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郭县深井子畜牧场提质改造(旱改水)及盐碱地等耕地后备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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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郭县深井子畜牧场提质改造(旱改水)及盐碱地等耕地后备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告

(略) 生态环境局前郭县分局

关于2023年5月25日作出的前郭县深井子畜牧场提质改造(旱改水)及盐碱地等耕地后备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 2023年5月25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审批决定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 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 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 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38-*

传 真:0438-*

邮编:*

通讯地址:前郭县阿穆尔大街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公告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前郭县深井子畜牧场提质改造(旱改水)及盐碱地等耕地后备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前环审函[2023]15号

2023年5月25日

前环审函[2023]15号

关于《前郭县深井子畜牧场提质改造

(旱改水)及盐碱地等耕地后备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前郭县土地整理中心:

你单 (略) (略) 编制的《前郭县深井子畜牧场提质改造(旱改水)及盐碱地等耕地后备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前郭县深井子畜牧场。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三个部分。该项目项目区总面积1367.9831hm2,建设规模为1026.4832hm2,项目区新增水田面积726.2646hm2,建成后提质改造(旱改水)面积为683.9621hm2,建成后水田面积921.2808hm2,新建25眼机井作为应急补充水源,该项目总投资为16754.58万元,环保投资为4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0.27%,该项目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

  该项目符合前郭县总体规划及三线一单管控要求。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必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保护与修复措施,防止生态破坏和水土流失。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弃物分别进行有效治理,防止项目产生的污染影响周边环境。

(二)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标准;保护项目周围敏感点声环境质量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区标准;机井设备噪声采取基础减震、隔声、消声等措施,确保周边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有效控制施工扬尘。确保场界处无组织粉尘到达场界的浓度值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四)施工废水、生活污水需经处理后达标回用。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做肥料;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上清液全部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

(五)深井子畜牧场片区水田退水通过农渠排入深重涝区,严禁退水以各种形式排入查干湖。

(六)产生的固废物按“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各类固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严禁将各类生产废物、废料直接排放或混入生活垃圾倾倒,防止产生二次污染。钻井泥浆、沉淀池泥沙经干化后用于铺垫道路;岩屑用于铺垫道路;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用于铺垫道路;化肥及种子包装袋由农民自行回收;农药瓶由土地权属单位指派专人进行收集,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七)工程施工须严格按照施工划定的范围,不得任意扩大占地范围,严禁破坏项目范围之外的植被。对工程临时占地,施工结束后及时覆土工程和恢复植被;加强施工机械养护过程的污染防治措施,禁止在项目所在区域及附近的地表水体清洗、维修、保养施工机械和车辆,不得将施工废水、生活污水排入地表水体,避免对其产生不利影响,防止发生污染河流水质的环境风险事故。

(八)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地下水污染防治及管理措施,避免违规开采而导致的地下水资源溃乏及污染等情况发生。

三、认真执行“三同时”和环保验收制度

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按规定程序办理建设项目试生产批准和竣工环保验收手续。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不得投入正常生产。

四、项目如有变化应注意的事项

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止生态破坏、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略) 生态环境局前郭县分局

2023年5月25日

抄送: (略) (略) 、前郭县土地整理中心

印发机关: (略) 生态环境局前郭县分局

2023年5月25日印发

(略) 生态环境局前郭县分局

关于2023年5月25日作出的前郭县深井子畜牧场提质改造(旱改水)及盐碱地等耕地后备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 2023年5月25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审批决定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 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 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 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38-*

传 真:0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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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前郭县阿穆尔大街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公告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前郭县深井子畜牧场提质改造(旱改水)及盐碱地等耕地后备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前环审函[2023]15号

2023年5月25日

前环审函[2023]15号

关于《前郭县深井子畜牧场提质改造

(旱改水)及盐碱地等耕地后备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前郭县土地整理中心:

你单 (略) (略) 编制的《前郭县深井子畜牧场提质改造(旱改水)及盐碱地等耕地后备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前郭县深井子畜牧场。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三个部分。该项目项目区总面积1367.9831hm2,建设规模为1026.4832hm2,项目区新增水田面积726.2646hm2,建成后提质改造(旱改水)面积为683.9621hm2,建成后水田面积921.2808hm2,新建25眼机井作为应急补充水源,该项目总投资为16754.58万元,环保投资为4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0.27%,该项目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

  该项目符合前郭县总体规划及三线一单管控要求。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必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保护与修复措施,防止生态破坏和水土流失。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弃物分别进行有效治理,防止项目产生的污染影响周边环境。

(二)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标准;保护项目周围敏感点声环境质量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区标准;机井设备噪声采取基础减震、隔声、消声等措施,确保周边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有效控制施工扬尘。确保场界处无组织粉尘到达场界的浓度值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四)施工废水、生活污水需经处理后达标回用。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做肥料;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上清液全部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

(五)深井子畜牧场片区水田退水通过农渠排入深重涝区,严禁退水以各种形式排入查干湖。

(六)产生的固废物按“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各类固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严禁将各类生产废物、废料直接排放或混入生活垃圾倾倒,防止产生二次污染。钻井泥浆、沉淀池泥沙经干化后用于铺垫道路;岩屑用于铺垫道路;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用于铺垫道路;化肥及种子包装袋由农民自行回收;农药瓶由土地权属单位指派专人进行收集,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七)工程施工须严格按照施工划定的范围,不得任意扩大占地范围,严禁破坏项目范围之外的植被。对工程临时占地,施工结束后及时覆土工程和恢复植被;加强施工机械养护过程的污染防治措施,禁止在项目所在区域及附近的地表水体清洗、维修、保养施工机械和车辆,不得将施工废水、生活污水排入地表水体,避免对其产生不利影响,防止发生污染河流水质的环境风险事故。

(八)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地下水污染防治及管理措施,避免违规开采而导致的地下水资源溃乏及污染等情况发生。

三、认真执行“三同时”和环保验收制度

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按规定程序办理建设项目试生产批准和竣工环保验收手续。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不得投入正常生产。

四、项目如有变化应注意的事项

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止生态破坏、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略) 生态环境局前郭县分局

2023年5月25日

抄送: (略) (略) 、前郭县土地整理中心

印发机关: (略) 生态环境局前郭县分局

2023年5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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