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26日工业园区分局拟对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工业园区医院、苏北拆解,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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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26日工业园区分局拟对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工业园区医院、苏北拆解,报告表)

现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略) 生态环境局工业园区分局拟对以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及审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26日-2023年6月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17-*; Email:*@*q.com

通讯地址: (略) 智能制造产业园1号楼5楼508室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的措施

1

淮安工业园区医疗中心一期感染疾病科楼项目

淮安工业园区潘园路北侧、玉龙路西侧

淮安工业 (略)

项目建设一栋感染楼,建筑面积4280平方米,地上三层,新增床位75张。

江苏清淮 (略)

1、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设计并建设厂区给排水管网,扩建项目产生的医疗废水(门诊中心废水、住院中心废水)、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消毒池”预处理后和经“隔油池”处理后的食堂废 (略) 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接管标准 (略) 第三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中COD、SS、动植物油接管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限值,粪大肠菌群、肠道致病毒、肠道病毒、结核杆菌从严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1限值,未列入的(氨氮、总磷、总氮) (略) 第三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2、污水处理站密封加盖,废气收集后通过喷淋塔处理后排放,污水处理设施在运行过程中会产生异味,污水处理设施周边废气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限值,厂界废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值。

3、优化平面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等有效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4、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和处置措施,医疗废物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执行。扩建项目产生的医疗废物、化粪池、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废包装物交由环卫清运;废油、生活垃圾、食堂垃圾委托环卫清运。项目污泥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4标准,危险废物的收集和储存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的转移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规定执行,防止二次污染。

5、按《 (略) 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要求设置排污口和标识,严格对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各项要求进行落实。

6、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对污水处理站、危险废物暂存场所等场地必须采取防渗措施,建设防渗地坪,对院区污水收集及输送管线所在区域各构筑物均要采取防渗措施。

7、企业应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环境治理措施及各项风险防范要求。落实环境监测计划,加强运营环境管理,提高员工环保意识,确保环境安全。

2

动力蓄电池回收、测试及梯次应用项目

淮安工业园区通衢西道80号

江苏苏北废旧汽车家电 (略)

项目建设总面积约为6000平方米的标准化厂房和综合管理区以及一间400平方米库房,配套相关附属工程及设施设备。该标准化房编号3-1号厂房,是对原3号厂房进行防火隔离改造后进行的接建厂房。项目建成后将实现年回收、测试分类利用5万组废旧动力蓄电池的生产能力。

江苏 (略)

1、本次扩建项目无新增废水排放,现有项目废水 (略) 第三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本次扩建项目不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

3、优化平面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等有效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4、本次扩建项目产生的损坏动力蓄电池、非磷酸铁锂系动力蓄电池、不可梯次利用动力蓄电池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外售有拆 (略) 处置,废 (略) ;一般工业固废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规定。

5、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严格落实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制度,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制定各岗位工艺安全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规范并强化危险废物在收集、贮存、运输过程中的风险防范措施,本项目依托现有1000m3事故应急池。

6、按《 (略) 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要求设置排污口和标识,严格对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各项要求进行落实。

7、企业应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废旧动力蓄电池运输、贮存相关环境管理要求及各项风险防范要求。加强运营环境管理,提高员工环保意识,确保环境安全。



现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略) 生态环境局工业园区分局拟对以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及审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26日-2023年6月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17-*; Email:*@*q.com

通讯地址: (略) 智能制造产业园1号楼5楼508室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的措施

1

淮安工业园区医疗中心一期感染疾病科楼项目

淮安工业园区潘园路北侧、玉龙路西侧

淮安工业 (略)

项目建设一栋感染楼,建筑面积4280平方米,地上三层,新增床位75张。

江苏清淮 (略)

1、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设计并建设厂区给排水管网,扩建项目产生的医疗废水(门诊中心废水、住院中心废水)、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消毒池”预处理后和经“隔油池”处理后的食堂废 (略) 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接管标准 (略) 第三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中COD、SS、动植物油接管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限值,粪大肠菌群、肠道致病毒、肠道病毒、结核杆菌从严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1限值,未列入的(氨氮、总磷、总氮) (略) 第三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2、污水处理站密封加盖,废气收集后通过喷淋塔处理后排放,污水处理设施在运行过程中会产生异味,污水处理设施周边废气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限值,厂界废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值。

3、优化平面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等有效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4、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和处置措施,医疗废物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执行。扩建项目产生的医疗废物、化粪池、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废包装物交由环卫清运;废油、生活垃圾、食堂垃圾委托环卫清运。项目污泥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4标准,危险废物的收集和储存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的转移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规定执行,防止二次污染。

5、按《 (略) 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要求设置排污口和标识,严格对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各项要求进行落实。

6、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对污水处理站、危险废物暂存场所等场地必须采取防渗措施,建设防渗地坪,对院区污水收集及输送管线所在区域各构筑物均要采取防渗措施。

7、企业应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环境治理措施及各项风险防范要求。落实环境监测计划,加强运营环境管理,提高员工环保意识,确保环境安全。

2

动力蓄电池回收、测试及梯次应用项目

淮安工业园区通衢西道80号

江苏苏北废旧汽车家电 (略)

项目建设总面积约为6000平方米的标准化厂房和综合管理区以及一间400平方米库房,配套相关附属工程及设施设备。该标准化房编号3-1号厂房,是对原3号厂房进行防火隔离改造后进行的接建厂房。项目建成后将实现年回收、测试分类利用5万组废旧动力蓄电池的生产能力。

江苏 (略)

1、本次扩建项目无新增废水排放,现有项目废水 (略) 第三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本次扩建项目不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

3、优化平面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等有效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4、本次扩建项目产生的损坏动力蓄电池、非磷酸铁锂系动力蓄电池、不可梯次利用动力蓄电池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外售有拆 (略) 处置,废 (略) ;一般工业固废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规定。

5、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严格落实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制度,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制定各岗位工艺安全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规范并强化危险废物在收集、贮存、运输过程中的风险防范措施,本项目依托现有1000m3事故应急池。

6、按《 (略) 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要求设置排污口和标识,严格对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各项要求进行落实。

7、企业应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废旧动力蓄电池运输、贮存相关环境管理要求及各项风险防范要求。加强运营环境管理,提高员工环保意识,确保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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