓(500m3),地表设高位水池(300m3),涌水全部回用于湿式凿岩和各工作面、装卸区喷水降尘、爆破抑尘等。为避免初期雨水对地表径流造成污染,本项目设1座初期雨水池(100m3),收集的初期雨水经沉淀处理后全部用于矿山降尘,不外排。 本项目产生生活污水1.73m3/d,全部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淘。 (二)废气 本工程井下凿岩穿孔采用湿式作业。地下开采的铲装、爆破作业采用喷水降尘的方法抑尘;工作面作业前、装矿及运输时采用定期洒水增湿的方法降尘;矿石中转库封闭。运输道路全部采取硬化铺垫,车辆加盖苫布,运输道路洒水车定时洒水抑尘。 (三)噪声 本项目为井下开采,开采过程产生噪声的工序及噪声设备位于井下,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工业场地内空压机、通风机以及运矿车等设备,通过基础减振、隔声、消音等措施,经环评预测,运营期工业场地场界的噪声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标准(即昼间≤55dB(A)、夜间≤45dB(A))限值的要求。 (四)固废 本项目不设置废石场,基建期废石用于废弃井口、平硐封堵,营运期废石直接回填采空区,不升井。 本项目年产危险废物0.2t/a(废机油及废油桶HW08),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本项目生活垃圾产生约8.1t/a。收集后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场所统一处理。 (五)地下水、土壤 本项目工业场地区域根据各生产装置、辅助设施及公用工程设施的布置,将厂区划分为一般防渗区和重点防渗区,分别采取不同等级的防渗方案,降低项目生产过程中对地下水的污染影响。运营期共布设3个地下水和3个土壤监控点。 | |
3 | (略) (略) 铅矿改造扩建项目 | 丹东 | (略) (略) | 沈阳 (略) | 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矿区范围、矿区面积、开采标高、开采方式不变,设计1个地下开采系统,开采规模扩大为3万t/a,矿山服务年限4.26年(不含基建期)。项目建设总投资189.7万元,环保投资37.5万元,占总投资的19.8%。本项目新建1座主平硐、1座盲竖井(MSJ)、1座风井(FJ1)、2座回风平硐(PD1、PD2)、1处工业场地、1处封闭矿石中转场、1座初期雨水池(200m3),采用平硐-盲竖井联合开拓方式。矿石全部外售。 | (一)废水 本项目井下正常涌水量为138m3/d,最大涌水量214m3/d,全部综合利用不外排(井下设置2个水仓,总容积150m3,工业场地设置1个500m3高位水池,涌水主要用于湿式凿岩、井下防尘、矿石装卸、工业场地降尘、绿化、运输道路降尘等)。 本项目产生生活污水1.56m3/d,全部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淘。 (二)废气 运输道路硬化,车辆加盖苫布,运输道路每天洒水抑尘。 采用湿式凿岩;在主要产尘点安装喷雾器喷水除尘;铲装、爆破作业进行喷水降尘;对主要入风平巷、凿进工作面作业前和装矿时洒水降尘;地面硬化,定时洒水抑尘。 原矿堆场采取地面防渗硬化,矿石经密闭廊道送至全封闭矿石中转场。工业场地设置监控摄像头。 (三)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废石属于第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本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废石全部回填现有井下采空区,不升井。 项目危险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废机油和废油桶,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噪声 本项目为井下开采,开采过程产生噪声的工序及设备位于井下,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工业场地内空压机、通风机以及运矿车等设备。通过采取基础减震、隔声、消音等措施,经环评预测,运营期工业场地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标准限值要求;声环境敏感目标车岭沟的噪声预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五)土壤及地下水 本项目工业场地划分为一般防渗区和重点防渗区,布设4个地下水监测点和7个土壤监测点;工业场地设置1座200m3初期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经收集后回用于井下凿岩生产使用,不外排。 | |
