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发合肥新站高新区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扶持就业专项岗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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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发合肥新站高新区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扶持就业专项岗位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 (略) 委 (略) 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时代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皖发〔2018〕27号)要求,解决好新站高新区部分安置后下岗(失业)和自谋职业中再就业困难退役士兵的就业问题。现结合新站高新区实际,开发一批新站高新区退役士兵扶持就业专项岗位。欢迎各位符合条件且有就业愿望的退役士兵积极报名参加。

一、岗位情况介绍

(一)岗位性质

本次安排的扶持就业专项岗位为公益性岗位,主要从事:社区服务、劳动保障、安全生产、退役军人服务管理、食品卫生监督及文明创建等项工作,具体工作服从所在社区 (街道)、社居安排。

(二)适用范围

本次安排的扶持就业专项岗位主要面向安置地必须是新站高新区,含因区划调整划入新站区原安置在瑶海区的磨店乡、瑶海工业园和长丰县三十头镇的退役士兵;不含因区划调整划出新站区区域(二环路以南区域)退役士兵;处于就业年龄段,且就业困难需要帮扶的下列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

1.1999年底前退役,在部队服役期满10年转业志愿兵。

2.2000年1月至2011年10月期间退役,在部队服役期满10年的转业士官。

3.2011年11月至2016年4月期间退役,在部队服役满12年转业士官。

(三)个人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和失信记录。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坚决贯彻落实区党工委、管委会决策部署。

3.自愿从事公益事业和公共服务,热爱基层工作,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4.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作岗位需要。

5.失业6个月以上。

二、申请审核程序

(一)人员报名及时间

符合条件的人员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个人档案中入*和退役材料、退*证原件、立功受奖证明及本人免冠2寸照片1张,到户籍地的社区(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报名,填写《合肥新站高新区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

扶持就业专项岗位申请表》(见附件1)。

报名时间:2023年5月29日9:00开始,6月2日16:00截止。

(二)资格审核及岗位分配

由社区会同辖区派出所等部门,对申请人及其家庭情况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后报区退役军人事务主管部门,区退役军人事务主管部门组织区人事劳动事务主管部门和公安分局对人员进行审核认定,体检合格后予以公示。岗位分配以户籍所在社区党委研究后进行分配。

(三)信息公示

对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在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选岗的,即视为初选合格人员。凡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岗资格。

(四)审核录用

选岗成功人员须在接到通知后的规定时间内报到,并与各社区签订劳动合同。若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上岗的,视为自动放弃上岗资格,今后新站高新区将不再为其提供专项岗位。

三、薪酬待遇及人员管理

本次招聘人员薪酬待遇按照合肥新站高新区退役士兵扶持就业专项岗位人员相关薪酬待遇执行。

按照“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用人单位应依法依规加强上岗人员日常管理及考核:

(一)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发放工资并缴纳各项相关社会保险费用。

(二)严格实施岗前培训制度,通过开展岗前技能和职业道德培训,提高上岗人员在法律法规、职业操守、规章纪律、专业技能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三)严格绩效考核管理,加强上岗人员的业务考核和日常管理,推行“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公平合理的收入分配方式。对违反有关管理制度的人员,依规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据有关规定予以辞退,有关结果报区社区管理局备案。

四、其他事项

如国家、省、市后期对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政策作出调整,按调整后政策执行。

附件:合肥新站高新区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

扶持就业专项岗位申请表

咨询电话:七里塘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 *

站北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 *

三十头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 *

磨店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 *

瑶海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 *

附件

合肥新站高新区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

扶持就业专项岗位申请表

姓 名

性别

本人2寸免冠照片

年 龄

政治面貌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入*时间

退役时间

服役年限

学历

专业

(略) 校

退役安
置方式

政府安排

工作

自谋职业(自谋职业金领取地)

户籍住址

服役期间
奖惩情况

职业技
能等级

残疾军人证等级

其他情况

艰苦边远地区服役时间(年/月)

从事核专业工作时间(年/月)

参加对外战争时间(年/月/日)

本人申请

本人自愿申请合肥新站高新区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专项岗位,服从用人单位管理。此表格内容由我本人填写、提供的一切材料均真实、合法、有效。如有由于不真实(合法、有效)而导致后果,均由本人承担。
申请人: 年 月 日

社居委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社区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退役军人事务主管部门

