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3年5月25日拟作出中国石油辽河油田茨榆坨采油厂牛气6探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3年5月25日拟作出中国石油辽河油田茨榆坨采油厂牛气6探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3年5月25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25日-2023年5月31日 (5个工作日)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 邮编:*
联系地址: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大街21*5号政务服务中心工程建设综合受理窗口(13)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相关部门审批或核准意见 |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中国石油辽河油田茨榆坨采油厂牛气6探井项目 | (略) 铁西区长滩镇土西村东北约560m | 中国石 (略) (略) (茨榆坨采油厂) | 辽宁 (略) | 项目利用现有牛89井场(原有牛89油井已停用),拆除现有牛89井场中闲置厂房,新建1座石油勘探井,用于探明该区域地下油藏储量,如后续该井保留继续用于开采则另做环评。本项目工程内容仅涉及施工期,施工工期90天,预计2023年6月开工。项目设计井型为定向井,井深4700米,采用水基泥浆钻井工艺。 项目总投资2090万元,项目供电采用自备发电机,供水外购。 | / | / | 1.废气 项目严格执行《 (略) 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略)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17年第71号)等地方法规及相关规定,钻井过程中采用尾气达标的柴油机和发电机设备,选用高标号、低污染的清洁柴油,定期检查井口密闭垫密闭性等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油气泄漏和溢出。 2.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钻井废水和生活污水。钻井废水随钻井泥浆排出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钻机、柴油机、发电机等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项目通过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设置基础减振,施工区域设置临时围挡,井场南侧设置移动式隔声设施,合理安排运输车辆行驶路线等措施,降低施工噪声。 4.固体废物 项目固废主要为钻井泥浆、岩屑、落地油、沾染落地油的防渗布、生活垃圾、废钻头、建筑垃圾等。 落地油、沾染落地油的防渗布等均属于危险废物,产生后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相关要求立即使用封闭塑料桶收集后,由封闭运输车拉运至牛一联合站油泥暂存池内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钻井泥浆、岩屑由盘锦辽河油田泰利达 (略) 处理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进行处理;废钻头由厂家回收;建筑垃圾运送至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存放地点。 5.地下水 项目将钻井平台、柴油机、柴油储罐区、原油罐车停放平台、钻井液循环罐等所在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渗区,并按照相关标准采取了相应的防渗措施。 6.生态 施工区域控制在现有井场范围内,不占用基本农田。施工结束后,对石油勘探井进行封井,施工区域及时进行平整、覆土、播撒草籽,进行生态恢复。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3年5月25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25日-2023年5月31日 (5个工作日)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 邮编:*
联系地址: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大街21*5号政务服务中心工程建设综合受理窗口(13)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相关部门审批或核准意见 |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中国石油辽河油田茨榆坨采油厂牛气6探井项目 | (略) 铁西区长滩镇土西村东北约560m | 中国石 (略) (略) (茨榆坨采油厂) | 辽宁 (略) | 项目利用现有牛89井场(原有牛89油井已停用),拆除现有牛89井场中闲置厂房,新建1座石油勘探井,用于探明该区域地下油藏储量,如后续该井保留继续用于开采则另做环评。本项目工程内容仅涉及施工期,施工工期90天,预计2023年6月开工。项目设计井型为定向井,井深4700米,采用水基泥浆钻井工艺。 项目总投资2090万元,项目供电采用自备发电机,供水外购。 | / | / | 1.废气 项目严格执行《 (略) 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略)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17年第71号)等地方法规及相关规定,钻井过程中采用尾气达标的柴油机和发电机设备,选用高标号、低污染的清洁柴油,定期检查井口密闭垫密闭性等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油气泄漏和溢出。 2.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钻井废水和生活污水。钻井废水随钻井泥浆排出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钻机、柴油机、发电机等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项目通过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设置基础减振,施工区域设置临时围挡,井场南侧设置移动式隔声设施,合理安排运输车辆行驶路线等措施,降低施工噪声。 4.固体废物 项目固废主要为钻井泥浆、岩屑、落地油、沾染落地油的防渗布、生活垃圾、废钻头、建筑垃圾等。 落地油、沾染落地油的防渗布等均属于危险废物,产生后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相关要求立即使用封闭塑料桶收集后,由封闭运输车拉运至牛一联合站油泥暂存池内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钻井泥浆、岩屑由盘锦辽河油田泰利达 (略) 处理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进行处理;废钻头由厂家回收;建筑垃圾运送至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存放地点。 5.地下水 项目将钻井平台、柴油机、柴油储罐区、原油罐车停放平台、钻井液循环罐等所在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渗区,并按照相关标准采取了相应的防渗措施。 6.生态 施工区域控制在现有井场范围内,不占用基本农田。施工结束后,对石油勘探井进行封井,施工区域及时进行平整、覆土、播撒草籽,进行生态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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