4 | 阜新福兴地多金属矿(银矿)扩建项目 | 阜新 | 阜新福兴地多金属矿 | 沈阳 (略) | 本项目新建一套地下开采系统,新建提升竖井和风井,并新建提升竖井工业场地和风井工业场地;利旧回风斜井及其工业场地。提升竖井工业场地新建空压机房、高位水池、危废暂存间、矿石周转场等设施,利旧现有办公区及运输道路。矿石提升至地表后通过密闭廊道运至矿石周转场暂存后外售。本项目不设废石堆场,基建期废石全部用于平整及修筑工业场地、修缮道路、回填现有采空区,运营期废石全部充填井下采空区,不升井。 矿区范围内现有1座竖井SJ1(废弃)及其工业场地(办公区保留)、1座回风斜井及其场地(保留),1座选厂(废弃)。矿区东侧有1座废弃尾矿库(已部分治理,正在办理闭库手续)。 矿区范围内及尾矿库区域共损毁约2.363hm2,目前已完成生态恢复治理面积约0.6128hm2(含二级公益林异地恢复),基建期将生态恢复治理0.992hm2,本项目新建工业场地、新建及现有工程保留构筑物(0.7582hm2)将在闭矿期拆除并进行生态恢复治理。 | (一)废水 本项目矿井涌水正常量为176m3/d,最大量分别为236m3/d。本项目井下设置水仓(容积为200m3),工业场地设置高位水池(容积为480m3),矿井涌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抑尘、绿化等,可以保证矿井涌水全部利用,不外排。 本项目产生生活污水全部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外排。 (二)废气 本项目采用湿式凿岩、爆破及装卸等产尘点喷雾洒水抑尘;矿石经过密闭廊道送至全封闭矿石周转场,周转场地面防渗、顶部设有洒水喷淋抑尘设施;加强运输车辆和道路的维护和管理,运输车辆加盖苫布,运输道路硬化、洒水抑尘。 (三)固废 本项目基建期废石用于平整及修筑工业场地、修缮道路、回填现有采空区;运营期废石直接回填至井下采空区,全部综合利用,不升井。 项目产生废机油和废油桶均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四)噪声 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采用基础减震,生产设备注意保养,严禁夜间爆破、地表作业及运输,运输车辆严格控制车速以及装载量。经预测,运营期工业场地场界的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地下水和土壤 本项目产生的所有废水均循环使用,不外排;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不随意堆放;工业场地地面硬化并设置初期雨水池,同时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及简单防渗区,并分别采取不同等级的防渗方案。同时,建立地下水和土壤监测机制。 | |
5 | 彰武县赵家沟金矿扩建项目 | 阜新 | 彰武县赵家沟金矿 | 沈阳 (略) | 本项目设计1套开拓系统,利旧现有斜井及其工业场地。新建1个回风井、2个回风平硐。共布置10个中段水平巷道。 本项目新建高位水池、危废暂存间、密闭矿石仓和运输廊道。矿区内现有运输道路为碎石路面, (略) 道S303柏哈线距离约0.74km。 | (一)废水 根据开发利用方案,矿山的矿井涌水量大概在150m3/d,最大涌水量280m3/d。 矿井涌水经井下水仓(容积350m3)收集沉淀后直接用于湿式凿岩、井下抑尘使用,剩余部分通过管道提升至地表高位水池(容积500m3),高位水池设置抽水泵,通过水泵对洒水车进行注水,然后进行矿区绿化用水、矿区抑尘、尾矿库抑尘、运输道路洒水抑尘等使用。 运营期生活污水量为1.73m3/d,生活污水采用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 (二)废气 井下开采采用湿式凿岩;井下矿石装卸等工序,采用喷雾洒水降尘;矿石出井口后利用封闭运输廊道运至工程设计全封闭矿石周转场,中转场地面防渗、顶部设有洒水喷淋抑尘设施;运输道路硬化、加大洒水频次抑尘。 (三)噪声 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工业场地内提升机、空压机、通风机以及运输车辆等设备,加强设备保养,安装消声措施、基础减振,建筑隔声,禁止夜间爆破,禁止夜间地表作业,控制运输车辆装载量、禁止夜间运输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经环评预测,本项目运营期噪声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标准(即昼间≤55dB(A)、夜间≤45dB(A))限值的要求。 (四)固废 建设期废石回填现有采空区;运营期废石直接回填至井下采空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送至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机油存于危废暂存间(新建15m2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五)地下水 1、工业场地区域根据各生产装置、辅助设施及公用工程设施的布置,矿石周转场、高位水池、机修间、旱厕为一般防渗区。危废暂存间为重点防渗区,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区。采取不同等级的防渗方案,降低项目生产过程中对地下水的污染影响。 2、运营期对周边村庄地下水进行监控,共布设4个地下水和6个土壤监控点。 |
附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对已审查的5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的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5月25日至5月3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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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 情况 |
