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醴陵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综合治理工程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公开
醴陵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醴陵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综合治理工程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公开
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略) 管理和综合 (略) 生活垃圾填埋场
综合治理工程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 (略) 管理和综合 (略) 生活垃圾填埋场综合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醴陵分局
联系电话:07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略) 管理和综合 (略) 生活垃圾填埋场综合治理工程 |
建设地址 | (略) 茶山镇转步口村 |
建设单位 | (略)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长沙健宁 (略) |
项目概况 | (略)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总投资19870.02万元, (略) 茶山镇转步口村, (略) 生活垃圾填埋场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扩容改造、坝下排水管渠改造、止水帷幕建设、截洪沟改造、边坡治理、调节池积存渗滤液处置及防渗修复、场容场貌治理等。新建污水收集池(5000m3)、应急收集池(1000m3);新建污水处理系统,其中渗滤液处理系统 (规模300m3/d),膜下水处理系统 (规模600m3/d), 采用 AO+MBR+Fenton+生化深度处理工艺。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电等公用工程和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处理等环保工程。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施工扬尘、噪声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影响。及时进行路面清扫和洒水抑尘,施工时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段等措施;施工场冲洗废水、场地冲刷雨水经沉淀处置后,上清液回用,沉淀物清运处理;建筑垃圾分拣后可回收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 (略) 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进行清运处置。 营运期: (1)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本身为环保工程,其水污染设施包括两部分,一是填埋场产生的渗滤液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为300m3/d;二是膜下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为600m3/d。本项目填埋场的水污染源包括渗滤液、膜下水、洗车废水和生活污水。填埋场产生的渗滤液、膜下水采用“AO+MBR+Fenton+生化深度处理”;反冲洗废水、洗车废水根据《 (略)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要求经洗车台沉淀池沉淀后,排入渗滤液处理设施处理;上述三种废水经处理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要求后,经专管外排入渌江。在正常排放情况下 ,叠加背景值后,各项污染因子仍能满足地表水III类标准要求。 (2)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为污泥池、调节池、一二级反硝化池等散发出来的恶臭气味。项目污水处理系统调节池、浓缩池进行加盖密闭处理,污水处理设施密闭,综合处理车间封闭,污水处理系统对每个臭气区域进行封闭处理,收集的废气通过除臭风管进入生物除臭系统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的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3)噪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各设备运行噪声,噪声值在50~80dB(A)之间。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置于设备间内,再经距离衰减后,对周围环境及敏感目标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的生活垃圾、污泥、固体原料包装袋等一般固体废物,以及在线监测设备产生的废监测液、超滤产生的废膜等危险废物。生活垃圾、污泥近期直接送垃圾场填埋,待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成后,使用焚烧炉处置;废原料包装桶交由供货商继续回用,或作为项目场区原料包装继续使用;废监测液、废膜等危险废物在危废暂存场暂存后,委托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全部妥善处置,可避免固体废物排放对环境的二次污染,不会对当地的景观环境和生态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设方必须严格落实国家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提出的各项安全生产要求,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杜绝发生因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规定执行 |
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略) 管理和综合 (略) 生活垃圾填埋场
综合治理工程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 (略) 管理和综合 (略) 生活垃圾填埋场综合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醴陵分局
联系电话:07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略) 管理和综合 (略) 生活垃圾填埋场综合治理工程 |
建设地址 | (略) 茶山镇转步口村 |
建设单位 | (略)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长沙健宁 (略) |
项目概况 | (略)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总投资19870.02万元, (略) 茶山镇转步口村, (略) 生活垃圾填埋场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扩容改造、坝下排水管渠改造、止水帷幕建设、截洪沟改造、边坡治理、调节池积存渗滤液处置及防渗修复、场容场貌治理等。新建污水收集池(5000m3)、应急收集池(1000m3);新建污水处理系统,其中渗滤液处理系统 (规模300m3/d),膜下水处理系统 (规模600m3/d), 采用 AO+MBR+Fenton+生化深度处理工艺。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电等公用工程和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处理等环保工程。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施工扬尘、噪声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影响。及时进行路面清扫和洒水抑尘,施工时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段等措施;施工场冲洗废水、场地冲刷雨水经沉淀处置后,上清液回用,沉淀物清运处理;建筑垃圾分拣后可回收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 (略) 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进行清运处置。 营运期: (1)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本身为环保工程,其水污染设施包括两部分,一是填埋场产生的渗滤液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为300m3/d;二是膜下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为600m3/d。本项目填埋场的水污染源包括渗滤液、膜下水、洗车废水和生活污水。填埋场产生的渗滤液、膜下水采用“AO+MBR+Fenton+生化深度处理”;反冲洗废水、洗车废水根据《 (略)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要求经洗车台沉淀池沉淀后,排入渗滤液处理设施处理;上述三种废水经处理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要求后,经专管外排入渌江。在正常排放情况下 ,叠加背景值后,各项污染因子仍能满足地表水III类标准要求。 (2)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为污泥池、调节池、一二级反硝化池等散发出来的恶臭气味。项目污水处理系统调节池、浓缩池进行加盖密闭处理,污水处理设施密闭,综合处理车间封闭,污水处理系统对每个臭气区域进行封闭处理,收集的废气通过除臭风管进入生物除臭系统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的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3)噪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各设备运行噪声,噪声值在50~80dB(A)之间。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置于设备间内,再经距离衰减后,对周围环境及敏感目标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的生活垃圾、污泥、固体原料包装袋等一般固体废物,以及在线监测设备产生的废监测液、超滤产生的废膜等危险废物。生活垃圾、污泥近期直接送垃圾场填埋,待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成后,使用焚烧炉处置;废原料包装桶交由供货商继续回用,或作为项目场区原料包装继续使用;废监测液、废膜等危险废物在危废暂存场暂存后,委托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全部妥善处置,可避免固体废物排放对环境的二次污染,不会对当地的景观环境和生态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设方必须严格落实国家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提出的各项安全生产要求,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杜绝发生因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规定执行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