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国家区域畜禽(生猪)种业创新中心建设项目(生猪分子育种实验室)拟批复公示
绵阳国家区域畜禽(生猪)种业创新中心建设项目(生猪分子育种实验室)拟批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 (略) 生态环境局拟对三台县梓丰 (略) 绵阳国家区域畜禽(生猪)种业创新中心建设项目(生猪分子育种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29日-6月2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绵阳国家区域畜禽(生猪)种业创新中心建设项目(生猪分子育种实验室)项目
二、建设地点: (略) 三台县芦溪镇
三、建设性质:新建
四、建设单位:三台县梓丰 (略)
五、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 (略)
六、项目概况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生猪育种试验设备采购及实验室改建装修工程242m2。对原有建筑的二楼部分办公区约310m2进行实验室、办公室改建,其中办公室(约68m2)只需进行办公设备采购,不需改造,只改造实验室约242m2,进行设备安装与装修。
七、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和影响分析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实验器皿前三次清洗废水作为危险废物,定期交有组织单位处置。器皿第三次后清洗废水、器皿润洗废水、超纯水仪废水直接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生活污水和实验室地面清洁废水依托楼内原有卫生间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的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排入芦溪工业污水处理厂进行进一步处理,出水达《城镇污水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 标,尾水排入涪江。
(2)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本项目实验样本主要为猪肉质、猪器官组织、猪精液,均来自外部送样,在场地内不对畜禽进行暂养或屠宰,不会产生臭气。实验室废气包括气溶胶废气和挥发气体。
项目实验过程中DNA、RNA、蛋白质提取等操作会产生气溶胶废气,废气可能含有病原微生物,操作均在超净台内进行,超净台安装有高效过滤器、紫外线消毒灯可保证超净台排气中的病原微生物被彻底除去;实验过程中使用的*醇为挥发性试剂,使用挥发试剂时在通风柜中进行试验,挥发的试剂通过通风柜过滤器后由管道引至楼顶活性炭处理装置处理后排放,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限值。
(3)声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运行噪声和实验人员生活噪声。噪声采取如下治理措施:
在选型上使用国内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安装时采用台基减振、橡胶减振接头及减振垫等措施;合理优化布局,实验室、办公区的总平面布置按照分开的原则,噪声较大的设备尽量远离厂界和办公区,利用距离衰减来控制对厂界噪声的影响;本项目产生噪声的设备均位于室内,墙体对噪声有一定的阻隔作用;定期进行设备维护和检修,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降低故障性噪声排放。
经预测,在采取上述治理措施后,项目噪声厂界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为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一般固废包括生活垃废包装盒(袋)、超纯水仪废过滤材料、生活垃圾,危险废物有实验废液、废样品、废实验用品、废过滤材料、废消毒紫外线灯管等。项目试剂等废包装盒(袋)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超纯水仪的过滤材料一般1~2年更换一次,废过滤材料由厂家更换后带走;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5)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厂区进行分区防渗。危废暂存间进行重点防渗;除危险废物暂存间外其他实验区域为一般防渗区。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化学品按照相关安全规定进行分类存放,并确保安全使用;加强危险化学品管理,建立相应台账,设置专人管理;实验室内配置消防栓、消防灭火器,以扑救初期火灾;加强危险废物管理,收集、贮存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禁止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确保危废得到妥善处置;建立严格的实验室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和要求,防止操作人员违规操作。
八、相关部门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及淘汰类,为允许类。同时,本项目于2022年7月14日在三台县行政审批局完成备案,取得《 (略)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备案号:川投资备【2207-*-99-01-*】FGQB-0148号)。本项目设备主要为实验室常用设备,项目为非工业类项目,所用设备不属于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中涉及的设备,不属于高耗能设备项目。
本项 (略) 三台县花园镇暨芦溪工业集中区国家区域生猪种业创新中心二楼,建设单位租赁二楼办公室约310m2进行实验室、办公室改建,其中办公室(约68m2)只需进行办公设备采购,不需改造。改造实验室约242m2,进行设备安装与装修;根据《三台县花园镇暨芦溪工业集中区总体规划(2015-2030)》本项目所在地属于工业用地,另有三台县工业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入园证明,本项目符合准入条件、符合园区规划。建设项目用地合法,符合用地规划。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传真:0816-*
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科创园区玉泉中路10-1号