1 | 阜新环 (略) 焚烧炉升级改造项目 | 阜新 | 阜新环 (略) | (略) 环保集团 (略) | 项目建设内容:新建液体危废存储区和焚烧设施改造,增加二燃室有效空间,改造后液态危废存储区新增存储能力520t,焚烧处置能力从原有的9900t/a提升至20000t/a。 项目实施后,危险废物焚烧处置类别25大类301小类,填埋处置类别不变(28大类163小类),危险废物处置类别42大类395小类。 | (一)废气 焚烧炉烟气经SNCR脱硝、急冷塔、干法脱酸、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湿法吸收、引风机和烟道管组成的烟气净化系统处理后,由1根50m高烟囱排入大气,外排烟气中各污染物浓度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的要求。 半固态和液态危废分别利用热熔喷射系统和液态喷射系统进行配*、上料,该环节采用全密闭式结构,内部设有负压系统,半固态和液体配*、上料系统外设集气罩及集气管,焚烧炉运行时,该部分产生的废气经负压抽吸送入焚烧系统回转窑和二燃室进行焚烧处理;焚烧炉停运期间,该部分废气采用现有拌料车间二的1套废气净化设施,处理工艺为布袋+UV光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废气由现有1根15m高排放筒排放。外排废气中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应标准要求,氯化氢、氟化氢和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应标准要求。 本项目液态危废储罐区位于室外,全部采用固定顶罐,储罐内均设有氮封系统,收集废气采用1套废气净化设施,处理工艺为氮封+酸洗+碱洗+二级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后废气由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外排废气中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应标准要求,氯化氢、氟化氢、非*烷总烃和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应标准要求。 厂界无组织排放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应标准要求,氯化氢、氟化氢和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应标准要求;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二)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有余热锅炉排污水、废气处理设施排水、脱酸废水、软水制备设施废水、生活污水和新增车辆清洗废水,废水产生量55.5153t/d,主要为余热锅炉排污水3t/d、软水制备设施废水1.6t/d、脱酸废水50.38t/d、废气处理设施废水0.015t/d和新增车辆清洗废水0.5203t/d,其中余热锅炉排污水、软水制备设施废水和部分脱酸废水20.68t/d经废水处理设置处理后,回用于冲渣及急冷塔补充,回用水水质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洗涤用水和工艺用水标准;脱酸废水29.7t/d回用于急冷塔;废气处理设施废水和车辆清洗废水全部送焚烧炉焚烧处理,全厂生产废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阜新镇污水处理厂。 (三)固废 本项目危险废物产生量6584.83t/a,一般固废0.3t/a。危险废物为罐区废气处理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焚烧炉废耐火材料、焚烧炉炉渣、焚烧飞灰、除尘器废布袋、急冷塔盐渣及三效蒸发盐饼。其中废活性炭2t/a、除尘器废布袋产生量0.05t/a危险废物焚烧系统焚烧处理;焚烧炉废耐火材料150t/a、危险废物中灰渣4000t/a和飞灰1300t/a优先送水泥窑协同处置后综合利用;污泥急冷塔盐渣及三效蒸发盐饼1132.78t/a危险废物填埋场填埋处置。一般固废为离子交换树脂0.3t/a焚烧装置自行处置。 (四)噪声 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噪声经厂房隔声及减震垫等降噪措施后,项目实施后的厂界昼夜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五)地下水 本项目的地下水防渗分区及措施参照《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厂区划分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和重点防渗区。地下水监控利用厂区内现有6眼地下水监控井。 (六)环境风险 厂区设置废水三级防控措施,车间厂房及门拦作为一级预防与控制体系,防止轻微事故泄漏造成的环境污染;初期雨水池和切换阀门,作为二级预防与控制体系,防止较大生产事故泄漏物料、污染消防水及污染雨水造成的环境污染;事故池作为三级预防与控制体系,防止重大生产事故泄漏物料、污染消防水及污染雨水等造成的环境污染。本项目厂区现有2座初期雨水池容积分别为300m3和400m3,1座400m3事故水池,环评预测,本项目事故废水量836m3,本项目新建1座700m3事故水池,项目实施后全厂事故水池总容积1100m3,可以满足事故废水防控要求。 | |
