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港荣美成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第一期公开征集融资合作方案的公告
四川港荣美成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第一期公开征集融资合作方案的公告
各金融机构:
我公司为弥补近期资金缺口,现向各金融机构公开征集融资合作方案。本次征集方案可报选的融资合作方案种类为银行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信托贷款。报送除此范围以外其他融资产品的方案,将不纳入此次征选范围。
一、融资主体基本情况介绍
本次拟融资主体为四川港荣美成 (略) 、宜宾 (略) 、四川堃润 (略) (简介详见附件1)。
二、融资要约条件
针对流动资金贷款,我公司已预设方案报送模板(详见附件2),对方案的交易结构、融资主体、融资额度、融资期限、融资成本、资金用途、还本付息方式、增信措施、资金到位时间、其他条件等进行规范,模板内容构成本次融资要约条件。对于未按模板要求填报的方案,均不收件。
三、方案报送途径和截止日期
本次方案征选期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请各金融机构在以上融资要约条件基础上设计融资方案,在2023年6月8日(星期四)17:00前将正式融资方案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以下联系邮箱,邮件标题中请注明“(方案报送机构全称)+【银行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信托贷款】”, (略) 寄送融资方案原件。
各参选金融 (略) 廉洁从业相关规定,并加盖公章后的《廉洁承诺书》(详见附件5)随正式融资方案一并报送。
逾期或未按上述要求报送方案及《廉洁承诺书》的金融机构,视为自动放弃参与本次融资方案公开征集活动。
四、公告网站(媒体)
按《 (略) 公开选聘融资合作机构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本征集公告同步在宜宾三江新区-宜宾临港经济开发区的官方网站、港荣集团微信公众号与美成投资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各参选机构可通过上述网站查阅公告并下载相关附件电子版文档。
五、方案评审流程
(一)基本程序
我公司将根据《 (略) 公开选聘融资合作机构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汇总收集到的方案,组织专家评选小组对方案进行评议并提出专家组意见,专家根据方案要素综合评判选出一个或多个重点推进方案。我公司同步推进各方案,单个方案达到上报条件(如取得融资授信或具备提款条件等)后,一事一议,完善公司内部程序后逐笔上报三江新区党工委(管委会)、集团公司审批通过后执行。
(二)评审答疑
专家评选小组进行方案评审时,可视情况与报送方案金融机构开展现场电话答疑,请各参选机构指定1名以上联络人,具体负责方案答疑、联络沟通等相关事宜(具体评审时间另行通知,评审当天请保持电话畅通)。
现场电话答疑内容需由联络人签字确认,并于评审当天提交相关书面材料扫描件;评审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根据电话答疑内容出具加盖参选金融机构公章的《补充方案》或相关说明,电话答疑内容视为报送方案组成部分。若出现以下情形,视为电话答疑无效:
1.评审当天未提交经联络人签字确认的现场电话答疑内容相关书面材料,或出具材料与现场电话答疑内容不符的。
2.评审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拒绝出具或出具的《补充方案》与现场电话答疑内容不符的。
六、注意事项
(一)再次请各金融机构注意,以下情况将作为不收件处理。
1.报送银行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信托贷款以外的其他融资产品方案的;
2.未响应本次融资要约条件、未按模板要求报送方案的;
3.报送的方案未加盖公章或发送扫描件后,不向我公司提供融资方案纸质原件的;
4.在截止日期以后报送方案的。
(二)各金融机构报送 (略) 向融资合作机构外的第三方支付任何财务顾问费、融资服务费等类似费用。对于方 (略) 承担费用的律师事务所、 (略) 等中 (略) 、资金托管银行等金融服务机构,须在方案中明确机构全称、服务类型和费用收取等相关细项。
(三) (略) 报送的融资方案,如后续确无法继续推进落实的,需向我公司出具加盖公章的《关于无法继续推进XX方案的函》;如在方案细化、落实或审批中要素有调整的,需向我公司出具加盖的《补充方案》并写明调整原因,我公司有权根据调整情况终止方案。对于报送融资方案后无法按原方 (略) 出具《关于无法继续推进XX方案的函》或《补充方案》的金融机构,我公司将列入黑名单处理,在一定期限内不收取该金融机构报送的任何投融资合作方案。
七、联系方式
(一)融资方案联系人、咨询电话及联系邮箱:孙女士,*,*@*q.com。
(二)联系地址/寄件地址: (略) 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港荣大厦7楼。
附件:1.融资主体简介
