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龙栖湾休闲渔业接驳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三次公示
乐东龙栖湾休闲渔业接驳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三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相关要求的有关规定,开展乐东龙栖湾休闲渔业接驳点项目公众参与第三次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公众参与情况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情况
本工程新建休闲渔业接驳点1 座,长度44m、宽度10m;新建休闲渔业接驳点接岸引桥1 座,长度30.4m、宽度5m(接岸处10m);对现有拦沙堤进行改造,设置4m 宽人行通道,使其堤顶具备人行功能并兼顾电瓶车运行功能,用于连接后方*域和休闲渔业接驳点,改造长度350.2m。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稿全文、公众参与说明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如需查阅环评报告书,可致电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稿全文链接:
链接: http://**-kkQAM3PTVraiPw 提取码: gjec
公众参与说明链接:
链接: http://**-n0PewDpLEBKv2Tw 提取码: hgs6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四)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乐东黎族自治县渔政事务服务中心
联系人:黎经理 电话:*
地址:乐东黎族自治县莺歌海镇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 (略) 环境科技发展(天津)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工 电话:022-*-8404
地址:天津滨海新区塘沽新港2号路2618号
(六)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链接: http://**_xMTJYZfuf9KlIm-zw 提取码: x39p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上述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2023-05-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相关要求的有关规定,开展乐东龙栖湾休闲渔业接驳点项目公众参与第三次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公众参与情况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情况
本工程新建休闲渔业接驳点1 座,长度44m、宽度10m;新建休闲渔业接驳点接岸引桥1 座,长度30.4m、宽度5m(接岸处10m);对现有拦沙堤进行改造,设置4m 宽人行通道,使其堤顶具备人行功能并兼顾电瓶车运行功能,用于连接后方*域和休闲渔业接驳点,改造长度350.2m。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稿全文、公众参与说明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如需查阅环评报告书,可致电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稿全文链接:
链接: http://**-kkQAM3PTVraiPw 提取码: gjec
公众参与说明链接:
链接: http://**-n0PewDpLEBKv2Tw 提取码: hgs6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四)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乐东黎族自治县渔政事务服务中心
联系人:黎经理 电话:*
地址:乐东黎族自治县莺歌海镇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 (略) 环境科技发展(天津)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工 电话:022-*-8404
地址:天津滨海新区塘沽新港2号路2618号
(六)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链接: http://**_xMTJYZfuf9KlIm-zw 提取码: x39p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上述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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