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环保督察热线20230511-2办理情况的回复-3704053704050008/2023-00172
关于省环保督察热线20230511-2办理情况的回复-3704053704050008/2023-00172
(略) 环保督察热线*-2办理
情况的回复
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12日,接到《省环保督察热线转办信访件》(*-2)后,我局高度重视,认真进行调查处理,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交办信访问题基本情况
信访人反映“ (略) 台儿庄区泥沟镇贺庄村村东北角山上,山体治理项目,扬尘污染严重”。
二、问题属实情况
不属实。
三、调查核实情况
信访反 (略) 台儿庄区泥沟镇獐山破损山体生态修复治理工程,位于台儿庄区泥沟镇贺庄村北,该山体修复治理工程由枣庄 (略) 具体实施(简称工程施工单位),于2023年2月23日动工,目前已完成工程运输道路修铺,正对高层表面土剥离回填老坑塘,已具备山体生态修复治理正式开工条件。
为有效解决施工时扬尘问题,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前购置了1辆洒水车,3月底购置了3台移动雾炮;4月初开始对车辆运输主要道路东侧铺设喷淋设施和大门口建设固定洗车装置(目前已全部建成);5月初与第三方检测机构签订《委托检测协议》,修复治理工程正式开工后每月将对泥沟镇獐山破损山体生态修复治理边界噪声及无组织粉尘例行检测1次;工程施工单位还配备了2名人员专门负责环保工作,不定期进行巡查监督,防止产生扬尘。
经调查了解,信访人反映的扬尘污染问题可能是工程前期道路施工时未及时采取湿法作业造成的。5月16日,我局工作人员对该山体修复工程进行了现场检查,该工程因道路运输不畅等原因,未开工生产,我局执法人员现场要求企业恢复生产后,要严格执行湿法装卸,落实好扬尘防治措施,防止产生扬尘。
四、下一步措施
我局将加大对该工程项目的巡查监管,严格要求工程施工单位落实好扬尘防控措施,确保在施工时不再出现扬尘现象。
2023年5月26日
(略) 环保督察热线*-2办理
情况的回复
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12日,接到《省环保督察热线转办信访件》(*-2)后,我局高度重视,认真进行调查处理,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交办信访问题基本情况
信访人反映“ (略) 台儿庄区泥沟镇贺庄村村东北角山上,山体治理项目,扬尘污染严重”。
二、问题属实情况
不属实。
三、调查核实情况
信访反 (略) 台儿庄区泥沟镇獐山破损山体生态修复治理工程,位于台儿庄区泥沟镇贺庄村北,该山体修复治理工程由枣庄 (略) 具体实施(简称工程施工单位),于2023年2月23日动工,目前已完成工程运输道路修铺,正对高层表面土剥离回填老坑塘,已具备山体生态修复治理正式开工条件。
为有效解决施工时扬尘问题,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前购置了1辆洒水车,3月底购置了3台移动雾炮;4月初开始对车辆运输主要道路东侧铺设喷淋设施和大门口建设固定洗车装置(目前已全部建成);5月初与第三方检测机构签订《委托检测协议》,修复治理工程正式开工后每月将对泥沟镇獐山破损山体生态修复治理边界噪声及无组织粉尘例行检测1次;工程施工单位还配备了2名人员专门负责环保工作,不定期进行巡查监督,防止产生扬尘。
经调查了解,信访人反映的扬尘污染问题可能是工程前期道路施工时未及时采取湿法作业造成的。5月16日,我局工作人员对该山体修复工程进行了现场检查,该工程因道路运输不畅等原因,未开工生产,我局执法人员现场要求企业恢复生产后,要严格执行湿法装卸,落实好扬尘防治措施,防止产生扬尘。
四、下一步措施
我局将加大对该工程项目的巡查监管,严格要求工程施工单位落实好扬尘防控措施,确保在施工时不再出现扬尘现象。
2023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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