澜沧县2018年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二号地块(安置房)建设项目
澜沧县2018年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二号地块(安置房)建设项目
关于澜沧县2018年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二号地块(安置房)建设项目
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情况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及《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有关要求,现将《澜沧县2018年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二号地块(安置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澜沧县2018年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二号地块(安置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澜沧县2018年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二号地块(安置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2023年5月25日)起至2023年6月21日(20个工作日)24:00时止,如对《澜沧县2018年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二号地块(安置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澜沧县2018年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二号地块(安置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澜沧县2018年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二号地块(安置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有异议,请向建设单位、验收调查单位及监测单位反馈。
1、建设单位: (略) (略)
沈 斌 *
2、验收调查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倪 兰 *
3、监测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和雪峰 *
建设单位: (略) (略)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昆明 (略)
监测单位:云南龙源 (略)
建设地点: (略) / (略)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
备注:
关于澜沧县2018年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二号地块(安置房)建设项目
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情况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及《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有关要求,现将《澜沧县2018年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二号地块(安置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澜沧县2018年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二号地块(安置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澜沧县2018年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二号地块(安置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2023年5月25日)起至2023年6月21日(20个工作日)24:00时止,如对《澜沧县2018年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二号地块(安置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澜沧县2018年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二号地块(安置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澜沧县2018年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二号地块(安置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有异议,请向建设单位、验收调查单位及监测单位反馈。
1、建设单位: (略) (略)
沈 斌 *
2、验收调查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倪 兰 *
3、监测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和雪峰 *
建设单位: (略) (略)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昆明 (略)
监测单位:云南龙源 (略)
建设地点: (略) / (略)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
备注:
云南
云南
云南
云南
云南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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