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德县公安局吉镇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地块编码:610826301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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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德县公安局吉镇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地块编码:6108263010003)

绥德县公安局吉镇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地块(地块编码:*), (略) (略) 绥德县吉镇镇,地块东侧为崖马沟河;南侧为绥德县吉镇镇综合文化站广场;西侧为村镇道路;北侧为郑家沟河。地块总面积为1377.549m2(折合2.0663亩),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10.*°,北纬37.*°。地块历史为农用地和休闲广场用地,无工矿企业存在。地块规划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机关团体用地。

通过资料收集得知,项目地块及周边相邻区域历史主要为农用地、居民住宅、河流和学校,无工矿企业存在,无潜在污染源。

综上分析,本次调查地块受到污染的可能性较小,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25.1-2019)中的工作程序,该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地块满足规划用地要求,可继续作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机关团体用地(绥德县公安局吉镇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开发利用。

,绥德县

绥德县公安局吉镇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地块(地块编码:*), (略) (略) 绥德县吉镇镇,地块东侧为崖马沟河;南侧为绥德县吉镇镇综合文化站广场;西侧为村镇道路;北侧为郑家沟河。地块总面积为1377.549m2(折合2.0663亩),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10.*°,北纬37.*°。地块历史为农用地和休闲广场用地,无工矿企业存在。地块规划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机关团体用地。

通过资料收集得知,项目地块及周边相邻区域历史主要为农用地、居民住宅、河流和学校,无工矿企业存在,无潜在污染源。

综上分析,本次调查地块受到污染的可能性较小,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25.1-2019)中的工作程序,该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地块满足规划用地要求,可继续作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机关团体用地(绥德县公安局吉镇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开发利用。

,绥德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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