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宁县丁旗镇包寨农业光伏电站(变更)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镇宁县丁旗镇包寨农业光伏电站(变更)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镇宁县*旗镇包寨农业光伏电站(变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26日-2023年6月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

传真:0851-*

通讯地址: (略) 西秀区迎 (略) 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邮编:*

项目名称

镇宁县*旗镇包寨农业光伏电站(变更)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镇宁县*旗街道、宁西街道、双龙山街道

建设单位

大唐贵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贵州 (略)

项目概况


该项 (略) (略) 镇宁县*旗街道、宁西街道、双龙山街道。本项目安装容量为100MW,采用农光互补模式建设。光伏区共设置30个单晶硅子方阵,总装机容量为100MW,采用445、450、455Wp光伏组件,196kW组串式逆变器,3150kVA箱变。工程同期建设1座110kV升压站,以1回110kV线路接入220kV镇宁变电站。本项目25年总发电量*.6 MW·h,25年年平均等效满负荷利用小时数为1266.2h。总用地面积1801.5675亩(*m2)。项目 (略) 能资源局本案,文号为:(黔能源审〔2020〕174号)。本项目于2020年10月23日取得《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关镇宁县*旗镇包寨农业光伏电站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安环表批复〔2020〕164号)后,项目于2020年12月动工,在建设过程中,由于部分地块存在征地困难、不适用等原因,部分用地在需在附近进行重新选址,原环评中部分地块不再使用(变更后光伏区由1#、2#、3#、4#、5#、6#、7#,共7个地块区域组成,其中1#光伏区、3#光伏区在变更前红线范围内适当调整,2#、4#、5#、6#、7#光伏区为本次变更新增光伏区。),导致项目建设地点发生变化,属于发生重大变动项目,需重新报批环评手续。本次评价不含升压站、输变电工程内容,升压站工程及输变电工程已单独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 (略) 生态环境局的环评批复(安环辐审〔2021〕5号、安环辐审〔2022〕2号)。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不设置施工生活营

地,施工人员为周边村民,管理人员租用周边民房做为办公场所,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租用民房已建成设施处理。施工废水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得外排。工程运行期废水主要包括太阳能电池板的清洗废水和电站管理人员的少量生活污水。清洗废水用于光伏板下方农业灌溉;食堂污水经隔油池(1m3)处理后同生活污水一同由化粪池(10m3)收集后,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10m3/d)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执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作标准。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切实采取扬尘(粉尘)污染防治措施,通过加强道路清洁、洒水抑尘、运输车辆管理、拌合用砂石材料堆放应尽量设置密封罩并并洒水保湿等措施。油烟废气经抽油烟机处理后通过烟道引出屋外排放。本环评仅针对项目新增光伏区域运行期环境影响进行分析,光伏电板区域不涉及废气产生与排放,管理工作人员均在升压站食宿,升压站已另行单独环评。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按照操作规程操作机械设备,在挡板、支架拆卸过程中,应遵守作业规定,禁止高空抛物,减少碰撞噪声;运输车辆噪声对者沿线经过的居民点影响较大,沿线的民点敏感路段设置标志牌,控制车速;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运营期选用出厂合格的低噪声组件,采用避震减噪措施,设置全封闭控制室,设置减噪隔声门,运行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袋装送附近村落垃圾收集点,区域环卫工人运走;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光伏电板,集电线路、支架、砂石水泥等全部集中收集在项目部内仓储由供货厂家回收利用。运营期员工生活垃圾用垃圾箱集中收集后,及时委托当地环卫部门进行清运;更换的太阳能版组件集中收集后,及时委托生产厂家进行回收;设备维修产生的废电容、电抗器、废变压器、废变压器油等危险废物经桶装收集后暂存于升压站危废暂存间(升压站已另行环评,危废暂存间建设已完成),定期交由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危险废物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中有关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要求,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暂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修改单设计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

(五)生态影响保护措施。严格按照本工程提出的水土保持方案对各水土流失防治区进行治理,并对不同区域采取不同的治理措施。本项目按规范进行建设,加强施工管理,优化施工工艺,减轻项目施工对当地森林植被的占压、破坏,并且尽量避免对天然林木及公益林木的砍伐、推平等施工作业,避免大幅度侵占林地区域。现场维护和检修应选择在昼间进行,避免影响周边动物夜间的正常活动。在光伏板上方架设网格,提供鸟类落脚地,或者安装发生器,防止鸟类靠近。采取有效的生态保护措施,控制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六)加强应急管理。制定完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及相应的应急措施,加强环境管理,确保环境安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镇宁县*旗镇包寨农业光伏电站(变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26日-2023年6月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

