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西青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联东金咏实业有限公司新建锅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天津市西青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联东金咏实业有限公司新建锅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邮箱地址:*@*ttp://**
通讯地址:西青区中北镇中联产业园开源路与九川道交口 (略) 民中心二楼,225窗口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天津 (略) 新建锅炉项目 | 天津 (略) | (略) 西青区联东U谷·云创中心锅炉房 | 天津中瑞 (略) | 天津 (略) 投资300 (略) 西青区联东U 谷·云创中心锅炉房建设“天津 (略) 新建锅炉项目”。建设内容为:购置6 台1050KW 燃气热水锅炉(6 台1.5t 燃气热水锅炉)及其相 关配套设备对联东U 谷·云创中心进行供暖服务。项目建设地 (略) 西青区联东U 谷·云创中心锅炉房,锅炉房已随联东U 谷·云创中心主体施工一同建设完成,联东U 谷·云创中心的供热管网已铺设完成。联东U 谷·云创中心刚投入使 用,暂无供暖,本项目正式投产后,负责联东U 谷·云创中心的冬季供暖工作。 联东U 谷·云创中心总占地面积7 万6 千平方米,新建产业综合体11 万4 千平方米。联东U 谷·云创中心是集总部独栋、科技研发、高端制造、配套服务等多功能为一体的产业综合体。本项目位于联东U 谷·云创中心锅炉房,锅炉房的东侧为空地,南侧为空地,西侧为联东U 谷·云创中心13#厂房,北侧为联东U 谷·云创中心12#厂房。 | 施工期 噪声 本项目依托现有锅炉房,仅进行设备安装和调试,无需土建工程,施工时间较短,全部为昼间施工,预计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略) 人民政府令[2003]6号《 (略)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2018年4月12日修改) (略) 建交委《 (略) 建设施工二十一条禁令》,为使本项目做到施工场界噪声达标且不对选址周围声环境造成显著影响,建议建设单位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1)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管理,对于产生噪声较大的设备应考虑安装消声或隔声装置; (2)起重、运输机械在施工现场禁止鸣笛,各类机械设备停止工作时应关闭发动机; (3)施工场地内可固定设备如电机、电锯等应尽量设置在设备专用房或操作间内,避免露天作业。 固体废物 本项目施工所产生的固体废物为设备安装产生的少量建筑垃圾。建筑垃圾主要是施工过程产生的各种废建筑材料。此部分固体废物应集中堆放及时清理,外运到相关管理部门的指定地点,防止露天长期堆放可能产生的二次污染。 综上所述,本项目对车间进行设备安装,施工期工程量较小,采取相应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较为轻微。 运营期 大气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烟气黑度。废气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经39m 高排气筒P1 排放,经源强核算,本项目排气筒排放的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符合《天津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151-2020)中燃气锅炉要求的排放限值要求。因此,本项目废气排放对周边环境不会产生影响。 废水 本项目综合废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咸阳路污水处理厂,可实现达标排放。本项目污水水质符合污水处理厂的收水要求,排放的废水水量和水质不会对污水处理厂的的运行产生明显影响,执行的排放标准可涵盖本项目排放的特征水污染物。该污水处理厂具备接纳本项目废水的能力,本项目污水排放去向合理可行。 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均位于锅炉房内,无室外噪声源,采取隔声、减振等噪声防治措施。本项目投入运营后,各类噪声源经过降噪及距离衰减后对各厂界的噪声贡献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 类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是废离子交换树脂、生活垃圾。废离子交换树脂为一般固体废物,统一收集后交由厂家回收处理;生活垃圾定期统一由城管委清运。 | 无 | 2023年05月26日—2023年06月01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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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西青区中北镇中联产业园开源路与九川道交口 (略) 民中心二楼,225窗口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天津 (略) 新建锅炉项目 | 天津 (略) | (略) 西青区联东U谷·云创中心锅炉房 | 天津中瑞 (略) | 天津 (略) 投资300 (略) 西青区联东U 谷·云创中心锅炉房建设“天津 (略) 新建锅炉项目”。建设内容为:购置6 台1050KW 燃气热水锅炉(6 台1.5t 燃气热水锅炉)及其相 关配套设备对联东U 谷·云创中心进行供暖服务。项目建设地 (略) 西青区联东U 谷·云创中心锅炉房,锅炉房已随联东U 谷·云创中心主体施工一同建设完成,联东U 谷·云创中心的供热管网已铺设完成。联东U 谷·云创中心刚投入使 用,暂无供暖,本项目正式投产后,负责联东U 谷·云创中心的冬季供暖工作。 联东U 谷·云创中心总占地面积7 万6 千平方米,新建产业综合体11 万4 千平方米。联东U 谷·云创中心是集总部独栋、科技研发、高端制造、配套服务等多功能为一体的产业综合体。本项目位于联东U 谷·云创中心锅炉房,锅炉房的东侧为空地,南侧为空地,西侧为联东U 谷·云创中心13#厂房,北侧为联东U 谷·云创中心12#厂房。 | 施工期 噪声 本项目依托现有锅炉房,仅进行设备安装和调试,无需土建工程,施工时间较短,全部为昼间施工,预计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略) 人民政府令[2003]6号《 (略)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2018年4月12日修改) (略) 建交委《 (略) 建设施工二十一条禁令》,为使本项目做到施工场界噪声达标且不对选址周围声环境造成显著影响,建议建设单位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1)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管理,对于产生噪声较大的设备应考虑安装消声或隔声装置; (2)起重、运输机械在施工现场禁止鸣笛,各类机械设备停止工作时应关闭发动机; (3)施工场地内可固定设备如电机、电锯等应尽量设置在设备专用房或操作间内,避免露天作业。 固体废物 本项目施工所产生的固体废物为设备安装产生的少量建筑垃圾。建筑垃圾主要是施工过程产生的各种废建筑材料。此部分固体废物应集中堆放及时清理,外运到相关管理部门的指定地点,防止露天长期堆放可能产生的二次污染。 综上所述,本项目对车间进行设备安装,施工期工程量较小,采取相应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较为轻微。 运营期 大气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烟气黑度。废气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经39m 高排气筒P1 排放,经源强核算,本项目排气筒排放的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符合《天津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151-2020)中燃气锅炉要求的排放限值要求。因此,本项目废气排放对周边环境不会产生影响。 废水 本项目综合废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咸阳路污水处理厂,可实现达标排放。本项目污水水质符合污水处理厂的收水要求,排放的废水水量和水质不会对污水处理厂的的运行产生明显影响,执行的排放标准可涵盖本项目排放的特征水污染物。该污水处理厂具备接纳本项目废水的能力,本项目污水排放去向合理可行。 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均位于锅炉房内,无室外噪声源,采取隔声、减振等噪声防治措施。本项目投入运营后,各类噪声源经过降噪及距离衰减后对各厂界的噪声贡献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 类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是废离子交换树脂、生活垃圾。废离子交换树脂为一般固体废物,统一收集后交由厂家回收处理;生活垃圾定期统一由城管委清运。 | 无 | 2023年05月26日—2023年06月01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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