2.银行流动资金贷款方案报送模板
3.固定资产方案报送模板
4.信托方案报送模板
5.廉洁承诺书
各金融机构:
我公司为弥补近期资金缺口,现向各金融机构公开征集融资合作方案。本次征集方案可报选的融资合作方案种类为银行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信托贷款。报送除此范围以外其他融资产品的方案,将不纳入此次征选范围。
一、融资主体基本情况介绍
本次拟融资主体为四川港荣美成 (略) 、宜宾 (略) 、四川堃润 (略) (简介详见附件1)。
二、融资要约条件
针对流动资金贷款,我公司已预设方案报送模板(详见附件2),对方案的交易结构、融资主体、融资额度、融资期限、融资成本、资金用途、还本付息方式、增信措施、资金到位时间、其他条件等进行规范,模板内容构成本次融资要约条件。对于未按模板要求填报的方案,均不收件。
三、方案报送途径和截止日期
本次方案征选期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请各金融机构在以上融资要约条件基础上设计融资方案,在2023年6月8日(星期四)17:00前将正式融资方案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以下联系邮箱,邮件标题中请注明“(方案报送机构全称)+【银行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信托贷款】”, (略) 寄送融资方案原件。
各参选金融 (略) 廉洁从业相关规定,并加盖公章后的《廉洁承诺书》(详见附件5)随正式融资方案一并报送。
逾期或未按上述要求报送方案及《廉洁承诺书》的金融机构,视为自动放弃参与本次融资方案公开征集活动。
四、公告网站(媒体)
按《 (略) 公开选聘融资合作机构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本征集公告同步在宜宾三江新区-宜宾临港经济开发区的官方网站、港荣集团微信公众号与美成投资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各参选机构可通过上述网站查阅公告并下载相关附件电子版文档。
五、方案评审流程
(一)基本程序
我公司将根据《 (略) 公开选聘融资合作机构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汇总收集到的方案,组织专家评选小组对方案进行评议并提出专家组意见,专家根据方案要素综合评判选出一个或多个重点推进方案。我公司同步推进各方案,单个方案达到上报条件(如取得融资授信或具备提款条件等)后,一事一议,完善公司内部程序后逐笔上报三江新区党工委(管委会)、集团公司审批通过后执行。
(二)评审答疑
专家评选小组进行方案评审时,可视情况与报送方案金融机构开展现场电话答疑,请各参选机构指定1名以上联络人,具体负责方案答疑、联络沟通等相关事宜(具体评审时间另行通知,评审当天请保持电话畅通)。
现场电话答疑内容需由联络人签字确认,并于评审当天提交相关书面材料扫描件;评审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根据电话答疑内容出具加盖参选金融机构公章的《补充方案》或相关说明,电话答疑内容视为报送方案组成部分。若出现以下情形,视为电话答疑无效:
1.评审当天未提交经联络人签字确认的现场电话答疑内容相关书面材料,或出具材料与现场电话答疑内容不符的。
2.评审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拒绝出具或出具的《补充方案》与现场电话答疑内容不符的。
六、注意事项
(一)再次请各金融机构注意,以下情况将作为不收件处理。
1.报送银行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信托贷款以外的其他融资产品方案的;
2.未响应本次融资要约条件、未按模板要求报送方案的;
3.报送的方案未加盖公章或发送扫描件后,不向我公司提供融资方案纸质原件的;
4.在截止日期以后报送方案的。
(二)各金融机构报送 (略) 向融资合作机构外的第三方支付任何财务顾问费、融资服务费等类似费用。对于方 (略) 承担费用的律师事务所、 (略) 等中 (略) 、资金托管银行等金融服务机构,须在方案中明确机构全称、服务类型和费用收取等相关细项。
(三) (略) 报送的融资方案,如后续确无法继续推进落实的,需向我公司出具加盖公章的《关于无法继续推进XX方案的函》;如在方案细化、落实或审批中要素有调整的,需向我公司出具加盖的《补充方案》并写明调整原因,我公司有权根据调整情况终止方案。对于报送融资方案后无法按原方 (略) 出具《关于无法继续推进XX方案的函》或《补充方案》的金融机构,我公司将列入黑名单处理,在一定期限内不收取该金融机构报送的任何投融资合作方案。
七、联系方式
(一)融资方案联系人、咨询电话及联系邮箱:孙女士,*,*@*q.com。
(二)联系地址/寄件地址: (略) 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港荣大厦7楼。
附件:1.融资主体简介
2.银行流动资金贷款方案报送模板
3.固定资产方案报送模板
4.信托方案报送模板
5.廉洁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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