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人事劳动事务主管部门

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为贯彻落实《 (略) 委 (略) 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时代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皖发〔2018〕27号)要求,解决好新站高新区部分安置后下岗(失业)和自谋职业中再就业困难退役士兵的就业问题。现结合新站高新区实际,开发一批新站高新区退役士兵扶持就业专项岗位。欢迎各位符合条件且有就业愿望的退役士兵积极报名参加。

一、岗位情况介绍

(一)岗位性质

本次安排的扶持就业专项岗位为公益性岗位,主要从事:社区服务、劳动保障、安全生产、退役军人服务管理、食品卫生监督及文明创建等项工作,具体工作服从所在社区 (街道)、社居安排。

(二)适用范围

本次安排的扶持就业专项岗位主要面向安置地必须是新站高新区,含因区划调整划入新站区原安置在瑶海区的磨店乡、瑶海工业园和长丰县三十头镇的退役士兵;不含因区划调整划出新站区区域(二环路以南区域)退役士兵;处于就业年龄段,且就业困难需要帮扶的下列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

1.1999年底前退役,在部队服役期满10年转业志愿兵。

2.2000年1月至2011年10月期间退役,在部队服役期满10年的转业士官。

3.2011年11月至2016年4月期间退役,在部队服役满12年转业士官。

(三)个人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和失信记录。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坚决贯彻落实区党工委、管委会决策部署。

3.自愿从事公益事业和公共服务,热爱基层工作,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4.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作岗位需要。

5.失业6个月以上。

二、申请审核程序

(一)人员报名及时间

符合条件的人员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个人档案中入*和退役材料、退*证原件、立功受奖证明及本人免冠2寸照片1张,到户籍地的社区(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报名,填写《合肥新站高新区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

扶持就业专项岗位申请表》(见附件1)。

报名时间:2023年5月29日9:00开始,6月2日16:00截止。

(二)资格审核及岗位分配

由社区会同辖区派出所等部门,对申请人及其家庭情况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后报区退役军人事务主管部门,区退役军人事务主管部门组织区人事劳动事务主管部门和公安分局对人员进行审核认定,体检合格后予以公示。岗位分配以户籍所在社区党委研究后进行分配。

(三)信息公示

对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在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选岗的,即视为初选合格人员。凡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岗资格。

(四)审核录用

选岗成功人员须在接到通知后的规定时间内报到,并与各社区签订劳动合同。若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上岗的,视为自动放弃上岗资格,今后新站高新区将不再为其提供专项岗位。

三、薪酬待遇及人员管理

本次招聘人员薪酬待遇按照合肥新站高新区退役士兵扶持就业专项岗位人员相关薪酬待遇执行。

按照“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用人单位应依法依规加强上岗人员日常管理及考核:

(一)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发放工资并缴纳各项相关社会保险费用。

(二)严格实施岗前培训制度,通过开展岗前技能和职业道德培训,提高上岗人员在法律法规、职业操守、规章纪律、专业技能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三)严格绩效考核管理,加强上岗人员的业务考核和日常管理,推行“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公平合理的收入分配方式。对违反有关管理制度的人员,依规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据有关规定予以辞退,有关结果报区社区管理局备案。

四、其他事项

如国家、省、市后期对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政策作出调整,按调整后政策执行。

附件:合肥新站高新区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

扶持就业专项岗位申请表

咨询电话:七里塘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 *

站北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 *

三十头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 *

磨店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 *

瑶海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 *

附件

合肥新站高新区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

扶持就业专项岗位申请表

姓 名

性别

本人2寸免冠照片

年 龄

政治面貌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入*时间

退役时间

服役年限

学历

专业

(略) 校

退役安
置方式

政府安排

工作

自谋职业(自谋职业金领取地)

户籍住址

服役期间
奖惩情况

职业技
能等级

残疾军人证等级

其他情况

艰苦边远地区服役时间(年/月)

从事核专业工作时间(年/月)

参加对外战争时间(年/月/日)

本人申请

本人自愿申请合肥新站高新区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专项岗位,服从用人单位管理。此表格内容由我本人填写、提供的一切材料均真实、合法、有效。如有由于不真实(合法、有效)而导致后果,均由本人承担。
申请人: 年 月 日

社居委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社区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退役军人事务主管部门

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人事劳动事务主管部门

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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