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钢天源华南基地建设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的通告
关于中钢天源华南基地建设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的通告
佛自然资明告〔2023〕291号
关于中钢天源华南基地建设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的通告
现有 (略) 申请对其华南基地建设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 (略) 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须对该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进行批前公示,请公众对该项目总平面方案及各单体具体功能设置以及布局进行监督,如有任何意见可向我局反馈。
一、申请单位: (略)
二、项目名称:中钢天源华南基地建设项目
三、项目位置: (略) 高明区荷城街道丽景路以南、海田路以东
四、申报类型: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五、项目基本情况:
总平面方案
(略) 高明 (略) 砂石骨料仓项目建设工程规划用地面积46465.2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0850.46平方米,计容面积87132.21平方米,基底面积24453.18平方米,容积率1.88,建筑密度52.63%,绿地率10.69%,配套停车位62个。
单体方案
该项目共报建建筑单体4个:生产车间、综合楼、门卫室、仓库;
生产车间,地上1层,地下-1层,建筑面积24251.66平方米,计容面积80124.46平方米,基底面积23261.39平方米;
综合楼,地上6层,地下-1层,建筑面积6447.14平方米,计容面积6856.10平方米,基底面积1040.12平方米;
门卫室,地上1层,建筑面积14.92平方米,计容面积14.92平方米,基底面积14.92平方米;
仓库,地上1层,建筑面积136.74平方米,计容面积136.74平方米,基底面积136.74平方米;
单体合计总建筑面积30850.46平方米,总计容面积87132.21平方米,总基底面积24453.18平方米。
经审核, (略) 申请对其华南基地建设项目建设工程规划方案各项技术指标、建筑间距及退让符合规划设计条件及《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5年修订版)等相关要求。
六、公示时间:自2023年5月26日至2023年6月6日(八个工作日)
七、公示地点:项目建设现场
八、公示网站: (略) 高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
九、建言渠道:
1.信函:请邮寄至“ (略) 高明区荷城街道泰华路2 (略) 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荷城自然资源所”,邮编:*。
2.电子邮件:*@*ttp://**
3.联系电话:0757-*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反馈意见应在公示期间内提交,如期限内没有提交意见则视为无异议。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略) 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25日
附件:
佛自然资明告〔2023〕291号
关于中钢天源华南基地建设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的通告
现有 (略) 申请对其华南基地建设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 (略) 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须对该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进行批前公示,请公众对该项目总平面方案及各单体具体功能设置以及布局进行监督,如有任何意见可向我局反馈。
一、申请单位: (略)
二、项目名称:中钢天源华南基地建设项目
三、项目位置: (略) 高明区荷城街道丽景路以南、海田路以东
四、申报类型: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五、项目基本情况:
总平面方案
(略) 高明 (略) 砂石骨料仓项目建设工程规划用地面积46465.2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0850.46平方米,计容面积87132.21平方米,基底面积24453.18平方米,容积率1.88,建筑密度52.63%,绿地率10.69%,配套停车位62个。
单体方案
该项目共报建建筑单体4个:生产车间、综合楼、门卫室、仓库;
生产车间,地上1层,地下-1层,建筑面积24251.66平方米,计容面积80124.46平方米,基底面积23261.39平方米;
综合楼,地上6层,地下-1层,建筑面积6447.14平方米,计容面积6856.10平方米,基底面积1040.12平方米;
门卫室,地上1层,建筑面积14.92平方米,计容面积14.92平方米,基底面积14.92平方米;
仓库,地上1层,建筑面积136.74平方米,计容面积136.74平方米,基底面积136.74平方米;
单体合计总建筑面积30850.46平方米,总计容面积87132.21平方米,总基底面积24453.18平方米。
经审核, (略) 申请对其华南基地建设项目建设工程规划方案各项技术指标、建筑间距及退让符合规划设计条件及《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5年修订版)等相关要求。
六、公示时间:自2023年5月26日至2023年6月6日(八个工作日)
七、公示地点:项目建设现场
八、公示网站: (略) 高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
九、建言渠道:
1.信函:请邮寄至“ (略) 高明区荷城街道泰华路2 (略) 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荷城自然资源所”,邮编:*。
2.电子邮件:*@*ttp://**
3.联系电话:0757-*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反馈意见应在公示期间内提交,如期限内没有提交意见则视为无异议。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略) 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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