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浪县巡游出租汽车车辆选型公告
庄浪县巡游出租汽车车辆选型公告
为扎实做好我县巡游出租汽车更新选型工作,保障全县人民便捷出行,提升群众出行品质和行业服务水平,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及出租汽车行业服务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拟公开遴选纯电动巡游出租汽车准入车型,欢迎符合条件的汽车经售商报名参选。现将巡游出租汽车更新选型标准、申报条件及相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选型原则
巡游出租汽车选型坚持“安全舒适、节能环保、合理定位”的理念和“依法依规、公开透明、程序严谨、平稳有序”的原则,着眼于 (略) 定位,适应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品质要求,提升公众出行体验,符合大多数经营者意愿,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选型标准
(一)车辆要求
1.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车辆生产厂家,符合交通运输部《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JT/T 905—2014)、《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和《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2017第39号)规定的新能源汽车(五座三厢轿车,轴距≥2600mm);
2.车辆三电系统(电池、电机、电控)8年或80万公里免费质保;
3.电池续航里程不低于400km;
4.能满足车辆冷暖空调需求;
5.预留符合JT/T905-2014《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的卫星定位终端、智能车载终端、计价设施终端等设备安装位置和通信端口(CAN总线接口和协议);
6.车身颜色为我县巡游出租汽车统一外观颜色;
7.巡游出租汽车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二)质保条件
生产厂家和当地销售企业需出具有法律效力的车辆电机、电控、电池(非单指电芯)免费质保承诺书。
(三)申报企业注册 (略) 区域内,生产厂家必须在当地设有售后服务站。
三、报名时间
2023年5月25日至3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四、报名地点
庄浪县交通运输局(水洛镇北滨河路统办大楼206室),联系方式:0933-*。
五、需具备条件及提交的资料
(一)申报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联系人电话;
(二)申报企业持生产厂家经销授权书、营业执照、质保承诺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三)申报企业未取得维修经营许可需委托其他单位提供维修售后的,要提供生产厂家委托书和受委托单位的营业执照及维修经营许可资质证明;
(四)申报企业需提供建设充电站等配套服务设施的可行性方案;
(五)备选车型的有关情况说明(包括:指导价格、车辆销售价格、基本参数、相关配置、供货保障、售后服务等)、相关资料及图片。
(六)逾期报送的或者未报送到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拒绝邮寄报送。
六、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
1.公司或法定代表人近五年内有失信、经济债务纠纷诉讼被执行案件未结案的。
2.三年内发生过严重服务质量投诉且未妥善处理的。
3.三年内 (略) 销售经营过程中,由于自身原因形成过社会负面影响事件的。
庄浪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5月25日
为扎实做好我县巡游出租汽车更新选型工作,保障全县人民便捷出行,提升群众出行品质和行业服务水平,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及出租汽车行业服务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拟公开遴选纯电动巡游出租汽车准入车型,欢迎符合条件的汽车经售商报名参选。现将巡游出租汽车更新选型标准、申报条件及相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选型原则
巡游出租汽车选型坚持“安全舒适、节能环保、合理定位”的理念和“依法依规、公开透明、程序严谨、平稳有序”的原则,着眼于 (略) 定位,适应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品质要求,提升公众出行体验,符合大多数经营者意愿,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选型标准
(一)车辆要求
1.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车辆生产厂家,符合交通运输部《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JT/T 905—2014)、《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和《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2017第39号)规定的新能源汽车(五座三厢轿车,轴距≥2600mm);
2.车辆三电系统(电池、电机、电控)8年或80万公里免费质保;
3.电池续航里程不低于400km;
4.能满足车辆冷暖空调需求;
5.预留符合JT/T905-2014《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的卫星定位终端、智能车载终端、计价设施终端等设备安装位置和通信端口(CAN总线接口和协议);
6.车身颜色为我县巡游出租汽车统一外观颜色;
7.巡游出租汽车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二)质保条件
生产厂家和当地销售企业需出具有法律效力的车辆电机、电控、电池(非单指电芯)免费质保承诺书。
(三)申报企业注册 (略) 区域内,生产厂家必须在当地设有售后服务站。
三、报名时间
2023年5月25日至3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四、报名地点
庄浪县交通运输局(水洛镇北滨河路统办大楼206室),联系方式:0933-*。
五、需具备条件及提交的资料
(一)申报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联系人电话;
(二)申报企业持生产厂家经销授权书、营业执照、质保承诺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三)申报企业未取得维修经营许可需委托其他单位提供维修售后的,要提供生产厂家委托书和受委托单位的营业执照及维修经营许可资质证明;
(四)申报企业需提供建设充电站等配套服务设施的可行性方案;
(五)备选车型的有关情况说明(包括:指导价格、车辆销售价格、基本参数、相关配置、供货保障、售后服务等)、相关资料及图片。
(六)逾期报送的或者未报送到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拒绝邮寄报送。
六、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
1.公司或法定代表人近五年内有失信、经济债务纠纷诉讼被执行案件未结案的。
2.三年内发生过严重服务质量投诉且未妥善处理的。
3.三年内 (略) 销售经营过程中,由于自身原因形成过社会负面影响事件的。
庄浪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5月25日
宁夏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