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3年5月24日拟作出米其林沈阳轮胎有限公司130万条高性能子午线轮胎扩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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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3年5月24日拟作出米其林沈阳轮胎有限公司130万条高性能子午线轮胎扩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3年5月24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24日-2023年5月30日 (5个工作日)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 邮编:*

联系地址: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大街21*5号政务服务中心工程建设综合受理窗口(13)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相关部门审批或核准意见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米 (略) 130万条高性能子午线轮胎扩产项目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细河四北街12号

米 (略)

沈阳鑫欣 (略)

项目为扩建项目,在现有车间内进行建设。拟在660车间拆除3条卡、客车胎硫化线,在641车间新增1条轿车胎硫化线(P线)和存胎区,在523车间新增1台挤出机(NAR RMS)、1台五复合挤出机(Quintoplex + GLI CGEC),在820车间新增4台钢圈缠绕机,在341车间新增1台钢圈下料机、1台钢圈卷成机,在692车间新增2台外观检查设备、2台均匀性检查设备,在695车间新增1台均匀性检查设备、2台激光打标设备,在561车间新增存胎区。同时改造1座现有污水处理站,用于处理全厂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以实现部分废水循环使用。(其中新增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紫外杀菌消毒装置、加药装置等设备,通过“调节池+厌氧池+缺氧池+一体化MBR膜设备+紫外杀菌消毒”工艺,处理生活污水380立方米/日;新增石英砂过滤器、活性炭过滤器、提升泵等设备,通过“调节池+絮凝沉淀+石英砂过滤+活性炭过滤+软化树脂过滤+紫外杀菌消毒”工艺,处理生产废水380立方米/日)。项目以终炼胶为主要原材料,通过压延、挤出、成型、硫化等工序,年新增轿车胎130万条。项目建成后,全厂年生产卡客车胎110万条,轿车胎1730万条。

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54.5万元。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供水、供电、 (略) 政设施提供。

/

/

1.废气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挤出、硫化工序产生的废气及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废气。

项目挤出、硫化工序均设置在封闭车间内,新增挤出机产生的废气经包围型集气罩收集至现有523车间的1套“低温等离子+UV光氧化一体机”附加一级活性炭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78)排放;新增五复合挤出机废气经包围型集气罩收集至现有522车间的1套“低温等离子+UV光氧化一体机”附加一级活性炭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77)排放;新增硫化线(P线)废气经包围型集气罩收集至现有641车间M硫化线的1套“UV光氧化+低温等离子一体机”附加一级活性炭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7米高排气筒(DA097)排放;新增硫化P线传送带冷却废气经包围型集气罩收集后经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根17米高排气筒(DA155)排放;污水处理站设置在封闭车间内,各池体、罐体采用密闭池体结构,产生的废气经管道收集至1套“UV光氧化+低温等离子一体机”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156)排放。同时,建设单位须同步提升废气收集效率,优化voc治理措施,并对全厂其他涉VOCs的“低温等离子+UV光氧化一体机”附加一级活性炭处理装置,确保废气综合治理效率。

根据“报告书”,非*烷总烃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标准要求,氨、硫化氢、二硫化碳、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厂界处非*烷总烃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6标准要求,氨、硫化氢、二硫化碳、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要求。

本项目新增挥发性有机物总量为0.657吨/年。既有项目排气筒通过设置污染源监测计划并安装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对非*烷总烃(DA154)设置自动监测),保障环保设施运行效率及废气稳定达标排放。

2.废水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设备间接冷却水、胶片冷却水、蒸汽冷凝水。

项目不新增员工,无新增生活污水。全厂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工艺为“调节池+厌氧池+缺氧池+一体化MBR膜设备+紫外杀菌消毒”,处理规模为380立方米/日)处理;设备间接冷却水、胶片冷却水和蒸汽冷凝水均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工艺为“调节池+絮凝沉淀+石英砂过滤+活性炭过滤+软化树脂过滤+紫外杀菌消毒”,处理规模为380立方米/日)处理,以上部分废水经处理后循环回用于冷却工序。其余废水均可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表2标准 (略) 政管网排入沈阳 (略) 处理。

既有项目已在总排放口设置废水在线监测(监测因子为流量、化学需氧量、氨氮、PH值)。

3.噪声

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挤出机、硫化设备、质检设备、风机等。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等措施,再经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后,根据“报告书”,厂界四周昼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4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污水处理站污泥、废过滤介质、废胶、废钢丝及钢圈等、不合格品、废胶囊、废清洗剂、废UV灯管等。

