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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5月24日受理并拟对南充市高坪区嘉义建材有限公司树脂瓦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公示-/2023-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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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5月24日受理并拟对南充市高坪区嘉义建材有限公司树脂瓦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公示-/2023-0011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3年5月24日我 (略) 高 (略) 树脂瓦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同时,经审议,我 (略) 高 (略) 树脂瓦片建设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24日-2023年5月30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17-*

通讯地址: (略) 高坪区鹤鸣东路 (略) 高坪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并经建设单位同意公开。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树脂瓦片建设项目

(略) 高坪区航空港工业集中区北区金达路201号

(略) 高 (略)

四川汇济安全 (略)

项 (略) (略) (略) (略) 高坪区金达路201号的6号厂房及其他配套设施,场地总建筑面积966平方米,购置覆膜机、混合机、切割机等设备从事树脂瓦片的生产制造与销售,年生产树脂瓦片2000t。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

施工期:项目施工期已经于2020年3月结束,经现场踏勘无历史遗留问题,项目生产期间未收到环保投诉。

营运期:

(1)废气

①颗粒物

投料混合过程产生颗粒物:拆除现有治理措施,重新布设管道和集气罩,四周设软帘;切割过程产生颗粒物:淘汰双筒除尘设备,将设备自带的除尘软管接驳至中央布袋除尘器;破碎、磨粉工序颗粒物:拆除现有治理措施,除尘设备更换为中央布袋除尘器,重新布设管道和集气罩,且四周设软帘,磨粉机接驳磨粉机自带负压收集管道,同时在3个磨粉机上方分别设集气罩。投料混合、切割、破碎磨粉工序缠上的颗粒物经收集进入中央布袋除尘器除尘后通过15m高排气筒外排。

②VOCs

改造现有管道,2台覆膜设备上方分别增加集气罩,项目产品基底的两层为共同挤出,项目共设有4台挤出机,每2台为一组进行共同挤出,每一组挤出口上方设集气罩,且四周设软帘,淘汰现有小活性炭吸附箱,利用现有光催化治理处理设施,后端增设两级新的活性炭吸附箱体(单级箱体可容纳活性炭量不低于500kg),更换旧风机(新风机风量不低于20000m3/h),改造完成后治理设施为“二级活性炭吸附+UV光氧”处理效率升至90%左右,并同时具备除臭功能。

(2)废水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用水为循环冷却水,缺水时仅作补充,无生产废水产生,主要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进入厂区已建污水预处理池处理后,经市政管网进入航空港污水处理厂,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 标准后排入嘉陵江。

(3)噪声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且定期维护、合理布局、基础减振、墙体隔声、距离衰减、设置单独的空压机房等一系列降噪措施后,项目周围厂界噪声的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

一般固体废物: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车间降尘、集尘器收尘。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废边角料和不合格产品及收尘降尘总量为100t/a,这些废边角料、降尘及不合格产品回收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

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暂存间建设要求在项目拟在租赁生产厂房东北侧设置1个3m2危废暂存间,内含两个危废收集密封桶,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UV灯管)使用危废收集桶收集暂存,危险废物暂存间的危废定期交由具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⑤地下水防渗

重点防渗区:

危废暂存间:地面铺设2mm厚HDPE膜防渗(渗透系数≤1.0×10-10cm/s),并设置防渗托盘。

一般防渗区:

生产车间、循环水池:地面铺设防渗混凝土(等效黏土层≥1.5m、渗透系数≤10-7cm/s)。

简单防渗区:

原材料区、成品区:采用水泥硬化,满足简单防渗要求。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3年5月24日我 (略) 高 (略) 树脂瓦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同时,经审议,我 (略) 高 (略) 树脂瓦片建设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24日-2023年5月30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17-*

通讯地址: (略) 高坪区鹤鸣东路 (略) 高坪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并经建设单位同意公开。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树脂瓦片建设项目

(略) 高坪区航空港工业集中区北区金达路201号

(略) 高 (略)

四川汇济安全 (略)

项 (略) (略) (略) (略) 高坪区金达路201号的6号厂房及其他配套设施,场地总建筑面积966平方米,购置覆膜机、混合机、切割机等设备从事树脂瓦片的生产制造与销售,年生产树脂瓦片2000t。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

施工期:项目施工期已经于2020年3月结束,经现场踏勘无历史遗留问题,项目生产期间未收到环保投诉。

营运期:

