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华纳大药厂手性药物有限公司高端原料药物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四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的公示
关于湖南华纳大药厂手性药物有限公司高端原料药物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四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的公示
项目名称 | 湖南华纳大 (略) 高端原料药物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四期) |
建设地点 | 望城经济开发区铜官园区湖南华纳大 (略) 现有场地内 |
建设单位 | 湖南华纳大 (略)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长沙科 (略) |
项目概况 | 湖南华纳大 (略) 拟投资4000万元在望城经济开发区铜官园区湖南华纳大 (略) 现有场地内,建设高端原料药物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四期),扩建13种原料药生产。项目利用已建成的生产车间进行生产,不新建生产厂房。同时,13种产品里的11种产品利用现有生产线进行共线生产,2种产品分别在2座已建成车间内新建生产线进行生产。仓库、危废库、污水处理设施及办公设施等均依托厂区已建成设施。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各类原料药324t/a。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大气环境影响 现有厂区101车间、103车间、105车间内反应釜、蒸馏釜、浓缩釜产生的废气经二级冷凝处理后与干燥设备废气一起依托车间内已配套的“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25m高排气筒”排放;202车间内反应釜、蒸馏釜、浓缩釜产生的废气经二级冷凝处理后与干燥设备废气一起依托车间内已配套的“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25m高排气筒”排放;106车间内新增生产线上的反应釜、蒸馏釜、浓缩釜产生的废气经二级冷凝处理后与干燥设备废气一起经车间新配套的“一级碱液喷淋+一级水喷淋装置+光催化氧化+25m高排气筒”排放;107车间内新增生产线上的反应釜、蒸馏釜、浓缩釜产生的废气经二级冷凝处理后与干燥设备废气一起经车间新配套的“一级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25m高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废气依托现有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外排污染物中有组织废气中TVOC、NMHC、苯系物、苯、氯化氢、氨气、硫化氢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 表1标准限值;无组织废气:氯化氢、挥发性有机物(以NMHC计)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 表4和表C.1在厂房外设置监控点任意一次浓度限值,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 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2)水环境影响 工艺废水中的高含盐工艺废水采用已建的中和+蒸发除盐预处理设施进行蒸发除盐预处理,高含盐工艺废水蒸发盐预处理后得到的冷凝废水再与其他工艺废水一起采用高级氧化+水解酸化+HIC厌氧反应器预处理设施进行预处理,然后进入厂区废水处理站进行处理。设备清洗废水、废气处理废水、车间卫生废水、真空泵废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厂区废水处理站进行处理。污水处理站采用工艺为“水解酸化+A/O生化+混凝沉淀”,根据《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4-2008)达到企业与望城第二污水处理厂协商执行标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望城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声环境影响 项目营运期噪声源经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再经距离等因素衰减后,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项目一般性废包装材料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处理;沾染性废包装材料、工艺废渣、生产废液、废反渗透膜、废有机过滤膜、不合格及过期报废产品、废水预处理蒸盐、尾气净化产生的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物理工序产生的污泥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危险废物的储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及《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 1276-2022)相关规定;污水处理站产生的生化污泥经脱水后与生活垃圾一同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本次公众参与采取张贴公示、网站、报纸公示的形式对项目所在地民众进行了调查。公示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表明周边公众对本项目持支持态度。建设方须在以后的运营中,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对公众提出的合理要求和建议应积极予以采纳,把工程对环境和公众利益的影响减小到最低。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事项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 的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0731-* 通讯地址:望城经开区同心路1号望城经开区管委会办公楼二楼环委办 |
望城经开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4月11日
项目名称 | 湖南华纳大 (略) 高端原料药物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四期) |
建设地点 | 望城经济开发区铜官园区湖南华纳大 (略) 现有场地内 |
建设单位 | 湖南华纳大 (略)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长沙科 (略) |
项目概况 | 湖南华纳大 (略) 拟投资4000万元在望城经济开发区铜官园区湖南华纳大 (略) 现有场地内,建设高端原料药物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四期),扩建13种原料药生产。项目利用已建成的生产车间进行生产,不新建生产厂房。同时,13种产品里的11种产品利用现有生产线进行共线生产,2种产品分别在2座已建成车间内新建生产线进行生产。仓库、危废库、污水处理设施及办公设施等均依托厂区已建成设施。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各类原料药324t/a。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大气环境影响 现有厂区101车间、103车间、105车间内反应釜、蒸馏釜、浓缩釜产生的废气经二级冷凝处理后与干燥设备废气一起依托车间内已配套的“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25m高排气筒”排放;202车间内反应釜、蒸馏釜、浓缩釜产生的废气经二级冷凝处理后与干燥设备废气一起依托车间内已配套的“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25m高排气筒”排放;106车间内新增生产线上的反应釜、蒸馏釜、浓缩釜产生的废气经二级冷凝处理后与干燥设备废气一起经车间新配套的“一级碱液喷淋+一级水喷淋装置+光催化氧化+25m高排气筒”排放;107车间内新增生产线上的反应釜、蒸馏釜、浓缩釜产生的废气经二级冷凝处理后与干燥设备废气一起经车间新配套的“一级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25m高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废气依托现有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外排污染物中有组织废气中TVOC、NMHC、苯系物、苯、氯化氢、氨气、硫化氢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 表1标准限值;无组织废气:氯化氢、挥发性有机物(以NMHC计)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 表4和表C.1在厂房外设置监控点任意一次浓度限值,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 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2)水环境影响 工艺废水中的高含盐工艺废水采用已建的中和+蒸发除盐预处理设施进行蒸发除盐预处理,高含盐工艺废水蒸发盐预处理后得到的冷凝废水再与其他工艺废水一起采用高级氧化+水解酸化+HIC厌氧反应器预处理设施进行预处理,然后进入厂区废水处理站进行处理。设备清洗废水、废气处理废水、车间卫生废水、真空泵废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厂区废水处理站进行处理。污水处理站采用工艺为“水解酸化+A/O生化+混凝沉淀”,根据《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4-2008)达到企业与望城第二污水处理厂协商执行标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望城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声环境影响 项目营运期噪声源经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再经距离等因素衰减后,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项目一般性废包装材料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处理;沾染性废包装材料、工艺废渣、生产废液、废反渗透膜、废有机过滤膜、不合格及过期报废产品、废水预处理蒸盐、尾气净化产生的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物理工序产生的污泥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危险废物的储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及《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 1276-2022)相关规定;污水处理站产生的生化污泥经脱水后与生活垃圾一同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本次公众参与采取张贴公示、网站、报纸公示的形式对项目所在地民众进行了调查。公示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表明周边公众对本项目持支持态度。建设方须在以后的运营中,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对公众提出的合理要求和建议应积极予以采纳,把工程对环境和公众利益的影响减小到最低。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事项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 的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0731-* 通讯地址:望城经开区同心路1号望城经开区管委会办公楼二楼环委办 |
望城经开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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