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安新区总体规划(2013-2030)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第二次公示
贵安新区总体规划(2013-2030)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第二次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需开展贵安新区总体规划(2013-2030)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的公众参与,征求公众意见,特发布本信息公告。
一、规划概况
贵安新区规划期限为2013-2030年。其中:近期为2013-2020年;远期为2021-2030年。规划范 (略) 花溪区、 (略) (略) 平坝区、西秀区的22个街道镇乡,行政总面积约1901km2。其中贵安新区直管区范围为花溪区湖潮乡、党武街道,平坝区高峰镇、马场镇及红枫湖镇六村一居(平寨村、芦猫塘村、中一村、中八村、兰安村、池菇村、中八居委会),规划面积约491km2。发展总体定位为:以“生态文明建设和包容性发展”为内涵与示范,以“山水绿色之城,民族文化之都”为形象定位,突出在产城融合、城乡统筹、民族文化、对外开放等方面的发展创新,将贵安新区构建成为“对外开放引领区、产城融合创新区、城乡统筹先行区、生态文明示范区”。
二、评价范围
1、总体评价范围:结合《贵安新区总体规划(2013~2030年)》及规划环评,规划范围1901km2(含红枫湖水域和其他)为本次总体评价范围, (略) 、 (略) (略) 、花溪区、西秀区、平坝区的22个街道镇乡,本次仅对该评价范围内基本规划情况、公共基础设施、生态环境现状等做以简单介绍和分析。
2、重点评价范围:直管区491km2,包括花溪区湖潮乡、党武街道、平坝区高峰镇、马场镇及红枫湖镇六村一居(平寨村、芦猫塘村、中一村、中八村、兰安村、池菇村、中八居委会),其中包含贵安先进装备制造产业集群南区、贵安先进装备制造产业集群北区、贵安数字经济产业集群A区、贵安数字经济产业集群B区、贵安数字经济产业集群C区、贵安新区新能源新材料产业集群北区及贵安新区新能源新材料产业集群南区7个产业集聚区等。
三、规划后续发展对区域环境影响分析
1、规划后续发展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新区现状及规划远期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均小于原规划环评预测结果。规划后续实施期间,新区将结合《贵安新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方案》、《贵安新区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贵安新区建成区轻中度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方案》《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相关要求,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园区应优化改善能源结构;提高产业准入门槛;强化工业废气治理,开展行业废气摸底调查,逐步建立污染源排放清单,开展污染综合防治试点工作; (略) 扬尘整治,加大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在此基础上,可进一步降低大气污染,使区域大气环境满足区域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2、规划后续发展对区域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新区现状及规划远期地表水污染物排放量均小于原规划环评预测结果。规划后续实施期间,园区将鼓励区内企业积极进行中水回用,加强水资源重复利用。确保水污染物处理达到要求,并实行排污许可制和总量控制。推动园区内水环境整治,通过开展入河污染源排查、控制新增入河排污口、防治工业污染排放、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推进面源污染防治进行水污染防治,通过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全面清除“脏、乱、差”现象,健全生活垃圾管理体系等进行水环境治理,通过逐步恢复河流连通性、推进河流生态修复和保护、开展河流健康评估进行水生态修复,同步加强岸线监测、水文-水环境-水生态监测、监测能力建设、突发性水污染事故应急监测等执法监管能力。在此基础上可以有效降低对地表水的环境影响。
3、规划后续发展对区域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区内项目在建设、生产运营期间,废水、工业固体废物及生活垃圾、生产装置跑冒滴漏等均是地下水环境影响因素,可能对区域地下水水质造成污染,规划区在建设和发展过程中,对废水、固体废物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生产装置和管线采取有效的防渗措施,生产运行采取有效的管理和监控措施,则可以有效降低对地下水的环境影响。
4、规划后续发展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1)工业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
工业固体废物本着“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由进入规划区的企业自行处置。对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进区企业应本着“三化”的原则(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采用清洁的生产工艺,从产品的源头及生产过程中控制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加强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土石方等建筑垃圾优先内部消纳,剩余部分运至陇头、罗杠冲和尖尖坡等3处临时消纳场处理。
针对不同固废的性质,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对于工业危险固体废物,应严格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进行分类鉴别,对危险固体废物按国家有关危险废物处置规定全过程严格管理和处理处置。固体废物的处置措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并征得当地环保部门的认可。同时,严禁私自在规划区设置固废处置和堆放场所,避免对区内景观和环境质量造成影响。规划后续的医疗、餐厨垃圾及 (略) 统筹处置。
(2)生活垃圾
规划后续实施生活垃圾依托新区生活垃圾中转站,直管区生活垃圾经新区现有转运站转运(大学城垃圾转运站(党武)、高峰垃圾转运站(高峰)、生态新城垃圾转运站(湖潮)、马场科技新城垃圾转运站(马场))处置,到2035年,直管区城乡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率达到100%,回收利用率达到40%。规划保留大学城、高峰垃圾转运站,扩建生态新城、马场垃圾转运站,各转运站增设分拣功能,转运总规模达到1320t/d,然后全部运送至燕楼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置,远期主要依托乐平垃圾焚烧厂焚烧处置。确保规划后续实施生活垃圾100%无害化处置可依托。
