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市关于第二轮省环保督察及南四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序号10)相关内容整改情况的公示
曲阜市关于第二轮省环保督察及南四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序号10)相关内容整改情况的公示
(略) (略) 环保督察及南四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序号10)
相关内容整改情况的公示
(略)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南四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序号10)相关内容已整改完成,现将有关整改落实情况公示如下:
一、 整改任务内容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及汶上、邹城等区县整合设置采矿权的矿山项目修复治理不及时, (略) 上报2020年底已完成88处矿山治理项目整改工作,但抽查发现,汶上县4处、 (略) 2处整合设置采矿权项目仅按要求编制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上报县(区、市)自然资源局批复,但迄今未及时开展修复治理。
二、整改目标
整合设置采矿权项目矿业权人优先选取近期无开采计划地块开展生态修复工作,巩固提升中央环保督察矿山治理项目成效。
三、 整改完成情况
(略) (略) 小烟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按照“矿山裸漏岩面、边坡能治尽治、应绿尽绿”的原则,在露天非煤矿山修复治理方案的基础上,通过砌筑挡土墙、排水沟、削坡整形、种植土回填、植树绿化、播撒草种等措施,完成了修复治理工程,于2022年8月组织专家进行现场验收,经专家组认定,修复治理区域已完成了治理设计工程内容和工程量,符合设计方案和相关规范要求,达到了矿山生态修复治理目的。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
联系电话:0537-*
公示时间:2023年5月23日-5月29日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5月23日
(略) (略) 环保督察及南四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序号10)
相关内容整改情况的公示
(略)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南四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序号10)相关内容已整改完成,现将有关整改落实情况公示如下:
一、 整改任务内容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及汶上、邹城等区县整合设置采矿权的矿山项目修复治理不及时, (略) 上报2020年底已完成88处矿山治理项目整改工作,但抽查发现,汶上县4处、 (略) 2处整合设置采矿权项目仅按要求编制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上报县(区、市)自然资源局批复,但迄今未及时开展修复治理。
二、整改目标
整合设置采矿权项目矿业权人优先选取近期无开采计划地块开展生态修复工作,巩固提升中央环保督察矿山治理项目成效。
三、 整改完成情况
(略) (略) 小烟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按照“矿山裸漏岩面、边坡能治尽治、应绿尽绿”的原则,在露天非煤矿山修复治理方案的基础上,通过砌筑挡土墙、排水沟、削坡整形、种植土回填、植树绿化、播撒草种等措施,完成了修复治理工程,于2022年8月组织专家进行现场验收,经专家组认定,修复治理区域已完成了治理设计工程内容和工程量,符合设计方案和相关规范要求,达到了矿山生态修复治理目的。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
联系电话:0537-*
公示时间:2023年5月23日-5月29日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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