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酒古蔺有限公司中酒庄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中酒古蔺有限公司中酒庄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 (略) 对中酒庄园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基本情况及概要
项目名称:中酒庄园
建设单位: (略)
建设地点: (略) 古蔺县茅溪镇肖家田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总投资:*.00万元
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位于古蔺县茅溪镇,计划总投资*.00万元,占地约670.5亩,拟建15栋制酒车间、2栋制曲车间以及办公楼、包装车间、粮食清理楼、陶坛库、机修车间、天空酒店、酒庄、接待中心、研发中心、食堂、厕所、废水收集池、高位水池、事故池等配套设施。建成后年产酱酒9554吨,年产曲药24000吨。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全文的网络链接如下:
链接:http://**_USMSLw
提取码:1g96
2、查阅纸质版报告书的途径和方式
(1)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 (略)
单位地址: (略) 古蔺县茅溪镇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28-*
(2)环评单位
环评单位:成都翌达环 (略)
单位地址: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兴科中路1号2栋1层1号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28-*
邮箱:*@*q.com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周边的村庄、场镇居民、事业单位以及企业内部各部门。
四、公众意见表
链接:http://**_USMSLw
提取码:1g96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间,公众可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对本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为便于进一步了解公众的具体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略)
2023年5月26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 (略) 对中酒庄园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基本情况及概要
项目名称:中酒庄园
建设单位: (略)
建设地点: (略) 古蔺县茅溪镇肖家田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总投资:*.00万元
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位于古蔺县茅溪镇,计划总投资*.00万元,占地约670.5亩,拟建15栋制酒车间、2栋制曲车间以及办公楼、包装车间、粮食清理楼、陶坛库、机修车间、天空酒店、酒庄、接待中心、研发中心、食堂、厕所、废水收集池、高位水池、事故池等配套设施。建成后年产酱酒9554吨,年产曲药24000吨。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全文的网络链接如下:
链接:http://**_USMSLw
提取码:1g96
2、查阅纸质版报告书的途径和方式
(1)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 (略)
单位地址: (略) 古蔺县茅溪镇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28-*
(2)环评单位
环评单位:成都翌达环 (略)
单位地址: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兴科中路1号2栋1层1号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28-*
邮箱:*@*q.com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周边的村庄、场镇居民、事业单位以及企业内部各部门。
四、公众意见表
链接:http://**_USMSLw
提取码:1g96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间,公众可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对本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为便于进一步了解公众的具体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略)
2023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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