(1)废气

①颗粒物

投料混合过程产生颗粒物:拆除现有治理措施,重新布设管道和集气罩,四周设软帘;切割过程产生颗粒物:淘汰双筒除尘设备,将设备自带的除尘软管接驳至中央布袋除尘器;破碎、磨粉工序颗粒物:拆除现有治理措施,除尘设备更换为中央布袋除尘器,重新布设管道和集气罩,且四周设软帘,磨粉机接驳磨粉机自带负压收集管道,同时在3个磨粉机上方分别设集气罩。投料混合、切割、破碎磨粉工序缠上的颗粒物经收集进入中央布袋除尘器除尘后通过15m高排气筒外排。

②VOCs

改造现有管道,2台覆膜设备上方分别增加集气罩,项目产品基底的两层为共同挤出,项目共设有4台挤出机,每2台为一组进行共同挤出,每一组挤出口上方设集气罩,且四周设软帘,淘汰现有小活性炭吸附箱,利用现有光催化治理处理设施,后端增设两级新的活性炭吸附箱体(单级箱体可容纳活性炭量不低于500kg),更换旧风机(新风机风量不低于20000m3/h),改造完成后治理设施为“二级活性炭吸附+UV光氧”处理效率升至90%左右,并同时具备除臭功能。

(2)废水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用水为循环冷却水,缺水时仅作补充,无生产废水产生,主要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进入厂区已建污水预处理池处理后,经市政管网进入航空港污水处理厂,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 标准后排入嘉陵江。

(3)噪声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且定期维护、合理布局、基础减振、墙体隔声、距离衰减、设置单独的空压机房等一系列降噪措施后,项目周围厂界噪声的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

一般固体废物: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车间降尘、集尘器收尘。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废边角料和不合格产品及收尘降尘总量为100t/a,这些废边角料、降尘及不合格产品回收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

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暂存间建设要求在项目拟在租赁生产厂房东北侧设置1个3m2危废暂存间,内含两个危废收集密封桶,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UV灯管)使用危废收集桶收集暂存,危险废物暂存间的危废定期交由具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⑤地下水防渗

重点防渗区:

危废暂存间:地面铺设2mm厚HDPE膜防渗(渗透系数≤1.0×10-10cm/s),并设置防渗托盘。

一般防渗区:

生产车间、循环水池:地面铺设防渗混凝土(等效黏土层≥1.5m、渗透系数≤10-7cm/s)。

简单防渗区:

原材料区、成品区:采用水泥硬化,满足简单防渗要求。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3年5月24日我 (略) 高 (略) 树脂瓦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同时,经审议,我 (略) 高 (略) 树脂瓦片建设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24日-2023年5月30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17-*

通讯地址: (略) 高坪区鹤鸣东路 (略) 高坪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并经建设单位同意公开。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树脂瓦片建设项目

(略) 高坪区航空港工业集中区北区金达路201号

(略) 高 (略)

四川汇济安全 (略)

项 (略) (略) (略) (略) 高坪区金达路201号的6号厂房及其他配套设施,场地总建筑面积966平方米,购置覆膜机、混合机、切割机等设备从事树脂瓦片的生产制造与销售,年生产树脂瓦片2000t。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

施工期:项目施工期已经于2020年3月结束,经现场踏勘无历史遗留问题,项目生产期间未收到环保投诉。

营运期:

(1)废气

①颗粒物

投料混合过程产生颗粒物:拆除现有治理措施,重新布设管道和集气罩,四周设软帘;切割过程产生颗粒物:淘汰双筒除尘设备,将设备自带的除尘软管接驳至中央布袋除尘器;破碎、磨粉工序颗粒物:拆除现有治理措施,除尘设备更换为中央布袋除尘器,重新布设管道和集气罩,且四周设软帘,磨粉机接驳磨粉机自带负压收集管道,同时在3个磨粉机上方分别设集气罩。投料混合、切割、破碎磨粉工序缠上的颗粒物经收集进入中央布袋除尘器除尘后通过15m高排气筒外排。

②VOCs

改造现有管道,2台覆膜设备上方分别增加集气罩,项目产品基底的两层为共同挤出,项目共设有4台挤出机,每2台为一组进行共同挤出,每一组挤出口上方设集气罩,且四周设软帘,淘汰现有小活性炭吸附箱,利用现有光催化治理处理设施,后端增设两级新的活性炭吸附箱体(单级箱体可容纳活性炭量不低于500kg),更换旧风机(新风机风量不低于20000m3/h),改造完成后治理设施为“二级活性炭吸附+UV光氧”处理效率升至90%左右,并同时具备除臭功能。