邮编:*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 (略) 生态环境局拟对三台县梓丰 (略) 绵阳国家区域畜禽(生猪)种业创新中心建设项目(生猪分子育种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29日-6月2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绵阳国家区域畜禽(生猪)种业创新中心建设项目(生猪分子育种实验室)项目
二、建设地点: (略) 三台县芦溪镇
三、建设性质:新建
四、建设单位:三台县梓丰 (略)
五、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 (略)
六、项目概况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生猪育种试验设备采购及实验室改建装修工程242m2。对原有建筑的二楼部分办公区约310m2进行实验室、办公室改建,其中办公室(约68m2)只需进行办公设备采购,不需改造,只改造实验室约242m2,进行设备安装与装修。
七、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和影响分析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实验器皿前三次清洗废水作为危险废物,定期交有组织单位处置。器皿第三次后清洗废水、器皿润洗废水、超纯水仪废水直接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生活污水和实验室地面清洁废水依托楼内原有卫生间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的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排入芦溪工业污水处理厂进行进一步处理,出水达《城镇污水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 标,尾水排入涪江。
(2)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本项目实验样本主要为猪肉质、猪器官组织、猪精液,均来自外部送样,在场地内不对畜禽进行暂养或屠宰,不会产生臭气。实验室废气包括气溶胶废气和挥发气体。
项目实验过程中DNA、RNA、蛋白质提取等操作会产生气溶胶废气,废气可能含有病原微生物,操作均在超净台内进行,超净台安装有高效过滤器、紫外线消毒灯可保证超净台排气中的病原微生物被彻底除去;实验过程中使用的*醇为挥发性试剂,使用挥发试剂时在通风柜中进行试验,挥发的试剂通过通风柜过滤器后由管道引至楼顶活性炭处理装置处理后排放,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限值。
(3)声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运行噪声和实验人员生活噪声。噪声采取如下治理措施:
在选型上使用国内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安装时采用台基减振、橡胶减振接头及减振垫等措施;合理优化布局,实验室、办公区的总平面布置按照分开的原则,噪声较大的设备尽量远离厂界和办公区,利用距离衰减来控制对厂界噪声的影响;本项目产生噪声的设备均位于室内,墙体对噪声有一定的阻隔作用;定期进行设备维护和检修,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降低故障性噪声排放。
经预测,在采取上述治理措施后,项目噪声厂界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为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一般固废包括生活垃废包装盒(袋)、超纯水仪废过滤材料、生活垃圾,危险废物有实验废液、废样品、废实验用品、废过滤材料、废消毒紫外线灯管等。项目试剂等废包装盒(袋)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超纯水仪的过滤材料一般1~2年更换一次,废过滤材料由厂家更换后带走;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5)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厂区进行分区防渗。危废暂存间进行重点防渗;除危险废物暂存间外其他实验区域为一般防渗区。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化学品按照相关安全规定进行分类存放,并确保安全使用;加强危险化学品管理,建立相应台账,设置专人管理;实验室内配置消防栓、消防灭火器,以扑救初期火灾;加强危险废物管理,收集、贮存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禁止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确保危废得到妥善处置;建立严格的实验室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和要求,防止操作人员违规操作。
八、相关部门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及淘汰类,为允许类。同时,本项目于2022年7月14日在三台县行政审批局完成备案,取得《 (略)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备案号:川投资备【2207-*-99-01-*】FGQB-0148号)。本项目设备主要为实验室常用设备,项目为非工业类项目,所用设备不属于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中涉及的设备,不属于高耗能设备项目。
本项 (略) 三台县花园镇暨芦溪工业集中区国家区域生猪种业创新中心二楼,建设单位租赁二楼办公室约310m2进行实验室、办公室改建,其中办公室(约68m2)只需进行办公设备采购,不需改造。改造实验室约242m2,进行设备安装与装修;根据《三台县花园镇暨芦溪工业集中区总体规划(2015-2030)》本项目所在地属于工业用地,另有三台县工业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入园证明,本项目符合准入条件、符合园区规划。建设项目用地合法,符合用地规划。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传真: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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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科创园区玉泉中路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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