综上,在采取了相应的对策措施后,可避免新区内固体废物对区域环境质量及城镇景观造成不利影响,区域内后续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5、规划后续发展声环境影响分析
规划区在招商过程中应坚持“低能耗、低水耗、轻污染”的原则,对工业项目选址按规划进行合理布局,要求工业企业做到厂界噪声达标,生产噪声对产业园的声环境将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6、规划后续发展生态环境分析
对土地利用影响:严格按照 (略) 总体规划,服从规划管理, (略) 各行业用地, (略) 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有效增加区域绿地面积,提高贵安新区土地的利用率,改善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努力实现土地利用方式的根本转变,确保贵安新区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地发展;生物多样性及景观生态影响:随着后续规划实施,贵安新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原有的景观结构将由原来的农业景观向半农业半工业景观结构推进,景观生态格局逐步走向多样化。随着贵安新区生态系统类型主体的改变,生物多样性会随之降低;水土流失影响:规划区建设在短期会加重区域的水土流失,必须采取相应的水土保持防护措施。从长远的角度看,可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当地的水土流失。
四、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结论
规划区规划实施至今无发展重大制约因素,总体规划可继续实施,建议规划区后续发展过程中进一步落实报告书所提出的减轻和控制不利环境影响措施或环境保护方案,并对规划进行优化调整后,规划实施的不利环境影响可控。建议充分对接贵安新区总体规划修编,运用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成果,在充分考虑规划延续性的基础上,及时启动规划区规划修编及规划环评,从规划层面统筹解决现有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五、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见链接:http://**。提取码:oav5,纸质报告书可在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办公室查阅。
六、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评价范围及周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
七、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为:http://**_UBQnQnSzcMZL16mmPUrw。提取码:6p8e。
八、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反馈意见方式在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直接登录网站下载并查阅该项目环评征求意见稿或查阅纸质征求意见稿,并将意见按下述联系方式反馈,项目评价单位将根据公众意见在最终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给予采纳与否的说明。公众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传真或电话方式等多种方式发表意见。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地址: (略) 观山湖区兴黔路16号;
联系人:邹工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从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需开展贵安新区总体规划(2013-2030)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的公众参与,征求公众意见,特发布本信息公告。
一、规划概况
贵安新区规划期限为2013-2030年。其中:近期为2013-2020年;远期为2021-2030年。规划范 (略) 花溪区、 (略) (略) 平坝区、西秀区的22个街道镇乡,行政总面积约1901km2。其中贵安新区直管区范围为花溪区湖潮乡、党武街道,平坝区高峰镇、马场镇及红枫湖镇六村一居(平寨村、芦猫塘村、中一村、中八村、兰安村、池菇村、中八居委会),规划面积约491km2。发展总体定位为:以“生态文明建设和包容性发展”为内涵与示范,以“山水绿色之城,民族文化之都”为形象定位,突出在产城融合、城乡统筹、民族文化、对外开放等方面的发展创新,将贵安新区构建成为“对外开放引领区、产城融合创新区、城乡统筹先行区、生态文明示范区”。
二、评价范围
1、总体评价范围:结合《贵安新区总体规划(2013~2030年)》及规划环评,规划范围1901km2(含红枫湖水域和其他)为本次总体评价范围, (略) 、 (略) (略) 、花溪区、西秀区、平坝区的22个街道镇乡,本次仅对该评价范围内基本规划情况、公共基础设施、生态环境现状等做以简单介绍和分析。
2、重点评价范围:直管区491km2,包括花溪区湖潮乡、党武街道、平坝区高峰镇、马场镇及红枫湖镇六村一居(平寨村、芦猫塘村、中一村、中八村、兰安村、池菇村、中八居委会),其中包含贵安先进装备制造产业集群南区、贵安先进装备制造产业集群北区、贵安数字经济产业集群A区、贵安数字经济产业集群B区、贵安数字经济产业集群C区、贵安新区新能源新材料产业集群北区及贵安新区新能源新材料产业集群南区7个产业集聚区等。
三、规划后续发展对区域环境影响分析
1、规划后续发展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新区现状及规划远期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均小于原规划环评预测结果。规划后续实施期间,新区将结合《贵安新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方案》、《贵安新区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贵安新区建成区轻中度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方案》《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相关要求,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园区应优化改善能源结构;提高产业准入门槛;强化工业废气治理,开展行业废气摸底调查,逐步建立污染源排放清单,开展污染综合防治试点工作; (略) 扬尘整治,加大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在此基础上,可进一步降低大气污染,使区域大气环境满足区域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2、规划后续发展对区域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新区现状及规划远期地表水污染物排放量均小于原规划环评预测结果。规划后续实施期间,园区将鼓励区内企业积极进行中水回用,加强水资源重复利用。确保水污染物处理达到要求,并实行排污许可制和总量控制。推动园区内水环境整治,通过开展入河污染源排查、控制新增入河排污口、防治工业污染排放、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推进面源污染防治进行水污染防治,通过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全面清除“脏、乱、差”现象,健全生活垃圾管理体系等进行水环境治理,通过逐步恢复河流连通性、推进河流生态修复和保护、开展河流健康评估进行水生态修复,同步加强岸线监测、水文-水环境-水生态监测、监测能力建设、突发性水污染事故应急监测等执法监管能力。在此基础上可以有效降低对地表水的环境影响。
