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25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张家港市)-2023-05-2516:27:03
2023年5月25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张家港市)-2023-05-2516:27:0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2-*
邮???箱:*@*63.com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 | 建设 | 建设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江苏医路通检验 (略) (略) 医疗器械检验检测与研发孵化中心项目 | (略) (略) 江苏扬子江国际冶金工业园(锦丰镇)锦绣路3号北楼1层部分、5-7层 | 江苏医路通检验 (略) | (略) (略) | 本项目 (略) 江苏扬子江国际冶金工业园(锦丰镇)锦绣路3号北楼1层部分、5-7层,租用厂房面积约5000平方米,购置相应仪器设备,主要从事物理、化学、微生物检测,本项目不涉及研发孵化,该项目建成后,年物理检测300次、化学检测100次、微生物检测100次。 | 1.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本项目纯水制备浓水、灭菌器隔套冷却水和生活污水一起接管至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 2.本项目无机实验室产生的废气由集气罩或通风橱收集后经酸雾喷淋塔处理后通过24米高的排气筒(1#)排放,有机实验室产生的废气由集气罩或通风橱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1米高的排气筒(2#)排放,化学实验室(一室)检测废气由集气罩或通风橱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1米高的排气筒(3#)排放,微生物实验室(一室)实验废气由生物安全柜收集后经生物安全柜自带高效过滤器处理后再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1米高的排气筒(4#)排放,微生物实验室(二室)产生的生物气溶胶经生物安全柜自带高效过滤器处理后通过19米高的排气筒(5#)排放,废气排放执行报告表所列相应标准。 3.采取先进的低噪声设备,隔声、吸声、消声,降低交通噪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标准。 4.制定和落实固体废物(废液)特别是危险废物的厂内收集和贮存、综合利用、安全处置的实施方案,实现“零排放”。 | 无 |
2 | 江苏日新 (略) 急救、理疗、救援及医疗设备生产项目 | (略) (略) 锦丰镇医疗器械产业园 | 江苏日新 (略) | 苏 (略) (略) | 本项目 (略) 锦丰镇医疗器械产业园,新建厂房面积56215平方米,购置相应设备,主要从事急救、理疗、救援及医疗设备生产,该项目建成后, (略) 前急救设备7.65万台、康复理疗设备1万台、航空救援设备45套、骨科医疗设备3.38万套。 | 1.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本项目无工业废水排放,生活污水接管至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 2.本项目印刷、烤漆、氧化、修磨(骨科医疗设备生产)、喷漆、老化工序均外协。 3.本项目切割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P1)排放,焊接工序产生的废气经移动式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无组织排放,修磨、喷砂抛光工序产生的废气分别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P2)排放,中空成型工序产生的废气经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P3)排放,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机加工、熔合工序产生的废气,废气排放执行报告表所列相应标准。 4.采取先进的低噪声设备,隔声、吸声、消声,降低交通噪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标准。 5.制定和落实固体废物(废液)特别是危险废物的厂内收集和贮存、综合利用、安全处置的实施方案,实现“零排放”。 | 无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2-*
邮???箱:*@*63.com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 | 建设 | 建设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江苏医路通检验 (略) (略) 医疗器械检验检测与研发孵化中心项目 | (略) (略) 江苏扬子江国际冶金工业园(锦丰镇)锦绣路3号北楼1层部分、5-7层 | 江苏医路通检验 (略) | (略) (略) | 本项目 (略) 江苏扬子江国际冶金工业园(锦丰镇)锦绣路3号北楼1层部分、5-7层,租用厂房面积约5000平方米,购置相应仪器设备,主要从事物理、化学、微生物检测,本项目不涉及研发孵化,该项目建成后,年物理检测300次、化学检测100次、微生物检测100次。 | 1.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本项目纯水制备浓水、灭菌器隔套冷却水和生活污水一起接管至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 2.本项目无机实验室产生的废气由集气罩或通风橱收集后经酸雾喷淋塔处理后通过24米高的排气筒(1#)排放,有机实验室产生的废气由集气罩或通风橱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1米高的排气筒(2#)排放,化学实验室(一室)检测废气由集气罩或通风橱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1米高的排气筒(3#)排放,微生物实验室(一室)实验废气由生物安全柜收集后经生物安全柜自带高效过滤器处理后再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1米高的排气筒(4#)排放,微生物实验室(二室)产生的生物气溶胶经生物安全柜自带高效过滤器处理后通过19米高的排气筒(5#)排放,废气排放执行报告表所列相应标准。 3.采取先进的低噪声设备,隔声、吸声、消声,降低交通噪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标准。 4.制定和落实固体废物(废液)特别是危险废物的厂内收集和贮存、综合利用、安全处置的实施方案,实现“零排放”。 | 无 |
2 | 江苏日新 (略) 急救、理疗、救援及医疗设备生产项目 | (略) (略) 锦丰镇医疗器械产业园 | 江苏日新 (略) | 苏 (略) (略) | 本项目 (略) 锦丰镇医疗器械产业园,新建厂房面积56215平方米,购置相应设备,主要从事急救、理疗、救援及医疗设备生产,该项目建成后, (略) 前急救设备7.65万台、康复理疗设备1万台、航空救援设备45套、骨科医疗设备3.38万套。 | 1.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本项目无工业废水排放,生活污水接管至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 2.本项目印刷、烤漆、氧化、修磨(骨科医疗设备生产)、喷漆、老化工序均外协。 3.本项目切割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P1)排放,焊接工序产生的废气经移动式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无组织排放,修磨、喷砂抛光工序产生的废气分别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P2)排放,中空成型工序产生的废气经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P3)排放,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机加工、熔合工序产生的废气,废气排放执行报告表所列相应标准。 4.采取先进的低噪声设备,隔声、吸声、消声,降低交通噪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标准。 5.制定和落实固体废物(废液)特别是危险废物的厂内收集和贮存、综合利用、安全处置的实施方案,实现“零排放”。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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