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枫林涉外经贸职业学院校舍改扩建项目1#、2#、3#、4#、6#地块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报告
江西枫林涉外经贸职业学院校舍改扩建项目1#、2#、3#、4#、6#地块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报告
江西枫林涉外 (略) 校舍改扩建项目1#、2#、3#、4#、6#(马湾村堰头组西侧用地)地 (略) 永修县艾城镇马湾村。其中,1#中心地理坐标为115°43′23.442″, 29°07′54.767″,调查面积为55513.62m2;2#中心地理坐标为115°43′19.541″, 29°08′3.2645″,调查面积为5123.31m2;3#中心地理坐标为115°43′19.309″, 29°08′5.891″,调查面积为2165.71m2;4#中心地理坐标为115°43′21.337″, 29°08′10.97″,调查面积为3088.15m2;6#中心地理坐标为115°43′32.722″, 29°07′59.769″,调查面积为2987.04m2;合计调查面积68877.83m2。
本地块现状历史沿革清晰。2008年前,该地块为农村集体农用地,使用权人为马湾堰头、马湾青山村。2008年被艾城镇人民政府收储,作为建设用地储备用地。2003年至今租赁作为江西枫林涉外 (略) 用地。根据《永修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记录摘要》(永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28日)(见附件一),该地块有偿划拨给江西枫林涉外 (略) ,由永修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规划红线图(图2.4-1)可知,地块变更为教育用地,用于江西枫林涉外 (略) 校舍改扩建项目,地块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A32 中等专业学校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59条规定“对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要求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江西枫林涉外 (略) 委托南昌 (略) 对江西枫林涉外 (略) 校舍改扩建项目1#、2#、3#、4#、6#(马湾村堰头组西侧用地)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我公司组织相关技术人员于2022年12月进行了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于2023年1月编制完成《江西枫林涉外经贸职业学院校舍改扩建项目1#、2#、3#、4#、6#地块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报告》。
调查过程简述如下:
1.污染识别:
(1) 通过资料收集与文件审核、现场踏勘及对相关人员进行访谈等方式,收集了地块及周边区域的自然环境状况、环境污染历史、地质、水文、地块历史使用情况、地块周边活动等信息。
(2) 通过资料分析和人员访谈得知,2008年前,该地块为农村集体农用地,使用权仁为马湾堰头、马湾青山村。2008年被艾城镇人民政府收储,作为建设用地储备用地,2003年至今租赁作为江西枫林涉外 (略) 用地。
(3) 通过现场踏勘,1#地块内存有行政楼、宿舍楼、食堂和体育场;2#地块存有一栋酒店实训楼和一天然池塘;3#地块存有一栋宿舍楼;4#地块为空地;6#(马湾村堰头组西侧用地)地块存有园林园艺创新基地和护理实训中心。学院内不涉及生物化学实验室,无危险生物化学品。500m范围内敏感用地类型为村庄、林地、耕地和地表水体等,不涉及规模化养殖。
2.调查结论:
本次调查地块属于未污染地块,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中 4.2.1 第一阶段土壤污染调查“若和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因此,本地块无需启动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该地块可作为商住用地开发。
江西枫林涉外 (略) 校舍改扩建项目1#、2#、3#、4#、6#(马湾村堰头组西侧用地)地 (略) 永修县艾城镇马湾村。其中,1#中心地理坐标为115°43′23.442″, 29°07′54.767″,调查面积为55513.62m2;2#中心地理坐标为115°43′19.541″, 29°08′3.2645″,调查面积为5123.31m2;3#中心地理坐标为115°43′19.309″, 29°08′5.891″,调查面积为2165.71m2;4#中心地理坐标为115°43′21.337″, 29°08′10.97″,调查面积为3088.15m2;6#中心地理坐标为115°43′32.722″, 29°07′59.769″,调查面积为2987.04m2;合计调查面积68877.83m2。
本地块现状历史沿革清晰。2008年前,该地块为农村集体农用地,使用权人为马湾堰头、马湾青山村。2008年被艾城镇人民政府收储,作为建设用地储备用地。2003年至今租赁作为江西枫林涉外 (略) 用地。根据《永修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记录摘要》(永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28日)(见附件一),该地块有偿划拨给江西枫林涉外 (略) ,由永修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规划红线图(图2.4-1)可知,地块变更为教育用地,用于江西枫林涉外 (略) 校舍改扩建项目,地块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A32 中等专业学校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59条规定“对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要求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江西枫林涉外 (略) 委托南昌 (略) 对江西枫林涉外 (略) 校舍改扩建项目1#、2#、3#、4#、6#(马湾村堰头组西侧用地)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我公司组织相关技术人员于2022年12月进行了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于2023年1月编制完成《江西枫林涉外经贸职业学院校舍改扩建项目1#、2#、3#、4#、6#地块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报告》。
调查过程简述如下:
1.污染识别:
(1) 通过资料收集与文件审核、现场踏勘及对相关人员进行访谈等方式,收集了地块及周边区域的自然环境状况、环境污染历史、地质、水文、地块历史使用情况、地块周边活动等信息。
(2) 通过资料分析和人员访谈得知,2008年前,该地块为农村集体农用地,使用权仁为马湾堰头、马湾青山村。2008年被艾城镇人民政府收储,作为建设用地储备用地,2003年至今租赁作为江西枫林涉外 (略) 用地。
(3) 通过现场踏勘,1#地块内存有行政楼、宿舍楼、食堂和体育场;2#地块存有一栋酒店实训楼和一天然池塘;3#地块存有一栋宿舍楼;4#地块为空地;6#(马湾村堰头组西侧用地)地块存有园林园艺创新基地和护理实训中心。学院内不涉及生物化学实验室,无危险生物化学品。500m范围内敏感用地类型为村庄、林地、耕地和地表水体等,不涉及规模化养殖。
2.调查结论:
本次调查地块属于未污染地块,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中 4.2.1 第一阶段土壤污染调查“若和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因此,本地块无需启动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该地块可作为商住用地开发。
江西
江西
江西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