废清洗剂、废UV灯管等均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分类装于相应的专用容器内,分类分区暂存于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改造的现有危险废物暂存库内,并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相关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污水处理站污泥、废过滤介质、废胶、废钢丝及钢圈等、不合格品、废胶囊等均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分区暂存于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内,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3年5月24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24日-2023年5月30日 (5个工作日)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 邮编:*

联系地址: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大街21*5号政务服务中心工程建设综合受理窗口(13)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相关部门审批或核准意见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米 (略) 130万条高性能子午线轮胎扩产项目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细河四北街12号

米 (略)

沈阳鑫欣 (略)

项目为扩建项目,在现有车间内进行建设。拟在660车间拆除3条卡、客车胎硫化线,在641车间新增1条轿车胎硫化线(P线)和存胎区,在523车间新增1台挤出机(NAR RMS)、1台五复合挤出机(Quintoplex + GLI CGEC),在820车间新增4台钢圈缠绕机,在341车间新增1台钢圈下料机、1台钢圈卷成机,在692车间新增2台外观检查设备、2台均匀性检查设备,在695车间新增1台均匀性检查设备、2台激光打标设备,在561车间新增存胎区。同时改造1座现有污水处理站,用于处理全厂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以实现部分废水循环使用。(其中新增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紫外杀菌消毒装置、加药装置等设备,通过“调节池+厌氧池+缺氧池+一体化MBR膜设备+紫外杀菌消毒”工艺,处理生活污水380立方米/日;新增石英砂过滤器、活性炭过滤器、提升泵等设备,通过“调节池+絮凝沉淀+石英砂过滤+活性炭过滤+软化树脂过滤+紫外杀菌消毒”工艺,处理生产废水380立方米/日)。项目以终炼胶为主要原材料,通过压延、挤出、成型、硫化等工序,年新增轿车胎130万条。项目建成后,全厂年生产卡客车胎110万条,轿车胎1730万条。

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54.5万元。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供水、供电、 (略) 政设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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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气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挤出、硫化工序产生的废气及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废气。

项目挤出、硫化工序均设置在封闭车间内,新增挤出机产生的废气经包围型集气罩收集至现有523车间的1套“低温等离子+UV光氧化一体机”附加一级活性炭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78)排放;新增五复合挤出机废气经包围型集气罩收集至现有522车间的1套“低温等离子+UV光氧化一体机”附加一级活性炭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77)排放;新增硫化线(P线)废气经包围型集气罩收集至现有641车间M硫化线的1套“UV光氧化+低温等离子一体机”附加一级活性炭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7米高排气筒(DA097)排放;新增硫化P线传送带冷却废气经包围型集气罩收集后经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根17米高排气筒(DA155)排放;污水处理站设置在封闭车间内,各池体、罐体采用密闭池体结构,产生的废气经管道收集至1套“UV光氧化+低温等离子一体机”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156)排放。同时,建设单位须同步提升废气收集效率,优化voc治理措施,并对全厂其他涉VOCs的“低温等离子+UV光氧化一体机”附加一级活性炭处理装置,确保废气综合治理效率。

根据“报告书”,非*烷总烃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标准要求,氨、硫化氢、二硫化碳、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厂界处非*烷总烃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6标准要求,氨、硫化氢、二硫化碳、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要求。

本项目新增挥发性有机物总量为0.657吨/年。既有项目排气筒通过设置污染源监测计划并安装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对非*烷总烃(DA154)设置自动监测),保障环保设施运行效率及废气稳定达标排放。

2.废水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设备间接冷却水、胶片冷却水、蒸汽冷凝水。

项目不新增员工,无新增生活污水。全厂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工艺为“调节池+厌氧池+缺氧池+一体化MBR膜设备+紫外杀菌消毒”,处理规模为380立方米/日)处理;设备间接冷却水、胶片冷却水和蒸汽冷凝水均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工艺为“调节池+絮凝沉淀+石英砂过滤+活性炭过滤+软化树脂过滤+紫外杀菌消毒”,处理规模为380立方米/日)处理,以上部分废水经处理后循环回用于冷却工序。其余废水均可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表2标准 (略) 政管网排入沈阳 (略) 处理。

既有项目已在总排放口设置废水在线监测(监测因子为流量、化学需氧量、氨氮、PH值)。

3.噪声

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挤出机、硫化设备、质检设备、风机等。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等措施,再经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后,根据“报告书”,厂界四周昼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4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污水处理站污泥、废过滤介质、废胶、废钢丝及钢圈等、不合格品、废胶囊、废清洗剂、废UV灯管等。

废清洗剂、废UV灯管等均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分类装于相应的专用容器内,分类分区暂存于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改造的现有危险废物暂存库内,并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相关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污水处理站污泥、废过滤介质、废胶、废钢丝及钢圈等、不合格品、废胶囊等均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分区暂存于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内,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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