(2)废水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用水为循环冷却水,缺水时仅作补充,无生产废水产生,主要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进入厂区已建污水预处理池处理后,经市政管网进入航空港污水处理厂,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 标准后排入嘉陵江。

(3)噪声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且定期维护、合理布局、基础减振、墙体隔声、距离衰减、设置单独的空压机房等一系列降噪措施后,项目周围厂界噪声的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

一般固体废物: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车间降尘、集尘器收尘。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废边角料和不合格产品及收尘降尘总量为100t/a,这些废边角料、降尘及不合格产品回收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

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暂存间建设要求在项目拟在租赁生产厂房东北侧设置1个3m2危废暂存间,内含两个危废收集密封桶,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UV灯管)使用危废收集桶收集暂存,危险废物暂存间的危废定期交由具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⑤地下水防渗

重点防渗区:

危废暂存间:地面铺设2mm厚HDPE膜防渗(渗透系数≤1.0×10-10cm/s),并设置防渗托盘。

一般防渗区:

生产车间、循环水池:地面铺设防渗混凝土(等效黏土层≥1.5m、渗透系数≤10-7cm/s)。

简单防渗区:

原材料区、成品区:采用水泥硬化,满足简单防渗要求。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3年5月24日我 (略) 高 (略) 树脂瓦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同时,经审议,我 (略) 高 (略) 树脂瓦片建设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24日-2023年5月30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17-*

通讯地址: (略) 高坪区鹤鸣东路 (略) 高坪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并经建设单位同意公开。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树脂瓦片建设项目

(略) 高坪区航空港工业集中区北区金达路201号

(略) 高 (略)

四川汇济安全 (略)

项 (略) (略) (略) (略) 高坪区金达路201号的6号厂房及其他配套设施,场地总建筑面积966平方米,购置覆膜机、混合机、切割机等设备从事树脂瓦片的生产制造与销售,年生产树脂瓦片2000t。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

施工期:项目施工期已经于2020年3月结束,经现场踏勘无历史遗留问题,项目生产期间未收到环保投诉。

营运期:

(1)废气

①颗粒物

投料混合过程产生颗粒物:拆除现有治理措施,重新布设管道和集气罩,四周设软帘;切割过程产生颗粒物:淘汰双筒除尘设备,将设备自带的除尘软管接驳至中央布袋除尘器;破碎、磨粉工序颗粒物:拆除现有治理措施,除尘设备更换为中央布袋除尘器,重新布设管道和集气罩,且四周设软帘,磨粉机接驳磨粉机自带负压收集管道,同时在3个磨粉机上方分别设集气罩。投料混合、切割、破碎磨粉工序缠上的颗粒物经收集进入中央布袋除尘器除尘后通过15m高排气筒外排。

②VOCs

改造现有管道,2台覆膜设备上方分别增加集气罩,项目产品基底的两层为共同挤出,项目共设有4台挤出机,每2台为一组进行共同挤出,每一组挤出口上方设集气罩,且四周设软帘,淘汰现有小活性炭吸附箱,利用现有光催化治理处理设施,后端增设两级新的活性炭吸附箱体(单级箱体可容纳活性炭量不低于500kg),更换旧风机(新风机风量不低于20000m3/h),改造完成后治理设施为“二级活性炭吸附+UV光氧”处理效率升至90%左右,并同时具备除臭功能。

(2)废水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用水为循环冷却水,缺水时仅作补充,无生产废水产生,主要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进入厂区已建污水预处理池处理后,经市政管网进入航空港污水处理厂,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 标准后排入嘉陵江。

(3)噪声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且定期维护、合理布局、基础减振、墙体隔声、距离衰减、设置单独的空压机房等一系列降噪措施后,项目周围厂界噪声的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

一般固体废物: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车间降尘、集尘器收尘。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废边角料和不合格产品及收尘降尘总量为100t/a,这些废边角料、降尘及不合格产品回收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

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暂存间建设要求在项目拟在租赁生产厂房东北侧设置1个3m2危废暂存间,内含两个危废收集密封桶,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UV灯管)使用危废收集桶收集暂存,危险废物暂存间的危废定期交由具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⑤地下水防渗

重点防渗区:

危废暂存间:地面铺设2mm厚HDPE膜防渗(渗透系数≤1.0×10-10cm/s),并设置防渗托盘。

一般防渗区:

生产车间、循环水池:地面铺设防渗混凝土(等效黏土层≥1.5m、渗透系数≤10-7cm/s)。

简单防渗区:

原材料区、成品区:采用水泥硬化,满足简单防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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