传真:0851-*

通讯地址: (略) 西秀区迎 (略) 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邮编:*

项目名称

镇宁县*旗镇包寨农业光伏电站(变更)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镇宁县*旗街道、宁西街道、双龙山街道

建设单位

大唐贵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贵州 (略)

项目概况


该项 (略) (略) 镇宁县*旗街道、宁西街道、双龙山街道。本项目安装容量为100MW,采用农光互补模式建设。光伏区共设置30个单晶硅子方阵,总装机容量为100MW,采用445、450、455Wp光伏组件,196kW组串式逆变器,3150kVA箱变。工程同期建设1座110kV升压站,以1回110kV线路接入220kV镇宁变电站。本项目25年总发电量*.6 MW·h,25年年平均等效满负荷利用小时数为1266.2h。总用地面积1801.5675亩(*m2)。项目 (略) 能资源局本案,文号为:(黔能源审〔2020〕174号)。本项目于2020年10月23日取得《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关镇宁县*旗镇包寨农业光伏电站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安环表批复〔2020〕164号)后,项目于2020年12月动工,在建设过程中,由于部分地块存在征地困难、不适用等原因,部分用地在需在附近进行重新选址,原环评中部分地块不再使用(变更后光伏区由1#、2#、3#、4#、5#、6#、7#,共7个地块区域组成,其中1#光伏区、3#光伏区在变更前红线范围内适当调整,2#、4#、5#、6#、7#光伏区为本次变更新增光伏区。),导致项目建设地点发生变化,属于发生重大变动项目,需重新报批环评手续。本次评价不含升压站、输变电工程内容,升压站工程及输变电工程已单独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 (略) 生态环境局的环评批复(安环辐审〔2021〕5号、安环辐审〔2022〕2号)。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不设置施工生活营

地,施工人员为周边村民,管理人员租用周边民房做为办公场所,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租用民房已建成设施处理。施工废水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得外排。工程运行期废水主要包括太阳能电池板的清洗废水和电站管理人员的少量生活污水。清洗废水用于光伏板下方农业灌溉;食堂污水经隔油池(1m3)处理后同生活污水一同由化粪池(10m3)收集后,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10m3/d)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执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作标准。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切实采取扬尘(粉尘)污染防治措施,通过加强道路清洁、洒水抑尘、运输车辆管理、拌合用砂石材料堆放应尽量设置密封罩并并洒水保湿等措施。油烟废气经抽油烟机处理后通过烟道引出屋外排放。本环评仅针对项目新增光伏区域运行期环境影响进行分析,光伏电板区域不涉及废气产生与排放,管理工作人员均在升压站食宿,升压站已另行单独环评。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按照操作规程操作机械设备,在挡板、支架拆卸过程中,应遵守作业规定,禁止高空抛物,减少碰撞噪声;运输车辆噪声对者沿线经过的居民点影响较大,沿线的民点敏感路段设置标志牌,控制车速;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运营期选用出厂合格的低噪声组件,采用避震减噪措施,设置全封闭控制室,设置减噪隔声门,运行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袋装送附近村落垃圾收集点,区域环卫工人运走;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光伏电板,集电线路、支架、砂石水泥等全部集中收集在项目部内仓储由供货厂家回收利用。运营期员工生活垃圾用垃圾箱集中收集后,及时委托当地环卫部门进行清运;更换的太阳能版组件集中收集后,及时委托生产厂家进行回收;设备维修产生的废电容、电抗器、废变压器、废变压器油等危险废物经桶装收集后暂存于升压站危废暂存间(升压站已另行环评,危废暂存间建设已完成),定期交由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危险废物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中有关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要求,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暂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修改单设计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

(五)生态影响保护措施。严格按照本工程提出的水土保持方案对各水土流失防治区进行治理,并对不同区域采取不同的治理措施。本项目按规范进行建设,加强施工管理,优化施工工艺,减轻项目施工对当地森林植被的占压、破坏,并且尽量避免对天然林木及公益林木的砍伐、推平等施工作业,避免大幅度侵占林地区域。现场维护和检修应选择在昼间进行,避免影响周边动物夜间的正常活动。在光伏板上方架设网格,提供鸟类落脚地,或者安装发生器,防止鸟类靠近。采取有效的生态保护措施,控制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六)加强应急管理。制定完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及相应的应急措施,加强环境管理,确保环境安全。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