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厦门同安区同安南网格基于柔性换流系统的新型配电网工程核准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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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厦门同安区同安南网格基于柔性换流系统的新型配电网工程核准的批复

(略) (略) (略) :

  报来《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审批申请表》收悉。经研究,现就厦门同安区同安南网格基于柔性换流系统的新型配电网工程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缓解周边110千伏西柯变重载状况,提升区域配电网整体供电能力和运行可靠性、灵活性以及新能源就地消化能力,根据负荷发展情况及周边电网规划,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略) 第673号令)及《 (略) 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第一条、《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号令)第五条及第七条、《 (略) 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厦府〔2017〕52号)第一条等规定,同意建设厦门同安区同安南网格基于柔性换流系统的新型配电网工程(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代码:2304-*-06-01-*)。

  项目单位 (略) (略) (略) ,单位 (略) 思明区湖滨南路21号。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现有10千伏同吉开关站用地红线范围内。

  三、本项目主要建设同安南网格新型配电网,总用地面积763平方米,其中:

  1.新建同吉10千伏开关站配电装置楼,新建建筑面积1800平方米,其中地上四层,建筑面积约1675平方米;地下室一层,面积125平方米。

  2.新增2×8040千伏安主变压器、2×630千伏安站用变压器以及配套设施;新建8兆瓦柔性直流换流器及8兆瓦时电网替代型储能柔性直流换流系统。

  3.新建整站消防系统 1 套以及配置 1 套 622M 光端机、1 套综合数据网设备。

  4.拆除10千伏同吉开关站原有配电楼。

  四、项目总投资为5400万元(未审),资金由项目单位自筹。其中项目资本金为1350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5%。

  五、建设项目应符合环保和资源利用等方面的要求。

  六、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文件为《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准予核定规划条件决定书》(厦资源规划同用准核〔2023〕第017号)。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 (略) (略) (略) 在项目开工前,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报建手续。

  九、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 (略) (略) (略) 在2年期限届满前,至少提前30个工作日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5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略) (略) (略) :

  报来《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审批申请表》收悉。经研究,现就厦门同安区同安南网格基于柔性换流系统的新型配电网工程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缓解周边110千伏西柯变重载状况,提升区域配电网整体供电能力和运行可靠性、灵活性以及新能源就地消化能力,根据负荷发展情况及周边电网规划,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略) 第673号令)及《 (略) 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第一条、《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号令)第五条及第七条、《 (略) 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厦府〔2017〕52号)第一条等规定,同意建设厦门同安区同安南网格基于柔性换流系统的新型配电网工程(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代码:2304-*-06-01-*)。

  项目单位 (略) (略) (略) ,单位 (略) 思明区湖滨南路21号。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现有10千伏同吉开关站用地红线范围内。

  三、本项目主要建设同安南网格新型配电网,总用地面积763平方米,其中:

  1.新建同吉10千伏开关站配电装置楼,新建建筑面积1800平方米,其中地上四层,建筑面积约1675平方米;地下室一层,面积125平方米。

  2.新增2×8040千伏安主变压器、2×630千伏安站用变压器以及配套设施;新建8兆瓦柔性直流换流器及8兆瓦时电网替代型储能柔性直流换流系统。

  3.新建整站消防系统 1 套以及配置 1 套 622M 光端机、1 套综合数据网设备。

  4.拆除10千伏同吉开关站原有配电楼。

  四、项目总投资为5400万元(未审),资金由项目单位自筹。其中项目资本金为1350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5%。

  五、建设项目应符合环保和资源利用等方面的要求。

  六、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文件为《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准予核定规划条件决定书》(厦资源规划同用准核〔2023〕第017号)。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 (略) (略) (略) 在项目开工前,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报建手续。

  九、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 (略) (略) (略) 在2年期限届满前,至少提前30个工作日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5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略) (略) (略) :

  报来《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审批申请表》收悉。经研究,现就厦门同安区同安南网格基于柔性换流系统的新型配电网工程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缓解周边110千伏西柯变重载状况,提升区域配电网整体供电能力和运行可靠性、灵活性以及新能源就地消化能力,根据负荷发展情况及周边电网规划,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略) 第673号令)及《 (略) 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第一条、《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号令)第五条及第七条、《 (略) 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厦府〔2017〕52号)第一条等规定,同意建设厦门同安区同安南网格基于柔性换流系统的新型配电网工程(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代码:2304-*-06-01-*)。

  项目单位 (略) (略) (略) ,单位 (略) 思明区湖滨南路21号。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现有10千伏同吉开关站用地红线范围内。

  三、本项目主要建设同安南网格新型配电网,总用地面积763平方米,其中:

  1.新建同吉10千伏开关站配电装置楼,新建建筑面积1800平方米,其中地上四层,建筑面积约1675平方米;地下室一层,面积125平方米。

  2.新增2×8040千伏安主变压器、2×630千伏安站用变压器以及配套设施;新建8兆瓦柔性直流换流器及8兆瓦时电网替代型储能柔性直流换流系统。

  3.新建整站消防系统 1 套以及配置 1 套 622M 光端机、1 套综合数据网设备。

  4.拆除10千伏同吉开关站原有配电楼。

  四、项目总投资为5400万元(未审),资金由项目单位自筹。其中项目资本金为1350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5%。

  五、建设项目应符合环保和资源利用等方面的要求。

  六、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文件为《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准予核定规划条件决定书》(厦资源规划同用准核〔2023〕第017号)。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 (略) (略) (略) 在项目开工前,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报建手续。

  九、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 (略) (略) (略) 在2年期限届满前,至少提前30个工作日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5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略) (略) (略) :

  报来《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审批申请表》收悉。经研究,现就厦门同安区同安南网格基于柔性换流系统的新型配电网工程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缓解周边110千伏西柯变重载状况,提升区域配电网整体供电能力和运行可靠性、灵活性以及新能源就地消化能力,根据负荷发展情况及周边电网规划,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略) 第673号令)及《 (略) 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第一条、《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号令)第五条及第七条、《 (略) 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厦府〔2017〕52号)第一条等规定,同意建设厦门同安区同安南网格基于柔性换流系统的新型配电网工程(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代码:2304-*-06-01-*)。

  项目单位 (略) (略) (略) ,单位 (略) 思明区湖滨南路21号。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现有10千伏同吉开关站用地红线范围内。

  三、本项目主要建设同安南网格新型配电网,总用地面积763平方米,其中:

  1.新建同吉10千伏开关站配电装置楼,新建建筑面积1800平方米,其中地上四层,建筑面积约1675平方米;地下室一层,面积125平方米。

  2.新增2×8040千伏安主变压器、2×630千伏安站用变压器以及配套设施;新建8兆瓦柔性直流换流器及8兆瓦时电网替代型储能柔性直流换流系统。

  3.新建整站消防系统 1 套以及配置 1 套 622M 光端机、1 套综合数据网设备。

  4.拆除10千伏同吉开关站原有配电楼。

  四、项目总投资为5400万元(未审),资金由项目单位自筹。其中项目资本金为1350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5%。

  五、建设项目应符合环保和资源利用等方面的要求。

  六、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文件为《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准予核定规划条件决定书》(厦资源规划同用准核〔2023〕第017号)。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 (略) (略) (略) 在项目开工前,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报建手续。

  九、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 (略) (略) (略) 在2年期限届满前,至少提前30个工作日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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