3、规划后续发展对区域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区内项目在建设、生产运营期间,废水、工业固体废物及生活垃圾、生产装置跑冒滴漏等均是地下水环境影响因素,可能对区域地下水水质造成污染,规划区在建设和发展过程中,对废水、固体废物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生产装置和管线采取有效的防渗措施,生产运行采取有效的管理和监控措施,则可以有效降低对地下水的环境影响。
4、规划后续发展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1)工业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
工业固体废物本着“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由进入规划区的企业自行处置。对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进区企业应本着“三化”的原则(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采用清洁的生产工艺,从产品的源头及生产过程中控制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加强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土石方等建筑垃圾优先内部消纳,剩余部分运至陇头、罗杠冲和尖尖坡等3处临时消纳场处理。
针对不同固废的性质,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对于工业危险固体废物,应严格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进行分类鉴别,对危险固体废物按国家有关危险废物处置规定全过程严格管理和处理处置。固体废物的处置措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并征得当地环保部门的认可。同时,严禁私自在规划区设置固废处置和堆放场所,避免对区内景观和环境质量造成影响。规划后续的医疗、餐厨垃圾及 (略) 统筹处置。
(2)生活垃圾
规划后续实施生活垃圾依托新区生活垃圾中转站,直管区生活垃圾经新区现有转运站转运(大学城垃圾转运站(党武)、高峰垃圾转运站(高峰)、生态新城垃圾转运站(湖潮)、马场科技新城垃圾转运站(马场))处置,到2035年,直管区城乡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率达到100%,回收利用率达到40%。规划保留大学城、高峰垃圾转运站,扩建生态新城、马场垃圾转运站,各转运站增设分拣功能,转运总规模达到1320t/d,然后全部运送至燕楼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置,远期主要依托乐平垃圾焚烧厂焚烧处置。确保规划后续实施生活垃圾100%无害化处置可依托。
综上,在采取了相应的对策措施后,可避免新区内固体废物对区域环境质量及城镇景观造成不利影响,区域内后续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5、规划后续发展声环境影响分析
规划区在招商过程中应坚持“低能耗、低水耗、轻污染”的原则,对工业项目选址按规划进行合理布局,要求工业企业做到厂界噪声达标,生产噪声对产业园的声环境将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6、规划后续发展生态环境分析
对土地利用影响:严格按照 (略) 总体规划,服从规划管理, (略) 各行业用地, (略) 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有效增加区域绿地面积,提高贵安新区土地的利用率,改善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努力实现土地利用方式的根本转变,确保贵安新区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地发展;生物多样性及景观生态影响:随着后续规划实施,贵安新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原有的景观结构将由原来的农业景观向半农业半工业景观结构推进,景观生态格局逐步走向多样化。随着贵安新区生态系统类型主体的改变,生物多样性会随之降低;水土流失影响:规划区建设在短期会加重区域的水土流失,必须采取相应的水土保持防护措施。从长远的角度看,可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当地的水土流失。
四、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结论
规划区规划实施至今无发展重大制约因素,总体规划可继续实施,建议规划区后续发展过程中进一步落实报告书所提出的减轻和控制不利环境影响措施或环境保护方案,并对规划进行优化调整后,规划实施的不利环境影响可控。建议充分对接贵安新区总体规划修编,运用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成果,在充分考虑规划延续性的基础上,及时启动规划区规划修编及规划环评,从规划层面统筹解决现有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五、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见链接:http://**。提取码:oav5,纸质报告书可在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办公室查阅。
六、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评价范围及周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
七、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为:http://**_UBQnQnSzcMZL16mmPUrw。提取码:6p8e。
八、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反馈意见方式在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直接登录网站下载并查阅该项目环评征求意见稿或查阅纸质征求意见稿,并将意见按下述联系方式反馈,项目评价单位将根据公众意见在最终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给予采纳与否的说明。公众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传真或电话方式等多种方式发表意见。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地址: (略) 观山湖区兴黔路16号;
联系人:邹工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从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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