2 | (略) (略) (锌、铁矿)地下开采建设项目 | 丹东 | (略) (略) | 辽宁 (略) | 本项目利旧6号竖井作为提升竖井,利旧5号平硐作为穿山运输道路,新建一座回风平硐; 利用现有采矿用地设置1处竖井工业场地、1处回风平硐场地,利旧1处办公区; 竖井工业场地新建提升机房、空压机房、配电室、材料库、办公室、防渗化粪池、高位水池(300m3)、初期雨水收集池(400m3),封闭矿石中转场(500m2)、危废暂存间;回风平硐场地新建1座回风机房。 | (一)废水 本项目正常涌水量为215m3/d,最大涌水量为720m3/d,全部综合利用不外排。井下设两条巷道型水仓(500m3),地表设高位水池(300m3),涌水全部回用于湿式凿岩和各工作面、装卸区喷水降尘、爆破抑尘等。为避免初期雨水对地表径流造成污染,本项目设1座初期雨水池(100m3),收集的初期雨水经沉淀处理后全部用于矿山降尘,不外排。 本项目产生生活污水1.73m3/d,全部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淘。 (二)废气 本工程井下凿岩穿孔采用湿式作业。地下开采的铲装、爆破作业采用喷水降尘的方法抑尘;工作面作业前、装矿及运输时采用定期洒水增湿的方法降尘;矿石中转库封闭。运输道路全部采取硬化铺垫,车辆加盖苫布,运输道路洒水车定时洒水抑尘。 (三)噪声 本项目为井下开采,开采过程产生噪声的工序及噪声设备位于井下,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工业场地内空压机、通风机以及运矿车等设备,通过基础减振、隔声、消音等措施,经环评预测,运营期工业场地场界的噪声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标准(即昼间≤55dB(A)、夜间≤45dB(A))限值的要求。 (四)固废 本项目不设置废石场,基建期废石用于废弃井口、平硐封堵,营运期废石直接回填采空区,不升井。 本项目年产危险废物0.2t/a(废机油及废油桶HW08),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本项目生活垃圾产生约8.1t/a。收集后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场所统一处理。 (五)地下水、土壤 本项目工业场地区域根据各生产装置、辅助设施及公用工程设施的布置,将厂区划分为一般防渗区和重点防渗区,分别采取不同等级的防渗方案,降低项目生产过程中对地下水的污染影响。运营期共布设3个地下水和3个土壤监控点。 | |
3 | (略) (略) 铅矿改造扩建项目 | 丹东 | (略) (略) | 沈阳 (略) | 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矿区范围、矿区面积、开采标高、开采方式不变,设计1个地下开采系统,开采规模扩大为3万t/a,矿山服务年限4.26年(不含基建期)。项目建设总投资189.7万元,环保投资37.5万元,占总投资的19.8%。本项目新建1座主平硐、1座盲竖井(MSJ)、1座风井(FJ1)、2座回风平硐(PD1、PD2)、1处工业场地、1处封闭矿石中转场、1座初期雨水池(200m3),采用平硐-盲竖井联合开拓方式。矿石全部外售。 | (一)废水 本项目井下正常涌水量为138m3/d,最大涌水量214m3/d,全部综合利用不外排(井下设置2个水仓,总容积150m3,工业场地设置1个500m3高位水池,涌水主要用于湿式凿岩、井下防尘、矿石装卸、工业场地降尘、绿化、运输道路降尘等)。 本项目产生生活污水1.56m3/d,全部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淘。 (二)废气 运输道路硬化,车辆加盖苫布,运输道路每天洒水抑尘。 采用湿式凿岩;在主要产尘点安装喷雾器喷水除尘;铲装、爆破作业进行喷水降尘;对主要入风平巷、凿进工作面作业前和装矿时洒水降尘;地面硬化,定时洒水抑尘。 原矿堆场采取地面防渗硬化,矿石经密闭廊道送至全封闭矿石中转场。工业场地设置监控摄像头。 (三)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废石属于第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本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废石全部回填现有井下采空区,不升井。 项目危险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废机油和废油桶,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噪声 本项目为井下开采,开采过程产生噪声的工序及设备位于井下,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工业场地内空压机、通风机以及运矿车等设备。通过采取基础减震、隔声、消音等措施,经环评预测,运营期工业场地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标准限值要求;声环境敏感目标车岭沟的噪声预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五)土壤及地下水 本项目工业场地划分为一般防渗区和重点防渗区,布设4个地下水监测点和7个土壤监测点;工业场地设置1座200m3初期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经收集后回用于井下凿岩生产使用,不外排。 | |
