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25日赤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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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25日赤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批复,现将拟批复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25日-2023年5月3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6-*

通讯地址: (略) 新城区临潢大街23号  

邮 编:*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1 内蒙古 (略) 松山区徐家窝铺冰洲石矿0.5万吨/年矿石开采项目 目为新立矿山,矿区面积3.948km2,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开采深度1238m-1172m,采用水平台阶由上向下逐层机械开采,采用公路开拓、汽车运输方式。矿石资源储量5.01万t,矿山建设规模0.5万吨/年,总服务年限10年。项目拟建1处采场、1处表土场、1处废石场、1处成品库、1处危废暂存间、1处加工厂(切割),新建矿区内运道路总长2.32km,宽4m,碎石路面;外运道路总长4.93km,宽4m,现状为砂石路面,继续使用。劳动定员10人,年运行200天,每天1班,每班8小时,不在厂内食宿,冬季不生产,值班室冬季采用电暖气取暖,项目总投资196.03万元。
(略) 国土局于2015年对该项目配置了采矿许可证号。项目于2022年8 (略) 自然资源局储量备案证明文件,2023年1月取得《开发利用方案》评审意见书(赤自然资开评字(2023)第008号)。松山区林草局出具了采矿权范围内林地草原情况的说明。
项 (略) 松山区大庙镇。 赤峰矿业(集团) (略) 内蒙古 (略) 一废气:①采区扬尘:采用雾炮洒水车及时对剥离面洒水抑尘;装卸矿石作业时降低料斗高度,大风天禁止开采作业;②表土场、排土场分层堆放、压实,采用纤维布挡土墙挡护,坡面平整、拍实,使用密目防尘网苫盖,对工作面洒水降尘,在堆砌过程中定期碾压,达到设计标高后压实覆土,恢复植被;③内、外运道路及时养护、定期洒水抑尘;对运输车辆料斗加以苫盖;④矿石在全封闭加工车间内采用湿法切割。
二废水:①矿石切割清洗废水排至4m3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回用,不外排;②露天采场为斜坡式,采区修建2条截洪沟,截排雨季降水,并在采场最低处设置1座集水坑,收集雨水采用移动泵抽出用于采场抑尘,不外排;③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三固废:①剥离表土堆存于表土场内,作为后期矿山恢复用土;②剥离废石80%作为建筑石料销售,剩余20%堆存于废石场内,闭矿后回填采坑;③矿石切割工序二沉池沉淀污泥定期清理,自然晾晒风干与冰洲石料一同销售;④少量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⑤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于厂内垃圾收集箱内,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四生态:施工期及运营期积极实施生态恢复与水土流失防治,后期按《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行)(HJ651-2013)编制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并严格按方案实施生态治理恢复。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批复,现将拟批复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25日-2023年5月3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6-*

通讯地址: (略) 新城区临潢大街23号  

邮 编:*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1 内蒙古 (略) 松山区徐家窝铺冰洲石矿0.5万吨/年矿石开采项目 目为新立矿山,矿区面积3.948km2,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开采深度1238m-1172m,采用水平台阶由上向下逐层机械开采,采用公路开拓、汽车运输方式。矿石资源储量5.01万t,矿山建设规模0.5万吨/年,总服务年限10年。项目拟建1处采场、1处表土场、1处废石场、1处成品库、1处危废暂存间、1处加工厂(切割),新建矿区内运道路总长2.32km,宽4m,碎石路面;外运道路总长4.93km,宽4m,现状为砂石路面,继续使用。劳动定员10人,年运行200天,每天1班,每班8小时,不在厂内食宿,冬季不生产,值班室冬季采用电暖气取暖,项目总投资196.03万元。
(略) 国土局于2015年对该项目配置了采矿许可证号。项目于2022年8 (略) 自然资源局储量备案证明文件,2023年1月取得《开发利用方案》评审意见书(赤自然资开评字(2023)第008号)。松山区林草局出具了采矿权范围内林地草原情况的说明。
项 (略) 松山区大庙镇。 赤峰矿业(集团) (略) 内蒙古 (略) 一废气:①采区扬尘:采用雾炮洒水车及时对剥离面洒水抑尘;装卸矿石作业时降低料斗高度,大风天禁止开采作业;②表土场、排土场分层堆放、压实,采用纤维布挡土墙挡护,坡面平整、拍实,使用密目防尘网苫盖,对工作面洒水降尘,在堆砌过程中定期碾压,达到设计标高后压实覆土,恢复植被;③内、外运道路及时养护、定期洒水抑尘;对运输车辆料斗加以苫盖;④矿石在全封闭加工车间内采用湿法切割。
二废水:①矿石切割清洗废水排至4m3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回用,不外排;②露天采场为斜坡式,采区修建2条截洪沟,截排雨季降水,并在采场最低处设置1座集水坑,收集雨水采用移动泵抽出用于采场抑尘,不外排;③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三固废:①剥离表土堆存于表土场内,作为后期矿山恢复用土;②剥离废石80%作为建筑石料销售,剩余20%堆存于废石场内,闭矿后回填采坑;③矿石切割工序二沉池沉淀污泥定期清理,自然晾晒风干与冰洲石料一同销售;④少量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⑤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于厂内垃圾收集箱内,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四生态:施工期及运营期积极实施生态恢复与水土流失防治,后期按《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行)(HJ651-2013)编制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并严格按方案实施生态治理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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