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受理鸿台商砼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受理鸿台商砼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2023年5月24日,我局受理鸿台商砼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该项 (略) 《第一批试行告知承诺的建设项目清单(35类)》,项目选址不涉及环境敏感区,可实行环
评告知承诺制。项目业主已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告知承诺制申请表,现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24日-2023年5月30日(报告书:10个工作日;报告表:5个工作日)。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限内,对公示内容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重大利益的,可依法向区行政审批局书面陈述、申辩;对本行政审批事项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也可向区行政审批局提出。
联系电话:0591-12345转区行政服务中心项目投资审批服务科
传 真:0591-*
通讯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7号楼四层(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
邮 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单位 | 日期 | 环评报告表及环境影响评价告知承诺制申请表 |
1 | 鸿台商砼项目 | (略) 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片区天山路南侧、兴隆南路东侧 | 鸿台实业(福建)有限公司 | (略) | 2023-04 | 详见附件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验收监测(调查)报告全本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2023年5月24日,我局受理鸿台商砼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该项 (略) 《第一批试行告知承诺的建设项目清单(35类)》,项目选址不涉及环境敏感区,可实行环
评告知承诺制。项目业主已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告知承诺制申请表,现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24日-2023年5月30日(报告书:10个工作日;报告表:5个工作日)。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限内,对公示内容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重大利益的,可依法向区行政审批局书面陈述、申辩;对本行政审批事项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也可向区行政审批局提出。
联系电话:0591-12345转区行政服务中心项目投资审批服务科
传 真:0591-*
通讯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7号楼四层(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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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单位 | 日期 | 环评报告表及环境影响评价告知承诺制申请表 |
1 | 鸿台商砼项目 | (略) 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片区天山路南侧、兴隆南路东侧 | 鸿台实业(福建)有限公司 | (略) | 2023-04 | 详见附件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验收监测(调查)报告全本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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