4 | 阜新福兴地多金属矿(银矿)扩建项目 | 阜新 | 阜新福兴地多金属矿 | 沈阳 (略) | 本项目新建一套地下开采系统,新建提升竖井和风井,并新建提升竖井工业场地和风井工业场地;利旧回风斜井及其工业场地。提升竖井工业场地新建空压机房、高位水池、危废暂存间、矿石周转场等设施,利旧现有办公区及运输道路。矿石提升至地表后通过密闭廊道运至矿石周转场暂存后外售。本项目不设废石堆场,基建期废石全部用于平整及修筑工业场地、修缮道路、回填现有采空区,运营期废石全部充填井下采空区,不升井。 矿区范围内现有1座竖井SJ1(废弃)及其工业场地(办公区保留)、1座回风斜井及其场地(保留),1座选厂(废弃)。矿区东侧有1座废弃尾矿库(已部分治理,正在办理闭库手续)。 矿区范围内及尾矿库区域共损毁约2.363hm2,目前已完成生态恢复治理面积约0.6128hm2(含二级公益林异地恢复),基建期将生态恢复治理0.992hm2,本项目新建工业场地、新建及现有工程保留构筑物(0.7582hm2)将在闭矿期拆除并进行生态恢复治理。 | (一)废水 本项目矿井涌水正常量为176m3/d,最大量分别为236m3/d。本项目井下设置水仓(容积为200m3),工业场地设置高位水池(容积为480m3),矿井涌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抑尘、绿化等,可以保证矿井涌水全部利用,不外排。 本项目产生生活污水全部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外排。 (二)废气 本项目采用湿式凿岩、爆破及装卸等产尘点喷雾洒水抑尘;矿石经过密闭廊道送至全封闭矿石周转场,周转场地面防渗、顶部设有洒水喷淋抑尘设施;加强运输车辆和道路的维护和管理,运输车辆加盖苫布,运输道路硬化、洒水抑尘。 (三)固废 本项目基建期废石用于平整及修筑工业场地、修缮道路、回填现有采空区;运营期废石直接回填至井下采空区,全部综合利用,不升井。 项目产生废机油和废油桶均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四)噪声 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采用基础减震,生产设备注意保养,严禁夜间爆破、地表作业及运输,运输车辆严格控制车速以及装载量。经预测,运营期工业场地场界的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地下水和土壤 本项目产生的所有废水均循环使用,不外排;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不随意堆放;工业场地地面硬化并设置初期雨水池,同时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及简单防渗区,并分别采取不同等级的防渗方案。同时,建立地下水和土壤监测机制。 | |
5 | 彰武县赵家沟金矿扩建项目 | 阜新 | 彰武县赵家沟金矿 | 沈阳 (略) | 本项目设计1套开拓系统,利旧现有斜井及其工业场地。新建1个回风井、2个回风平硐。共布置10个中段水平巷道。 本项目新建高位水池、危废暂存间、密闭矿石仓和运输廊道。矿区内现有运输道路为碎石路面, (略) 道S303柏哈线距离约0.74km。 | (一)废水 根据开发利用方案,矿山的矿井涌水量大概在150m3/d,最大涌水量280m3/d。 矿井涌水经井下水仓(容积350m3)收集沉淀后直接用于湿式凿岩、井下抑尘使用,剩余部分通过管道提升至地表高位水池(容积500m3),高位水池设置抽水泵,通过水泵对洒水车进行注水,然后进行矿区绿化用水、矿区抑尘、尾矿库抑尘、运输道路洒水抑尘等使用。 运营期生活污水量为1.73m3/d,生活污水采用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 (二)废气 井下开采采用湿式凿岩;井下矿石装卸等工序,采用喷雾洒水降尘;矿石出井口后利用封闭运输廊道运至工程设计全封闭矿石周转场,中转场地面防渗、顶部设有洒水喷淋抑尘设施;运输道路硬化、加大洒水频次抑尘。 (三)噪声 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工业场地内提升机、空压机、通风机以及运输车辆等设备,加强设备保养,安装消声措施、基础减振,建筑隔声,禁止夜间爆破,禁止夜间地表作业,控制运输车辆装载量、禁止夜间运输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经环评预测,本项目运营期噪声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标准(即昼间≤55dB(A)、夜间≤45dB(A))限值的要求。 (四)固废 建设期废石回填现有采空区;运营期废石直接回填至井下采空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送至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机油存于危废暂存间(新建15m2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五)地下水 1、工业场地区域根据各生产装置、辅助设施及公用工程设施的布置,矿石周转场、高位水池、机修间、旱厕为一般防渗区。危废暂存间为重点防渗区,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区。采取不同等级的防渗方案,降低项目生产过程中对地下水的污染影响。 2、运营期对周边村庄地下水进行监控,共布设4个地下水和6个土壤监控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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